纪检工作保密

一: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规定有没有最新修改

没有

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规定》对报告内容一律予以保密对吗

错误!《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规定》的相关规定:

1、第十二条 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履行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经本机关、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案件涉及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2、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接到有关举报,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巡视等工作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三: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是干什么的? 10分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指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检委”或“纪委”,包括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说白了就是当官的盯着当官的,看看谁违反了纪律。不过他们绝大多数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有一只眼睛有残疾,也就是常言说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四:乡镇纪委从哪些方面抓纪委工作

(一)强化考核,解决思想认识“误”的问题。一是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体系,加重在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比重。二是加大对党政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考核力度,推动党委政府把乡镇纪委工作真正摆到重要位置,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全力支持乡镇纪委工作,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三是乡镇纪委要充分认识查办案件的重要性,要在乡镇领导干部中形成“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了案不称职”的共识,变“不想查”为“积极主动调查”。

(二)完善机制,解决工作任务“杂”的问题。一是制定完善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权范围、工作对象、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规范乡镇纪委工作。二是健全乡镇纪委工作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量化内容、细化标准,在目标考核指标设计上,充分考虑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明确哪些考核党委、哪些考核纪委,真正实现从前组织带头落实到现在执纪监督落实的转变,让乡镇纪委真正从中心工作中剥离出来。

(三)配强队伍,解决组织机构“弱”的问题。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由区(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改变少数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不干事现象。同时,加大对乡镇纪检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工作能力。

(四)协同作战,解决案件办理“难”的问题。一是开展办案能手训练。每年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至少进行1次以上业务培训,有计划对乡镇纪委委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努力使他们成为工作的业务能手。二是加强乡镇纪检干部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教育,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切实约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让他们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以及当好“忠诚卫士”的决心。三是探索形式多样的办案方式,案源线索由区(县)纪委统一梳理,办案人员由区(县)纪委统一调配,采取交叉、异地办案等有效手段,减少同级党委、政府、人情关系等外界干扰因素影响。

(五)创新管理,解决开展工作“怕”的问题。一是探索对乡镇纪委实行委派工作机制,乡镇纪委的人、财、物由区(县)纪委统一管理,乡镇纪委办公经费纳入区(县)纪委统一调配,着力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普遍存在的编制配备不足、专职不专用、出路不宽、无办公经费等问题。要让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权真正由区(县)纪委掌握(包括考核推荐),化解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对提拔时被边缘化、“两不管”的担心,调动他们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化解人员不足的矛盾。二是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升去留及工作考核由区(县)纪委统一考察提出相关意见,尽量克服因纪检监察干部秉公办事遭冷落、被打击报复甚至受排斥而不得提拔重用的现象,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三是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奖励制度,这种制度既要有物质上的,也要有政治上和精神上的。统一纪检干部的津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千方百计提高纪检干部的福利待遇,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五:请问党支部有哪七个委员啊?职责分别为什么?

一般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其他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设置。

六:纪委的工作制度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县级纪委在县委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以及上级纪委的决议、决定,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严肃性。

三、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贴全县中心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四、依照纪律、法律法规行使监察权,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和保密纪律,定期检查、总结和报告工作情况。

五、受理举报、申诉,检查执纪、处理违纪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六、坚持原则,维护纪律,秉公执纪,勤政廉政,不徇私情。

七、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同教职员工联系,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分析研究工作,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坚互办事公开制度,处理问题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七: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历程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产生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原则同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实际相结合的过程,是党的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一)党的纪律及纪律检查机构的产生

中国共产党是严格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建党学说建立的,一开始就具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

1.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构的产生

1921年7月,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党的建设的各项重大原则,也初步制定了党的纪律,其中突出强调了保密纪律的问题。1922年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单列了“纪律”一章,提出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的基本要求,也明确了党的纪律检查的职责和对党员违纪行为予以处分的规定。1923年党召开的三大和1925年召开的四大,分别通过了第一次和第二次修正章程,都专列了“纪律”一章,其内容基本是沿袭二大党章的有关规定。1927年6月,党的五大产生的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其中关于纪律处分的规定,在内容和方式上都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决案》中还增加了“监察委员会”一章,使党的纪律建设有了组织保证。

2.党的纪律检查机构的建立

1927年4月,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党内维护和执行纪律的专门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设立的纪律检查机构。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监察委员会由10人组成,其中主席是王荷波,委员有许白昊、杨匏安等6人,候补委员有阮啸仙等3人。

当时中央决定建立党的纪检机构,一是基于国内革命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在二十年代中国共产党成立不久,就成功地领导了工人运动和农民运动,党的力量在不断地发展壮大。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质,党内有必要设立专门的纪律检查机构来加强党的建设。二是由于当时蒋介石叛变革命,中国革命处于危急关头,党需要建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维护铁的纪律,加强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政治任务的完成。由于党是首次设立纪检机构,缺乏经验,对于监委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权限等问题在实际中并没有解决,再加上当时革命处于低潮,大批共产党人惨遭国民党反动派杀害,中央监委书记王荷波也在其中遇难,因而中央监委的工作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但是,五大选举产生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和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标志着党的纪律检查制度的初步创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后来党的纪检工作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基础,在党的纪律建设和组织建设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二)土地革命时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到抗日战争爆发,是中国革命史上的土地革命时期。党在极其艰难的环境中,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进行了调整和加强。

1.设立中央审查委员会

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后,党的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党的监察机关不复存在。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武汉召开紧急会议,结束了党内陈独秀的右倾投降主义统治,选举产生中央临时政治局。针对白色恐怖下党内一些党员经不起考验的状况,会议决定组织党内审查委员会,以“审查各该党部之党员有否不可靠分子”。为总结历史教训,进一步统一全党的思想,1928年6月党在莫斯科召开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党的六大通过的党章中有关纪律和纪律检查的规定,结合当时情况作了一些补充和改动。一是对接受新党员提出严格的纪律要求;二是针对党......余下全文>>

八:被中纪委立案审查的期间可随意走动吗

简单地说,在谈话期间,一举一动必须事先报告,得到允许后才可以。

一、“双规”在纪检系统内部被称为“两规”。

是根据《中共纪律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 、就调查涉及的事项作出说明”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调查方式。

二、“双规”适用的范围:

1、有权使用“双规”的机关只能是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部门。

2、“ 双规”适用的对象。现在的规定是:只能适用党员,同时还特别要求被采取“双规”的党员必须立案。也就是说目前“双规”只适用于违纪且需要立案查处的..党员。

三、“双规”的执行:

1、纪检工作人员安排好班次,不停地跟被规人员谈话。现在规定,应当给予必要的休息时间;

2、被规人员在被“规”期间的主要任务就是回忆违纪问题,写交代材料。

3、看好被规人员,防止其与外界联系或自残、自杀等行为的发生。

4、被双规后,由单位纪检人员通知被“规”人员家属,但“双规”地点与“双规”理由保密。被规人员的人身安全由办案机关负责。

“双规”不但控制了涉案对象,排除了串供的可能,它无时间限制的特殊规定在很大程度上也击碎了涉案对象的侥幸心理,并足以使其就范。因此,“双规”才成为了广大公职人员心目中最有实际效果的监督武器。

九:纪检委和党政办哪个好?

纪检委啊。。。 这还用问,你看看遴选考试吧,还多纪检部门要人,要求纪检工作经验。。。 这触失为一种提拔途径啊,再说了,你看不出来这届领导人很重视纪检吗,常委都有纪检委的人。。。 求采纳

十:机关监察室职能、工作流程

纪检组监察室职责

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财政厅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情况。

具体职责如下:

1、监督检查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

2、受理对财政厅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受理财政厅及其所属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3、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批准,初步核实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处理财政厅及所属单位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4、协助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财政厅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协助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开展由财政厅牵头的源头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

6、有计划、有重点地会同财政厅职能处室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督促检查财政内部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7、指导全区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8、承办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财政厅交办的有关事宜。

纪检组监察室工作程序

一、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工作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的程序:

(一)办理批办单。接到的上级相关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进行签收登记、办理批办单。

(二)制定落实方案。纪检组监察室研究拿出落实方案,与财政厅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沟通。

(三)组织实施。对组织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

(四)结果报告。将落实结果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级机关。

(五)资料归档。

二、实施监督检查的程序:

(一)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纪检组监察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临时专项检查需要实施监督检查。采取的方式有:独立监督检查、联合监督检查、参与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源头治理腐败工作情况、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情况、行风建设情况。检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目的、依据,检查原则、工作程序和要求,检查内容、时间,检查组领导及人员情况等。

(二)实施检查。检查组按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三)撰写检查报告。检查结束后按有关要求撰写检查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及时报告。按照《驻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向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请示报告制度》的要求,纪检组监督室将检查报告及时报送自治区纪委监察厅。

(五)资料归档。

三、实施会议监督的程序:

(一) 按职责参加有关会议。

(二) 认真听取会议的主要内容、有关人员的发言,收集资料,做好纪录。

(三) 将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四、实施谈话监督的程序:

(一) 制定谈话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的原因、谈话的目的、谈话的内容、参加谈话的人员。

(二) 按方案要求实施谈话,对谈话记录并签证。

(三)撰写谈话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的基本情况、谈话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有关建议。

(四) 谈话方案、谈话记录、谈话报告及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五、办理信访案件的程序:

(一)登记。对反映......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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