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20分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向质监站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表21),告知质监人员监督检查竣工验收情况;
2、竣工验收应符合《XXXX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条件,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除参建各方参加外,本项目应告知XXXX市人防办参加。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人防质监站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22)及全套人防工程竣工资料档案。
4、人防质监站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防主管部门提交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人防主管部门冒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进行备案。
5、一般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出具人防主管部门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证明书》。指挥所等涉秘的重要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二:建设单位的人防工程竣工报告应该如何写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 程 名 称:
建设单位(章):
竣工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制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址
地下总建筑面积 m2 人防建筑面积 m2
防护等级 工程类型 单建掘开式 坑、地道式 防空 地下室
地 下 层 数 人防层数
工程造价 出入口数量
平时用途 战时用途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报监时间 监督注册号
施 工 单 位 名 称
勘 察 单 位 名 称
设 计 单 位 名 称
监 理 单 位 名 称
备
注
竣工验收程序:
填写要求:
需反映从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直至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整个过程的程序。包括:工程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建设单位收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合格证明书》→组织成立竣工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向质量监督机构申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约定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小组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内容:
填写要求:
需反映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验收小组人员审阅参与各方工程档案情况;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情况和工程使用功能试验情况;验收小组成员评价情况。
竣工验收组织:
填写要求:
需反映由建设单位组织成立验收小组的情况;组长、副组长、组员的职务、职称、专业配备情况等。(注:后附竣工验收组织工作注意事项)
竣工验收标准:
填写要伐:
需反映竣工验收使用的标准,包括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要求;工程合同要求。
对勘察单位评价:
填写要求:
需反映勘察单位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勘察单位工作质量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工程质量与勘察报告内容是否相符情况及其他情况。
对设计单位评价:
填写要求:
需反映设计单位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设计单位工作质量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设计单位对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认可情况;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情况。
对施工单位评价:
填写要求:
需反映施工单位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施工单位执行《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及时整改质量问题、处理质量事故情况;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
对监理单位评价:
填写要求:
需反映监理单位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监理单位工作质量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是否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工程质量核定等级与现行标准是否相符;对工程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是否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及其他情况。
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填写要求:
需反映从工程立项→招标→报建→报监→开工→竣工的过程,并注明该过程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质量等级:
填写要求:
需反映该工程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是否齐全;评定各分部工程和......余下全文>>
三:人防地下室验收的内容项目及标准?
GB50134_2004
四:人防没有验收能否拿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不能的。程序必须的。
五:人防工程验收内容有哪些
市人防质监站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消防施工专业分包单位、人防设施供应单位参加。 人防工程结构验收程序 内容如下: 一、结构验收申报条件 人防地下室主体土建结构完成后(后浇带封闭为宜),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向市人防质监站填报《人防工程结构验收申报表》,同时提交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相关资料,并约定验收时间。 二、申报资料审核 我站收到上述申报资料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核。 三、通知验收时间 我站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结构验收时间,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做好相关验收准备:1.做好现场卫生清理工作;2.做好现场安全围护工作;3.做好现场临时照明线路安装工作;4、人防工程预埋设备的清理;5.施工单位编制《人防工程结构验收汇报材料》,监理单位编制《人防工程结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人防工程结构验收汇报材料》包括下述内容:1、参建各方主体;2、工程概况(含人防部分的基本概况); 3、施工情况(模板、钢筋、混凝土、防水、安装)等;4、质量保证资料情况;5、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情况;6、自评结论。 《人防工程结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主要包括: 1、监理单位质量责任行为的履行情况(如是否依法承揽工程、签订书面合同且资质相符;建立以总监为中心的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专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对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及时进行验收签证等情况);监理单位执行监理工程规范的情况。 2、在施工过程中,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条文和设计文件的情况;(如是否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报验制度,建筑材料进场检验制度,见证取样制度等)。 3、施工过程中签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以及监督机构签发的”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是否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按时限落实整改,并组织复查。 4、工程质量核查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 5、对工程遗留质量缺陷的处理意见。 6、执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监理形式的情况。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8、自评结论。 四、现场检查验收 (一)土建部分: 1.混凝土观感质量(有无蜂窝、麻面、露筋等,平整度情况); 2.外墙渗漏情况(渗漏点处理); 3.人防钢筋混凝土墙支模螺杆是否使用止水螺杆; 4.人防围护结构是否有随意穿凿的洞口; 5.人防防护密闭门门顶横挡梁是否锚入两侧墙柱; 6.门框墙的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混凝土强度(用钢筋测距仪以及回弹仪测定); 7.人防门门槛、临战封堵门槛是否一次浇捣成型; (二)安装部分: 1.经混凝土振捣成型后,临战封堵框、人防门框的垂直度、平整度满足规范要求; 2.人防门吊钩是否埋设正确; 3. 各类穿墙套管是否按规范制作并安装; 4.进风口部测压管是否按规范制作并安装;5.排风口部防爆呼叫按钮外壳是否按规范埋设; 6.防爆地漏管道口是否清理干净,一次预埋的防爆地漏标高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五、主体结构验收监督记录 在听取参建各方主体检查意见后,质监小组填写《主体结构验收监督记录》,并视情开整改单
六: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要准备哪些资料啊
按各地人防质量监督站的要求执行,他们一般时候会给一张单子的。
七:人防工程的竣工报告中的“竣工标准达到情况”要怎么填写?
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单位工程预验收合格,符合竣工验收要求。
八:人防工程怎么验收
与普通房建工程不同的地方:人防设备要安装到位,运转良好。其次,人防质监站和人防办要参加验收。至于是普通房建工程先验收还是人防工程先验收或者先验后验都可以,要看当地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结果和规定。
九:给甲方的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申请表怎么写,不是给人防办的。甲方对乙方验收。 5分
施工资料软件里有.
十: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的竣工验收标准应该怎么填
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办理机构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申办对象 民防专项资金投资建设的民防工程及市民防办办理核准建设手续(市批)的结建民防工程的建设单位 备案提交材料 1、《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原件) 2、《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一式二份) 3、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一式二份) 4、勘察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仅涉及工程内部改建的民防工程除外)(一式二份) 5、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一式二份) 6、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一式二份) 7、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 9、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 10、民防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复印件) 11、《上海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结算申请表》(已结算)(原件) 12、民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 13、电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复印件)(仅限于单建式民防工程中的电梯工程) 14、上海市地下工程基本信息登记表 注:提交的复印材料请于每页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资料专用章 备案人在提交上述复印件材料时,还需提供原件以供查验 对于附建式工程,7、8、9三项资料如还在办理过程中的,可提交建设单位的承诺书。 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提交备案材料; 2、总窗口受理备案材料; 3、市民防办结合质量监督报告进行审查并作出备案意见; 4、申请人到总窗口领取备案意见。 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2、《上海市民防条例》第三十八条 3、《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4、《关于调整本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民防[2004]第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