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沂市去山东省申请行政复议在什么位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国发[2002]17号文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的规定,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是()。
A、公安局 B、建设局
C、规划局 D、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擅自占用或者毁坏市政公用设施的,依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
A、5万元以下 B、10万元以上
C、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其相关规定,对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应按()计算罚款数额。
A、建设工程预算、决算总造价3%-10%
B、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部分建设工程预算、决算总造价3%-10%
C、建设工程预算、决算总造价5%-10%
D、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部分建设工程预算、决算总造价5%-10%
4、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根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规定,对当事人给予()。
A、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B、责令限期改正
C、不能恢复原状的,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
D、处以20万元以下罚款
5、对擅自改变指定的经营场所,随意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沂河两岸(城区内)等公共场所设点经营,不服从管理的,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处以()罚款。
A、1000元以下 B、2000元以下
C、5000元以下 D、10000元以下
6、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调查或检查时,应不得少于()。
A、一人 B、两人
C、三人 D、四人
7、根据《临沂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临沂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主管部门是()。
A、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临沂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临沂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D、临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8、对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以()罚款。
A、1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下
C、5000元以下 D、2万元以上
9、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污物、乱倒污水的,依据《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规定,处以()元以下的罚款。
A、5 B、20 C、10 D、50
10、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主街道临街建筑物阳台和窗外,堆放、摆设或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依据《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规定,处以()元以下的罚款。
A、5 B、20 C、10 D、50
11、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罚款。
A、1000以上1万以下 B、1000以上2万以下
C、2000以上2万以下 D、5000以上5万元以下
12、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罚款。
A、1000以上1万以下 B、1000以上2万以下
C、5000以上5万元以下 D、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13、在公共场所和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的,依据《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元以下罚款。
A、50 B、100 C、200 D、300
14、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余下全文>>
二:山东省公安厅做的行政处罚,不服,找谁复议?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省人民政府决定不服的,应该向哪个机构申请复议?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胆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山东省高考成绩复议2016
唉,我也是今年考生,我是理科。我的英语平时都140的,这回题简单了反而135,而且除了作文我只扣了4.5分,也就是说作文扣了10.5,只有14.5分。我们班有人算出来只有8分(很优秀的人,平时是不可能的)。只能说大家都有或多或少分数不对,所以没必要去深究,而且我听上一级的说,你就算查了分数也没用不给改。所以在抓住手里的分数,抓紧研究报志愿吧,这才是重中之重。
希望帮到你。
五: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复议权利,复议期限如何计算?
我国目前的规定是作出决定之日起计算。
六:某企业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对其不予许可的决定不服,应向哪一机构申请复议?
A
第十四条 对国务抚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
1、错的,行政复议时,可以要求撤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提起诉讼时可以要求撤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并提出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弧不合法。
2、山东省对这样的行政诉讼实行异地法院审判,防止官官相护。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不合法就是规范性文件没有法制审核,你可以向上一级政府法制办举报,他们可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