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保密制度

一:纪检监察保密制度

邮电部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申报个人收入的办法

(1995年11月24日 邮电部)

为保证邮电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促进邮电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结合邮电部门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下列人员均需按照本办法进行个人收入申报(以下简称申报人):

邮电部机关副处级以上党政干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任命或聘任的副处级以上党政干部;

部直属局级单位任命或聘任的副处级以上党政干部。

以上党政干部既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刹浚?舶?ǚ橇斓贾拔竦母刹俊?

第二条 申报人必须申报下列各项收入:

(一)工资;

(二)各类固定或不固定的奖金、补贴、津贴及各种福利费等;

(三)从钉咨询、讲学、写作、稿件编审、书画等劳务所得;

(四)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

(五)申报人认为需要申报的其他收入。

第三条 申报人于每年7月1日至20日申报本年度上半年的收入,次年1月1日至20日申报前一年度下半年的收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邮电部门干部个人收入申报表》报受理申报部门。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申报的,经接受申报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时限。

第四条 各级人事干部部门为接受申报部门,按照如下要求分级接受和保管申报人的申报:

邮电部人事司接受和保管部机关副处级以上党政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及部直属局级单位局级干部的申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和部直属局级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接受和保管由本单位任命或聘任的处级干部的申报。

申报人的申报由其所在单位统一报送接受申报部门。

第五条 各级人事干部部门依据其接受申报范围,对申报人的申报情况进行登记,于当年八月和次年二月底前,完成相应半年的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情况通报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第六条 人事干部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邮电部门干部个人收入申报表》进行集中统一保管,保管期暂定五年。

除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部门因查办案件需要外,申报情况不供查阅。人事干部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内容予以保密。

第七条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的落实。对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收入的,责令其申报、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第八条 邮电社会团体、国家无委办公室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和部直属局级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对本办法第一条规定之外的其他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作出具体规定。

第十条 本办法由驻部纪检组、监察局负责解释。

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规定有没有最新修改

没有

三:保密人员必须是党员吗

纪检监察部门实际上是分为两个单位:

一个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另一个是政府的行政监察部门。

以前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行政监察部门是分设的,但上世纪90年代实行了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监察部门首长由纪检机关第一副书记兼任,对党内以纪检身份办公,对行政以监察身份办公。

理论上,纪检机关属于党的机构,工作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监察部门属于行政机构,选择工作人员时不受政治面貌影响。但从我国现阶段纪检监察的实际运行模式来看,纪检监察是不分的,进入监察部门即意味着进入纪检机关,所以必须要求是中共党员。

不过今年好像在纪检监察运行体制上开始改革了,据我所知,有的县级监察部门已经开始配备了非党的副职,但这个目前还是属于班子配备结构的要求,一般工作人员非中共的估计还是很难。

四:如何做好办公室的保密工作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地逐步发育完善,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发生了很大变化,保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从我们企业内部情况看,还存在着对保密工作认识不到位、保密制度不能认真执行等现象,警惕性不高,法律意识谈薄,不知法,不懂法,各种自觉不自觉、故意非故意地谈论、泄露企业秘密甚至国家秘密的现象在一些单位和个人身上时有发生。

要使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中不因失泄密而蒙受损失,就必须对企业面临的新形势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加强防范,扎扎实实地做好保密工作。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

随着国际国内形势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保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周吉平总经理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措施、最有力的手段”做好保密工作,体现了集团公司对保密工作的高度重视。当前油田公司正处在冲刺5000万吨的关键时期,我厂为了实现稳产400万吨、瞄准500万吨、支撑5000万吨的目标,必须紧跟公司大发展的步伐,适应公司大发展的新形势。油田公司面临的保密形势是:一是互联网基础资源受制于人,加之秘密载体日益数字化、网络化,在信息化快速推进的情况下,网络泄密风险空前加大。二是保密重点单位业务多,油气勘探开发战略规划、重点油气长输管网均属高涉密内容,一旦泄漏将对企业利益甚至国家安全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三是长庆油田担负着中国石油重要油气生产基地、技术研发基地、工程技术服务基地、机械制造基地和天然气枢纽中心建设的重任,业务规模大,也给保密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四是员工来源渠道广、用工形式多样、身份复杂、流动性大,各类文件资料扩散范围广,泄密渠道防不胜防。五是油田分布地域广,工作战线长,基础设施薄弱,许多重要涉密信息没有通过加密渠道传输,重要生产信息泄密风险大,系统安全保密基础比较脆弱。六是近些年招收的员工文化程度高,网络知识面广,思想又十分活跃,人人都是计算机高手,这些“80后”、“90后”,个性张扬,表现欲强,喜欢网上跟帖,发表言论。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的保密工作要从维护国家和企业的根本利益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警钟长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强化保密意识,确定“科技领先”的思想观念,尽快在保密观念上实现“三个转变”:要由传统型保密方式向现代技术型保密方式转变,由以纸质介质管理为重点向以移动介质管理为重点转变,由加强一般单位管理向加强要害部门管理转变,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国家和企业秘密的绝对安全,使保密工作在促进和保障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持续深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全员保密意识

随着“大油田管理、大规模建设”的深入发展,企业保密工作的范围和难度逐年增大,无意识泄密的隐患增多,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更加显现。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制度为主线,以增强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保密意识和防范技能为重点,突出《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网络保密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保密管理规定》及《密级信息分级保护目录》、《长庆油田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管理规定(暂行)》的宣传教育,把保密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重点加强保密要害部门、涉密岗位人员、新入厂员工的教育,把宣传教育的内容侧重为“怎样去保密”,把宣传教育的载体侧重为活动教育和网络教育,采取专业培训、播放教育片、开展竞赛演讲等多种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加强涉密人员岗位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保密形势、法纪和知识技能教育,继续抓好......余下全文>>

五:监察机关对实名举报人是否保密

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行政监察法》对于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作出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

新《行政监察法》第6条增设了保护举报人信息条款,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範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泄露举报事项、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将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新《行政监察法》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申诉人、控告人、检举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 是保密的 但是 实际情况有时是这样:有时有关工作人员会泄露出去,因为勾结了各种情况,让举报人身处险境。 这就是所谓的理论和实践的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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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规定》对报告内容一律予以保密对吗

错误!《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规定》的相关规定:

1、第十二条 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履行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经本机关、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案件涉及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2、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接到有关举报,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巡视等工作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七:纪检机关“脱密期”是什么?

保守党的秘密是中国共产党入党誓词的内容,也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应该严格遵守的纪律。以入党宣誓的方式为起点,保守党的秘密逐渐融入到党员的血液之中,成为党员进行工作的基本遵循。

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执掌着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保守秘密”是纪委工作中不可撼动的底线,不但在监督执纪工作中秘而不宣、守口如瓶,加强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环节的监督,建立审查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而且要实行脱密期管理,对纪检干部离岗离职后履行保密义务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公务员法》中第八十一条明确指出: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不得辞去公职。在这些特殊职位上任职的公务员要辞去公职,必须离开这些特殊职位后一定时期,也就是过了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才可以辞去公职。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干部比一般公务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有更加严格的保密要求。必须把保密作为监督执纪工作的生命线,加强对涉密岗位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即使离岗离职也要严格保密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在第五十条中针对纪委保密工作可能出现的风险点作了规定,一方面明确了脱密期保密要求:“纪检机关涉及监督执纪秘密人员离岗离职后,应当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相关秘密。”

另一方面对脱密期内的涉密人员,实行脱密期从业限制,筑起了严格保守监督执纪工作秘密的制度堤坝:“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3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八:如何做好纪检监察信访查办工作

1、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2、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和方法。 3、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办理和管理。 4、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应当加强的几项工作。 一、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一)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我们从三个方面分析 1、新世纪、新阶段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既面临着极其有利的时机,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有效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十六大以来,中央了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制度保证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为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多年来的信访举报工作实践,已经总结和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2、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监察部领导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 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关键。党的十六大报告就明确指出,要认真研究我国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把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贯彻到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中央纪委、监察领导对信访举报工作也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指明了方向。 3、信访举报工作当前呈现出的新情况、新特点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信访举报总量始终保持高位运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随时出现;群众民主意识、监督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等进一步增强。这就预示着今后一段时间内信访举报的数量还会呈高位运行状态。 ②集体上访总量虽有所减少,但越级集体访增多,规模越来越大,行为越来越激烈。参与人数越来越多,经常是十几个、几十个,甚至几百个,有些酿成了群体性事件。他们动辄采取扯横幅、打标语,游行、静坐、请愿,甚至拦截领导车辆,冲击、砸毁党政机关大门,毁坏办公设备,扣压有关领导当人质,堵塞交通等,还出现跨地区、跨行业、有组织的聚集访。 ③检举控告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是当前信访举报的重点。检举控告一般占90%以上。在检举控告中,大多数是反映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问题,一般占检举控告总量的60%左右。在经济类问题中,又以贪污受贿为大多数。从举报的违纪问题来看,越来越呈现群体性、组织化趋势,有些还带有很强的集体违纪性质。从查案的实际情况看,腐败也呈现群体性、团伙性。 ④举报问题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不仅涉及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纪执法部门,各个行业都有可能被举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逐渐呈现出来,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复杂,社会矛盾与党员干部作风、廉洁自律、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解决起来难度很大。除反映经济问题外,还有以权谋私问题,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破坏和干扰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问题,挥霍公款、大吃大喝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赌博嫖娼问题,与黑社会势力勾结问题,工作作风粗暴、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问题等,群众反映非常强烈,而且有些违纪行为越来越严重,情节越来越恶劣。 ⑤举报的动机正逐步向维护自身利益发展。在检举控告中,大多数是控告类信访举报。增大了解决问题的难度。 ⑥越级信访势头不减。很多信访举报根本不经过基层,直接向上级机关举报。 ⑦署名举报有所增加,但匿名举报仍占主流,匿名信访举报件占70%以上。 (二)、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任务 (1)努力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 总的来看,当前的信访举报环境是比较好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余下全文>>

九:与纪检、监察相关的基础知识有哪些?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之规定,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的基本程序一般主要分为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和移送审理四个阶段。

一、受理和初步核实

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是案件检查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是整个办案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一)受理。是指案件承办部门对群众或组织直接检举控告的、上级交办的、有关机关移送的、违纪者自述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线索材料,经过领导批示后,造册登记采取恰当方式予以处理的活动。认为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制作《初步核实呈批表》,转入初步核实阶段。

(二)初步核实。简称初核,是立案前进行的初步调查摸底核实的活动,目的是通过初步核实了解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初核不同于一般人民来信的了解,也不同于立案后的调查。它是案件检查的一个重要的特定阶段。

1、初核的要求。迅速及时,突出重点,细致完备,保守秘密。要抓住主要矛盾、主要环节,尽快判明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和严重程度,从而避免立案的盲目性,维护立案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2、初核阶段的主要工作。一是参加初核人员的确定。最低不少于二人;二是初查方案的制定;三是实施初查。制定初核方案的内容通常包括:①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需要核实的内容。②初核的方法和步骤,包括初核的时间、范围、程序、注意要根据所反映问题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尤其是那些处于不稳定状态、随时可能流失的证据应优先收集。③要熟悉哪些知识法规,对照哪些要求。④需要哪些部门配合和必要的物质保障等,包括交通工具以及其它应急措施。⑤明确初查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工作纪律。

3、初查的实施阶段要注意的主要问题

(1)要选准初查的主要方向,抓住主要矛盾。要针对不同案件的不同特点,抓薄弱环节,迅速获取主要证据。譬如查受贿案件,行贿受贿相比,行贿是薄弱环节,然后再分析行贿人的薄弱环节在何处,从哪里下手更为有利?获取贪污的证据。帐据与当事人相比,帐据是薄弱环节,因为它是客观存在的,它无法为自己辩解。

(2)要切实加强保密工作,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泄密就意味着失去了主动权。泄密主要是办案人员保密观念差,疏忽大意,也有关系复杂的因素,在这方面,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3)要注意初查手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纪律检查机关通常采取8种措施调查取证。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根据情况采取4种措施调查取证。纪检机关的8种措施是:①查阅、复制与案件郸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②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③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简称“两规”);④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⑤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⑦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⑧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其中第⑥、⑦种两种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不允许在初核阶段采取。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使用的4种措施是:①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政纪律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②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余下全文>>

十:中石化最近在全国同时成立5个纪检监察分组(局),分别是那几个?

5个纪检监察分组(局)分别设在北京、南京、武汉、广州、成都5地,辐射相关区域所有企业。作为党组纪检组(监察局)的派出机构,发挥异体监督作用,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分组(局)在日常工作中将针对信访举报动态和案件线索,迅速出击,更有效地突破案件、形成震慑。工作重点是信访举报调查和案件查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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