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G20 峰会后国际贸易规则改革
如果以是否实现了提振全球市场信心这一任务作为评判G20伦敦峰会的尺度,那么至少可以说,在贸易领域内G20达成了预期目标。第一财经日报发表宏观经济分析师刘涛文章表示,根据共同宣言等成果文件,与会各国领导人在约束贸易保护主义、扩展贸易融资便利和重启多哈回合谈判三个方面做出了努力。然而,由于主客观因素所限,上述三方面实际取得的成果也存在显着差别。文章分析,首先,在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方面,伦敦峰会的成就普遍超出人们的预期,在相当程度上令人欢欣鼓舞。它不仅成功促使各国领导人再度就这一原则性问题表明了立场,同时在具体执行步骤上也取得了进展,包括授权WTO担任“公正第三方”的角色以监测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动向幷逐季发布报告,同时要求各国在实施有可能对国际贸易和投资造成负面影响的国内刺激政策时,应及时向WTO履行告知义务。但在两个最关键的问题上,依然悬而未决:其一,如果与会各国不能就如何界定贸易保护主义取得一致意见,那么如何保证他们所指向的是同一个目标呢?例如,在奥巴马眼中,“购买美国货”条款幷不违反WTO精神,而其他国家对此显然幷不认同。在此情境下,所谓的“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势必沦为“一个口号、各自表述”,各国将自己的行为归结为合理合法,而举着放大镜去寻找别人身上的问题,从而使贸易保护主义野火在相互指责声中进一步肆意蔓延。其二,峰会提出了对作为国际金融体系两大主要机构的世界银行和IMF在投票权和人事安排等方面的改革要求,以增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代表性,却幷未对作为国际多边贸易体系核心的WTO作类似要求,也没有特别强调要加强对欧美发达国家贸易保护政策的监管。世界银行最近的报告披露,从2008年11月至2009年2月,二十国集团中已有17个国家采取了旨在限制他国贸易流动的政策。在47项有据可查的贸易保护案例中,发展中国家最惯常使用的办法是提高进口关税,而发达国家则更青睐补贴措施。显然,相较于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手段更为隐蔽,通常情况下也更难被定性。如果WTO不能照顾到这种不平等,则很难提高其在发展中国家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信力。其次,在扩展贸易融资便利方面,为支持全球贸易复苏,峰会决定在未来两年内,通过国内出口信贷和投资机构、地区开发银行及充分利用现有融资渠道,将确保至少2500亿美元的贸易信贷额。其中,世界银行集团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IFC)计划在今后三年内向发展中国家提供500亿美元的贸易信贷支持。据WTO预测,受全球经济减速和需求下降影响,2009年全球贸易量有可能锐减9%。由于目前每年全球贸易的80%~90%依赖于贸易信贷、保险和担保等贸易融资形式,因此贸易量的下降,很大一部分可以归因于贸易融资能力的下降。在金融危机的去杠杆化过程幷未完成、全球流动性依然紧张的情况下,银行不愿或没有能力提供足够融资。市场普遍预计全球贸易融资缺口在1000亿~3000亿美元之间。由于全球供应链的延展已经实现了贸易融资和零部件生产的全球化,贸易融资规模一旦缩水,将对各国实体经济造成重创。在峰会召开前夕,中国政府已与IFC签订了购买其私募股份的协议,向其“全球贸易流动性计划”(GTLP)注入16亿美元;迄今为止,中国还向泛美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地区多边开发机构提供超过6.5亿美元的资金支持,以支持上述地区发展经济,改善贸易融资环境;此外,自去年年底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与境外同行陆续签署了一系列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以共同维护地区经济金融稳定,便利双边贸易及投资发展。最后,重启国际多边自由贸易谈判是进展最慢、同时也是希望最渺茫的部分。去年11月华盛顿峰会上各国就曾......余下全文>>
二:国际贸易有哪些公约(至少也15个)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 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
· 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
· 海关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公约
· 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
· 国际水道测量组织公约(附英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植物检
· 中国政府和朝鲜政府关于植物检疫和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的协定
· 关于货物实行国际转运或过境运输的海关公约(I·T·I公约)
· 海关商品估价公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通商航海条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通商航海条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通商航海条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通商航海条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民主共和国通商航海条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通航海条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海运协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海运协定
· 中国政府和摩洛哥王国政府经济和贸易协定
· 中国政府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政府经济、贸易协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引渡条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其顿共和国政府经济贸易协定
· 北太平洋海洋科学组织公约
· 中国和象牙海岸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 中国农业部长和荷兰王国农渔大臣会谈谅解备忘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海运协定
· 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
· 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 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 油轮油污责任暂行补充协定 油轮所有人自愿承担油污责任协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芬兰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
· 中国船舶检验局和挪威船级社船舶技术检验合作协议
· 中国船舶检验局和德意志劳埃德船级社船舶技术检验合作协议
· 中国船舶检验局和劳埃德船级社关于船舶技术检验合作的协议
· 1966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1975年修正案
· 国际海事卫星组织(INMARSAT)业务协定
· 国际海事卫星组织(INMARSAT)公约
· 海员带薪年假公约(1976年修正本)(附英文)
· 商船最低标准公约(附英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渔业协定
· 附编:中国渔业协会和日本渔业协议会渔业安全作业议定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墨西哥合众国政府贸易协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典王国政府海运协定
· 中国和意大利关于成立经济贸易混合委员会的换文
· 联合国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
· 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制度的国际公约
· 1974年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希腊王国政府海运协定
· 中国船舶检验局和罗马尼亚船舶登记局签订合作协议
· 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
·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
· 中国政府和朝鲜政府关于海难救助合作协定
· 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
· 船员在船上起居舱室公约(补充条款)
· 防止海员工伤事故公约
· 中国渔业协会代表团、日中渔业协议会代表团会谈公报
· 修订关于统一海上救助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
1967年建造中船舶权利登记公约
· 日中渔业协议会代表团致中国渔业协会代表团的备忘录
· 中国渔业协会代表团致日中渔业协议会代表团的......余下全文>>
三:近五年,美国和欧盟在贸易领域的对外限制的分析 2000字左右
导读:浅析近五年来美国和欧盟在贸易领域的种种限制,贸易限制分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繁多,各国适用的贸易壁垒也层出不穷,欧美各国对于其他国家的贸易限制不断升级,随着与欧美等国的贸易联系不断加强,贸易保护主义在欧美发达国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拉美与亚洲国家不断遭受欧美发达国家贸易制裁,世界贸易组织(WTO)今年7月16日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显示,欧盟在2011年——2012年共执行112次
摘要
贸易限制分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繁多,各国适用的贸易壁垒也层出不穷。近五年,欧美各国对于其他国家的贸易限制不断升级,尤其对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随着与欧美等国的贸易联系不断加强,各种矛盾也随之出现。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贸易保护主义在欧美发达国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拉美与亚洲国家不断遭受欧美发达国家贸易制裁。在过去5年间,针对亚洲国家的反倾销措施数量占比高达74%。世界贸易组织(WTO)今年7月16日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显示,欧盟在2011年——2012年共执行112次反倾销措施,主要针对亚洲国家特别是中国。
一. 近五年美国对华贸易限制
近年来,美国对华发起贸易壁垒的手段不断升级,不仅利用世贸组织规则的“灰色区域”筑起合法性的壁垒,而且出现了向高附加值产品蔓延的趋势,技术壁垒已经成为美国限制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出口的重要手段。为限制中国贸易品流入,美国频繁使用“337调查”中的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来制裁中国输美产品。
上半年,美国对华发起了9项“337调查”,其中3项涉及手机电子产品。5月1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2013年“特别301报告”,继续将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名单。此外,美国还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阻止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或者中国企业赴美投资,试图利用知识产权和“国家安全”等非关税措施提高对华贸易壁垒。中兴和华为的案例,已足以说明其保护手段的隐蔽性。
下面是近几年美国对中国的几个贸易限制:
1. 美国通过“337调查手段”,以保护专利打压中国产品。
2. 2012年上半年,美国对华再次发起超过20起“双反”调查。如3月19日裁定
中国输美钢制轮毂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美国商务部20日又连出3项涉及中国的贸易裁决,分别涉及中国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光学增白剂和镀锌钢丝三类产品。
3.
在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更是对华太阳能电池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中国企业反倾销税率从18.32%到249.96%不等,反补贴税率从14.78%到15.97%。
二. 近五年欧盟对华贸易限制
欧盟对华贸易管制方面与美国也是大同小异,自2008年以来,双边的贸易摩檫不断增加。欧盟对华出口产品发起“双反”调查,从2008年的6起,到2009年7起,再到2010年的11起,双边贸易摩擦愈演愈烈。虽然进入2011年,欧盟委员会先后终止了对我国输欧无线数据卡产品的反保障措施调查和对该案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但是,欧盟却在2011年5月14日,宣布对中国出口的铜版纸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这一迹象表明,欧盟的这种转变不仅与美国的示范作用有关,也受其经济复苏缓慢和各成员国失业率居高不下的状况所影响。
下面是近几年欧盟对中国的几个贸易限制:
1.
欧盟反倾销委员会09年7月28日在布鲁塞尔投票表决,支持欧盟委员会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征收为期5年的正式反倾销税的建议,以取代此前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就在
此前一天,欧盟部长理事会在没有举行讨论的情况下决定对中国产钢线材(也称钢盘条)征收为期5年的正式反......余下全文>>
四:分析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发展趋势,及受哪些因素影响
趋势一:全球经济由国际金融危机前的快速发展期进入低于趋势增长的新阶段
国际金融危机已经过去6年多时间,但全球经济复苏步伐低于预期,产出缺口依然保持高位,一些国家仍然在消化包括高负债、高失业率在内的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同时,由于劳动力人口老龄化、劳动生产率增长缓慢导致全球经济潜在增速下降,大多数经济体仍需将“保增长”作为首要任务。近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将2015、2016年的全球增长率预期分别下调为3.5%和3.7%,全球将进入低于趋势增长的“新常态”。
全球贸易增长则更为缓慢。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发布的全球贸易增长预测,2014年和2015年全球贸易额增长预期分别下调为3.1%和4%,远远低于2008年金融危机前10年平均贸易年增长率6.7%的水平。
趋势二:全球廉价资本时代可能将趋于结束
目前全球利率仍处于低位,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经济依然疲软,高负债居民信贷需求低迷,央行普遍执行刺激性货币政策。然而,廉价资本的时代可能即将结束。
以往经济全球化中的过度消费、过度借贷、过度福利、过度出口的失衡关系正在被打破:一方面,外部需求疲软,贸易汇率风险、激生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也降低了新兴经济体的贸易盈余水平,全球贸易收支开始趋于平衡;另一方面,投资回报率、储蓄-投资组合、风险偏好水平等趋势性改变,也将影响全球资金流向,特别是随着美联储将进入加息进程,这种局面将推动全球长期实际利率上升。
趋势三:主要国家主权债务压力较大,“去杠杆化、去债务化、去福利化”进程还将持续数年
全球债务水平处于持续上升之中。国际清算银行数据显示,2007年中旬、金融危机前全球债务总规模仅为70万亿美元;但截至2013年底,这一规模就已攀升至100万亿美元,涨幅逾42%,全球债务负担占国民收入比例升至212%,其中政府及相关平台已成最大债券发行者。截至2013年6月,公共债务有价债券所占份额增至43万亿美元,相较2007年同期增长80%。除发达经济体之外,新兴市场在金融危机后通过各种刺激政策推动经济,信贷大幅投放带动了投资增速,相伴随的是私人部门债务大幅增加。
各国“去债务化、去杠杆化、去福利化”必然需要经历财政紧缩过程,将公共债务降低到可持续水平,公司和家庭部门必须提高储蓄,修补资产负债表。这个过程仍将持续数年,并对经济增长动力形成负面影响,抑制总需求增加。
趋势四:美国从宽松周期转向紧缩周期,恐引发全球金融格局大分化和主权货币洗牌
美联储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QE)后,美元、美债再次成为全球资本的“避风港”和“安全资产”,特别是如果参考美国货币政策周期与美元周期的关系,美元强势周期可能会持续4~5年左右,美元在相当长时期内还是全球追逐的安全资产,增强全球,特别是新兴市场溢出风险。
当前新兴经济体企业外债高达2.6万亿美元,其中3/4以美元计价。目前,美联储结束量宽和美元升值已使新兴经济体企业偿还美元债务的成本开始走高,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风险上升,并可能传导至本国经济金融体系。
此外,美元升值也将导致其他非美系货币、新兴经济体货币出现一轮贬值潮,未来几年全球主权货币将面临新一轮洗牌过程。
趋势五:大宗商品繁荣周期结束,全球价格总水平趋于下降,面临通货紧缩压力
根据IMF评估数据,在1990~2013年之间,全球通胀率平均为11%,2014年该数值预计为3.9%,其中低通胀率的发达经济体,1990~2013年之间年均通胀率为2.3%,2014年仅为1.7%。......余下全文>>
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在国际贸易合同中没有
国际贸易所适用的法律法规
为保证国际贸易能够顺利进行,使国际贸易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国际贸易业务必须符合法律规范。但由于国际贸易的当事人一般身处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具有不同的法律和制度,因此,国际贸易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有较大的不同。概括起来,国际贸易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国际条约、国际贸易惯例、国内法等。
一、国际商事中的主要国际条约
1、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的公约
(1)《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海牙,1964年)
(2)《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 维也纳,1980年)
(3)《联合国国际货物实卖时效期限公约》 (纽约,1974年)
2、关于国际货物运输的公约
(1)《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 (1924 年)
(2)《有关修改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 (1968年)
(3)《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简称汉堡规则, 1978年)
(4)《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简称华沙公约,1929年)
(5)《修改华沙公约的议定书》 (简称海牙议定书,1955年)
(6)《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简称国际货协,1951年)
(7)《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 (简称国际货约,1961年 )
(8)《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1980年)
3、 关于国际支付的公约
(1)《汇票、本票统一法公约》 (日内瓦,1930年)
(2)《解决汇票、本票法律冲突公约》 (日内瓦,1930年)
(3)《统一支票法公约》 (日内瓦,1931年)
(4)《解决支票法律冲突公约》 (日内瓦,1933年)
(5)《联合国国际汇票与国际本票公约》 (1988年)
4、关于对外贸易管理的公约
《世界贸易组织协议》 (马拉喀什,1994)
5、关于贸易争端解决的公约
(1)《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纽约,1958年)
(2)《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 (马拉喀什,1994年)
6、关于国际投资的公约
(1)《解决一国与他国国民投资争议的公约》 (简称华盛顿公约)
(2)《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简称汉城公约,1985年)
7、关于知识产权的公约
(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巴黎,1967年)
(2)《商标注册马德里公约》 (马德里,1995年)
(3)《伯尔尼公约》 (伯尔尼,1971年)
(4)《世界版权公约》 (日内瓦,1971年)
二、我国的国内法所涉及的有关国际贸易的主要法律有:
(一)关于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
(二)关于适用于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国内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自1993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三)关于适用于国际货款收付的国内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关于适用于对外贸易管理的国内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等。
(五)关于适用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国内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三、常用的国际贸易惯例
目前,在国际贸易领域常见的国际贸易惯例有:
1、国际贸易术语方面
(1)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国际法协会制定的《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3)美国全国对外贸易协会制定......余下全文>>
六:当今国际贸易环境和趋势分析
状况分析
(一)影响国际贸易的环境保护规则由於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环境质量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环境恶化和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也更加引起关注。
对於环境与国际贸易问题,当今世界主要有两股力量,即国际环境保护组织和WTO。尽管两者的侧重点不同,但它们制订的环保措施都对国际贸易有一定的影响。除此之外,影响国际贸易的环境规则还有自愿性标准如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规定和重要的区域性标准如欧盟的标准。以上这些规则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了国际贸易的进行和发展。
(二)环境规则对跨国投融资的影响环境规则对跨国投融资的影响是双重的。一国严格的环境规则将导致企业投资於国外,使未达到这些标准的企业或产业转移,可能对他国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然而严格的环境政策也可能促使跨国企业采取有利於环境的行动,从而产生正面影响。
(三)国际贸易中环境规则的发展趋势随着科技和时代的发展,影响国际贸易的环境规则也在不断发展。
——《生物安全议定书》的签订;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发展;
——与环境有关的技术壁垒(TBT)的发展。
通过对国际上环境与国际贸易主要状况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当前影响国际贸易的环境规则日益增多,涉及的范围也逐渐由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扩展。
由於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环境保护必然会和生产、发展和贸易过程紧密相连,并对后者产生深刻的影响。与各国贸易特点不同,受影响的程度也不同。一般来说,以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出口为主的国家较容易受到来自国际上和主要贸易对象国的环境规则影响。由於技术和发展水平的差异,发展中国家比发达国家更容易在现在和将来的环境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中处於不利的地位。
全球化影响(一)世界各国的经济活动正日益全球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经济全球化意味着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和金融自由化。在此过程中,环境及其规则的影响也出现全球化趋势,因此必须用全球化的观点看待环境和国际贸易问题。
中国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世界政治经济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世界的发展离不开中国,中国的发展也要充分考虑全球化的背景。
国际贸易中的环境规则对各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和重要产业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这些影响对於中国的工业化也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二)国际贸易中环境规则与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国际贸易中存在的国外需求是最终需求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国际贸易中的环境规则对各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
——按环境规则要求进行结构调整——增加环保投资,发展环保产业是大趋势——技术进步产生了对环境有利的趋势——绿色农业、绿色制造业、绿色纺织业、高新技术产业、知识经济的兴起(三)新的发展观对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可持续发展、绿色消费等观念更新了人们的认识,给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就。但是就当前而言,我国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还存在很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环境与国际贸易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四)国际贸易中有关环境规则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很多重要的出口贸易正面临越来越多的来自发达国家的环境壁垒的挑战,其影响涉及出口产品本身和出口贸易的各个环节。
——农产品和食品出口——机电产品出口——其他商品出口——服务贸易——包装规定然而,目前严峻的绿色挑战尚未引起我国政府和企业的足够重视。我国企业如果不积极应对绿色挑战,随着贸易自由化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我国加入WTO,将很快面临两方面的困境:
一方面因为外来产品更符合环保......余下全文>>
七:影响国际经济规则制定的因素是什么
在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背景下,提高我国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己成为关键。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得贸易发展的动态利益,更好地通过贸易发展战略来促进产业结构的良性调整,提高贸易商品的国际竞争力,我国应充分利用WTO赋予的各种许可的措施,制定并建立我国面向21世纪的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实现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
一、引言 经济全球化是指世界各国在全球范围内的经济融合,它是世界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其推动力是追求利润、取得竞争优势和谋求经济的发展。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大大加强,导致经济全球化的直接原因是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环境出现了新变化。在21世纪,经济全球化己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大趋势。经济全球化可以带来整个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和资源最优配置,这一点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具有尤其重要的意义。可以说经济全球化为中国实现经济发展和赶超发达国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
同时,经济全球化作为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中国只有积极参与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是实现经济现代化的需要,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需要。进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将进一步发展,故在21世纪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会与日俱深。中国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也将面临国际激烈竞争的严峻挑战。 二、WTO与国际贸易的发展潮流
(一)国际贸易的历史发展潮流。考察国际贸易的变迁历史,一国对外贸易的产生、发展都是在其国家干预、保护下而进行的,国际贸易过去没有、将来也不可能离开国家的干预而存在。那种认为国际贸易是在自由的市场经济中自发产生、发展的观点是没有历史依据的。经济学家卡尔?博兰尼论证了这一观点。他认为从起源上说,对外贸易具有冒险、勘探、狩猎、掠夺和战争的性质,而非以物易物的市场交换关系。同时对外贸易也绝非意味着双向的和平关系,即使它共有这样的内涵,通常是根据互惠原则建立起来的,而不是市场交换的原则。
(二)WTO与国际贸易发展。WTO是一个调整国际经济和贸易关系的国际经济组织。它通过规定各国政府所应承担的主要契约义务,来规范各国对外贸易立法与规章的制定和实施。WTO大大拓展了多边贸易体制规范的范围,将长期游离于GATTs规则和纪律之外的主要货物贸易领域--农产品贸易以及纺织品与服装贸易拉上了自由贸易之路,还扩展至服务贸易、知识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并加强了约束能力。无论是赞同或是反对WTO者,大都倾向接受WTO的角色就是要推动自由贸易。支持者自然认为WTO是在促进贸易自由化,是为了打破贸易障碍和建立一套自由和平等的竞争规则。批评者尽管对WTO有极大的保留,但在论述的层次上,却往往未能摆脱将WTO当作为自由贸易推动者的迷惑。
八:国际贸易谈判的一般规则有什么?
您是指国际贸易谈判比赛规则还是国际谈判惯例呢?
如果是惯例的话,
国际货物贸易领域国际惯例(可以理解成您所说的谈判双方需要共同履行的惯例)有:
1.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华沙—牛津规则》
3.《1941年修订的美国对外贸易定义》
在国际贸易支付领域国际惯例:
1.《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2.《托收统一规则》
在国际保险领域国际惯例:
1.《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2.《伦敦保险协会保险条款》
在国际运输领域国际惯例:
1.《巴黎规则》(《巴黎规则》不是国际条约,只具有习惯或惯例的性质)
2.《维斯比规则》
3.《汉堡规则》
(二)国际货物贸易条约
关于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条约:
1.《国际货物贸易统一法公约》
2.《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
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4.《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时效期间公约》
关于国际货物运输的条约:
1.《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
2.《1968年布鲁塞尔议定书》
3.《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4.《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
5.《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6.《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7.《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8.《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九:国际公约法对互联网金融怎样规定的
互联网金融是指依托于互联网而开展的各种金融活动的总称,主要包括网上银行、网上第三方支付、P2P网络众筹融资、新型电子货币,以及金融机构的网络创新平台和基于网络的金融服务平台等。全球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不仅对国际经济和金融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对国际金融秩序和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国际金融法律体系是由一系列规范国际金融秩序和国际金融交易行为的国际金融条约、国际金融规则、国际金融惯例、涉外金融立法等法律文件所构成的一个系统,其所涵盖的范围主要包括国际商业银行、国际货币、国际借贷及担保、国际结算与国际贸易融资、国际证券融资以及国际金融组织法律制度等内容。在国际社会各方主体的参与和努力下,国际金融领域法律制度建设已现端倪:银行法、票据法、金融支付与结算法、金融担保法、证券发行与交易法等领域,先后出现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国际规则、国际惯例和涉外立法。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改变了国际金融法律体系的传统格局。1995年,世界上第一家无任何分支机构的纯网络银行——美国第一安全网络银行产生,由此开启了网上银行的金融创新模式;1998年建立的PayPal网络服务商依托eBay庞大的市场份额,开始了全球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新模式,目前PayPal在全球拥有超过1.5亿个账户,成为全球最大的网上支付公司之一;2005年诞生的首个依托于WEB2.0的P2P网络众筹融资模式,为借款需求者和有闲置资金者创建自行配对交易的网络借贷平台。互联网金融具有空间的虚拟性、金融交易行为的自由性、信息流通的交互性、网络空间的开放性、参与主体的全球性。这些形态各异、功能广泛的互联网金融新形态和新模式,超越了传统国际金融法律体系的调整范围,亟须新的国际金融条约、新的国际金融规则、新的国际金融惯例和涉外金融立法予以规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客观上将大大拓展国际金融法律体系的外延。
随着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普及和推广,传统国际金融法律规范在调整国际互联网金融新秩序方面,表现出许多新的盲点和空缺,传统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这种局限性与互联网金融交易行为,亟须法律规范调整需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将越来越突出。一些现行的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和规则,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尤其是面对网上第三方支付、P2P网络众筹融资、新型电子货币等的兴起,亟须更新、修订与增补。国际社会一直在不懈努力促进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发展,国际金融监管的法律框架也一直在不断地进行改革。如针对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所出现的新问题,国际银行业监管对巴塞尔协议进行了修订,目前所适用的是经过修订的第三版巴塞尔协议(即《巴塞尔III》)。《巴塞尔III》中建立了有关提高核心资本充足率、控制杠杆比率以及强化流动性监管等新规则,强化了对银行的国际监管。但是面对网上第三方支付、P2P网络众筹融资、新型电子货币等金融互联网新模式,《巴塞尔III》所确立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显得有些捉襟见肘,如从事新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公司,大多以商业公司,而非以银行的身份开展业务,他们的行为规范并不受《巴塞尔III》中有关核心资本充足率、控制杠杆比率以及强化流动性监管等新规则的约束。在这样的国际金融法律环境下,势必造成银行与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公司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导致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手脚被束缚。又如1996年12月联合国第51次大会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虽然对于网络市场中的数据电文、网上合同成立及生效条件、运输等专项领域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都做了十分具体的规范。但是,对于“数宇签名认证机构”这样的法律问题,尚付阙如......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