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的形式

一:税务检查方法有哪些

税务检查方法包括详查法、抽查法、顺查法、逆查法、核对法、审阅法、查询法、观察法、盘存法等。 二、税务检查技巧 税务检查技巧,就是税务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其他涉税资料进行检查时,总结出的查账技术与窍门。 税务检查技巧分为涉税报表的分析技巧、账簿的检查技巧、凭证的检查技巧等几大类。 三、税务检查方法与技巧的关系 税务检查方法与检查技巧既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 1、税务检查方法具有普遍性,不同人使用同一检查方法,其检查程序基本相同。税务检查技巧则具有鲜明的个性化特征。 2、在一项检查工作中,在同一检查方法下,可能使用不同的检查技巧。同一检查技巧,也可能在不同的检查方法下使用。 ★当前讲授★ 第二章 税务检查方法 一、详查法 (一)详查法的概念 详查法是对被检查单位在被查期内的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信息资料,进行细密周详的审核检查。 (二)详查法的优缺点 1、优点:能全面检查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能较全面的查出问题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 2、缺点:工作量大、费时费力、查账成本高、效率低、周期长。 (三)详查法的适用范围 详查法适用于经济业务少、会计核算简单的纳税人或者为揭露重大问题而进行的专项检查。 二、抽查法 (一)抽查法的概念 抽查法是从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资料中,有针对性的抽取一部分资料进行检查的方法。 (二)抽查法的优缺点 1、优点:效率高、费用低、省时省力,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缺点:如果资料抽查不当,可能挂一漏万,检查的准确性不高。 (三)抽查法的适用范围 抽查法适用于经济业务比较复杂、会计核算资料比较多的纳税人。现代查账方法中,一般采用抽查法。

二:税务检查的税务检查的职责

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环节,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形式。税务检查的依据是具有各种法律效力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及各种政策规定。具体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专案检查。1.查账权2.场地检查权提示:税务机关无权到纳税人的生活区检查。3.责成提供资料权4.询问权5.交通邮政检查权6.存款账户检查权检查纳税人存款账户时,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进行。提示:(1)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2)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员有权拒绝检查。

三:在税务稽查的时候,都遇到过哪些匪夷所思的逃税方式

逃税方式五花八门,不胜枚举,下面简单列举一些常见方式:

一、销项税额

(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

(二)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 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 记入“代保管商品”。

(三)为调节本企业的收入及利润计划,人为调整收入,将已实现的收入延期记帐。

(四)视同销售不记收入。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

二、进项税额方面

(一)应税劳务没有付款申报抵扣(委托加工、水、电、运费)。

(二)运输发票开具不全,票货不符,或者取得假发票进行抵扣。

(三)进项发票丢失,仍然抵扣进项税额。

三、应缴税金方面 (更多可以咨询财慧网)

(一)福利企业购进货物使用白条,骗取高税负退税。

(二)代扣代缴税金长期挂帐不缴。

四、企业所得税方面

(一)白条支付水电费。

(二)不上缴统筹金的单位,计提统筹金长期挂帐不缴。

四:按税务稽查的方式不同,税务稽查的技术方法有

按税务稽查的方式不同,税务稽查的技术方法有:

1.顺查法。顺查法,是按会计制度的程序,从检查会计凭证开始,以凭证核对账簿,再以账簿核对报表来进行检查的一种方法。顺查法适用于一些业务规模不大或业务量较少的被稽查单位,管理及会计工作混乱、存在严重问题的被稽查单位及特别重要的稽查项目。

2.逆查法。逆查法,是从检查会计报表开始,以报表核对账簿,再以账簿核对凭证,来查清问题的一种检查方法。逆查法有着非常广泛的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大中型企业以及内部控制健全的企业稽查,而不适合于管理非常混乱、账目资料不全的单位,以及某些特别重要的和危险的稽查项目。

3.审阅法。审阅法是指通过对被稽查单位有关书面资料进行仔细观察和阅读来取得稽查证据的一种稽查技术方法。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理论、方法等稽查标准或依据对书面资料进行审阅,借以鉴别资料本身所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正确、合法、合理及有效。

审阅法主要用于各种书面资料的审查。从稽查中稽查的书面资料内容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与会计核算组织有关的会计资料。另一类是除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经济信息资料及相关资料。现代稽查除了进行传统的财务稽查以外,还要进行经济效益稽查。因此,若只对会计资料进行稽查,则难以实现现代稽查的目标。

4.核对法。核对法,是指对书面资料的相关记录,或是对书面资料的记录与实物,进行相互勾对以验证其是否相符的一种稽查技术方法。核对法亦是稽查技术方法中,较为重要的技术方法。按照复式记账的原理核算的结果,资料之间会形成一种相互制约关系,若被稽查单位的有关人员,存在无意的工作差错或者说故意的舞弊行为,都会使形成的制约关系失去平衡。因此,通过对相关资料之间的相互核对,这就能发现可能存在的种种问题。

5.详查法。它是指对被稽查单位被查期内的所有活动、工作部门及其经济信息资料,采取精细的审查程序,进行细密周详的审核稽查。详查法与合同审查不同。全面审查指审查的种类,是按审查范围大小的不同对审查进行的具体分类;详查法指审查的方法,是按稽查手续对稽查方法的分类;而且,在全面审查中的某些审查项目,根据需要既可以进行详查,也可不进行详查。

在稽查工作中,详查法大多应用于经济业务较少、会计核算简单的单位或者为了揭露重大问题而进行的专案审查,对管理混乱、业务复杂的单位以及财经法纪稽查项目十分适用,并能取得满意的稽查效果。那些规模较大、经济业务量大、经济资料多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一般不宜采用此法。现代稽查以抽查法为主,只是在使用抽查法的过程中,根据被查对象的重要程度及其危险、复杂程度,适当地使用详查法。

6.抽查法。抽查法,是为弄清某一问题,有目的、有重点地从被查纳税人的凭证、账簿或报表中抽出有关部分进行检查,对照企业账簿记录,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税务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程序时,从稽查对象总体中选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推断总体特征的一种方法。抽查法的运用可以根据稽查的目的、要求、被查项目在稽查中的重要性或容易发生问题的可能性,选取某类会计科目、某类凭证或某项专题进行检查;也可在整个会计延续期间确定某一时间,对其会计核算和纳税情况进行有目的的重点检查。

五:什么是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环节,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形式。税务稽查的依据是具有各种法律效力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及各种政策规定。具体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

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保证税法的实施。为此税务稽查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发布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依*人民群众,加强与司法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

税务稽查的范围:包括税务法律、法规、制度等的贯彻执行情况,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及税务活动的合法性,偷、逃、抗、骗、漏税及滞纳情况。

六:什么叫税务稽查选案

税务稽查选案,是确定稽查对象的过程。税务机关选案有多种形式:通过计算机选案、随机抽查、举报、转办、交换等,其中群众举报即是发动全社会力量进行协税护税的好形式,又是发现案源的主要途径。

稽查选案是稽查工作的第一道程序,它属于稽查实施前的运筹过程,起着为后续工作提供方向和目标的作用。搞好选案体系的建设,无疑就抓住了整个稽查工作的中心链条,从而推动税务稽查工作的发展,实现依法治税的目标。

税务稽查的基本程序是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选案是税务稽查的第一道程序,即通过计算机、人工或者两者结合,对各类税务信息进行收集、分类、分析、比对和数据处理,从而在所管理的纳税户、扣缴义务人中选取最有嫌疑的逃税者,进而为下一步的税务检查铺垫基础。这是税务稽查的憨础性工作,是提高税务稽查效率,有效地将有限的人力调配到最需要稽查对象上的重要措施。而选案准确与否直接决定着稽查成果的大小,选案准确程度涉及整个稽查工作的质量。

七:税务稽查案例通报格式

此次通报曝光的四起骗税案件分别为:

——上海彩奕实业有限公司骗税案

2014年,税务总局稽查局通过数据指标筛选和案头疑点分析,发现上海彩奕实业有限公司存在通过借货配票骗取出口退税的重大嫌疑,立即对该案进行督办。

经查发现,2011年至2014年间,犯罪嫌疑人张书玲三姐妹伙同丁汉泉、刘世英等人,利用浙江绍兴柯桥等地个体经销商向中东地区出口各类面料过程中不需要出口退税的特点,在上海成立了彩奕公司。刘世英等人从河北、浙江、山东等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巴基斯坦籍Mehmood等人在柯桥外商驻华采购办事处搭建货代平台,匹配个体经销商的出口货物和单证后,以自营方式报关出口并申请出口退税。

调查认定,该团伙采取借货出口的手法共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近8500万元。税务、公安联合行动,于2015年3月18日零时收网,抓获18名犯罪嫌疑人。2015年9月,公安部门已将该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八:发票检查的发票检查的组织形式

发票检查的组织形式是指采取何种组织形式进行发票检查。主要包括用票单位和税务机关检查。 1、自查。用票单位(个人)自查是指用票单位(个人)在税务机关的指导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发动和组织内部各职能部门和填票人及管票人参加检查的一种形式。2、互审。互审是指在税务机关指导下,依靠用票单位的主管部门和被查单位(个人),将被查单位(个人)按系统或行业或地段进行合理的划分,抽调被查单位(个人)发票管理的财会人员和填票人员,组织检查小组进行互审。 是由各级税务机关从所属基层税务所抽调发票专管员或业务骨干组成小组,分片进行联审,或以基层税务所组织互相交叉检查的一种形式。

九:简述税收保全的概念和形式

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限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本法规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前,对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税收保全的两种形式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财产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