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市溧水县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南京市溧水县最低工资标准是600,南京市是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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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苏省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你好,2015年应该是以下标准,望采纳!
从2014年1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630元,增加150元;二类地区1460元,增加180元;三类地区1270元,增加1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4.5元,增加1.5元;二类地区12.5元,增加1.5元;三类地区11元,增加1.5元。
三类地区的划分情况
一类地区:
南京市区、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常州市区、苏州市区、吴江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南通市区、启东市、通州市、海门市、镇江市区、泰州市区。
二类地区:
溧水区、高淳区、徐州市区、金坛市、溧阳市、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市、连云港市区、淮安市区(不含淮安区、淮阴区)、盐城市区、大丰市、东台市、扬州市区(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靖江市、姜堰市、兴化市、泰兴市。
三类地区:
新沂市、铜山县、丰县、沛县、邳州市、睢宁县、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县、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宿迁市区、宿豫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三:现南京市六合区最低工资标准?
中国江苏网11月18日讯 南京市人社局17日公布消息,经省政府办公厅同意,从11月起,南京市溧水区、高淳区最低工资标准类别从二类区调整为一类区。这样,南京最低工资标准真正实现了城乡统一。
长期以来,南京一直实行城乡差别工资标准,即市区为一类工资标准,原溧水、高淳地区实行二类地区。近年来,随着南京城乡一体化加快发展,溧水、高淳地区的企业工资增速加快。南京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处长巴坤亚说,此前市人社部门曾对两区用人单位和职工做过广泛调研,当地企业普遍反映,目前月薪没有2000元很难招到人,1630元的工资水平对于当地企业没有太大压力,提高工资标准类别是水到渠成,也有利于缓解地区招工压力。
按照我省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6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5元/小时。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下列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的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的项目: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此前,我省苏州、无锡、镇江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实现了城乡统一。
(黄红芳)
原标题: 南京统一城乡最低工资标准 溧水、高淳区上调为1630元/月
四:20|5江苏溧水法定加班12小时月最低工资标准1630加班工资多少钱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五:江苏省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啊?
低工资标准根据城市划江苏省各城市2014低工资标准具体:
类区1320元调整1480元增加160元;(南京市区、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州市区、苏州市区、吴江市、张家港市、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南通市区、启东市、通州市、海门市、镇江市区、泰州市区)
二类区1100元调整1280元增加180元;(溧水区、高淳区、徐州市区、金坛市、溧阳市、海安县、东县、皋市、连云港市区、淮安市区(含淮安区、淮阴区)、盐城市区、丰市、东台市、扬州市区(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丹阳市、扬市、句容市、靖江市、姜堰市、兴化市、泰兴市)
三类区950元调整1100元增加150元(新沂市、铜山县、丰县、沛县、邳州市、睢宁县、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县、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宿迁市区、宿豫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二)非全制用工低工资标准:
类区11.5元调整13元增加1.5元;
二类区9.6元调整11元增加1.4元;
三类区8.3元调整9.5元增加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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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今年9月南京最低工资涨了吗?溧水涨了吗?
从今年7月1日起,南京等一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到1480元,
七:2016年淮安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记者19日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770元,增加140元;二类地区1600元,增加140元;三类地区1400元,增加1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5.5元,二类地区14元,三类地区12元。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新闻附件:
一类地区
南京市区、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常州市区、苏州市区、吴江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南通市区、启东市、通州市、海门市、镇江市区、泰州市区
二类地区
溧水区、高淳区、徐州市区、金坛市、溧阳市、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市、连云港市区、淮安市区(不含楚州区、淮阴区)、盐城市区、大丰市、东台市、扬州市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靖江市、姜堰市、兴化市、泰兴市
三类地区
新沂市、铜山县、丰县、沛县、 邳州市、睢宁县、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区、楚州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江都市、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宿迁市区、宿豫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