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复旦大学林森浩投毒案,分析案件犯罪构成
专业知识丰富的名校生守不住基本的道德和人性底线,让人警醒:过于功利的社会环境让我们忽视最基本健康人格的培养,灌输仇恨的不良风气让心浮气躁的青年人心胸狭隘,缺乏容人之量。从亲密室友到下毒伤人,该反思的不仅是教育。
二:分析复旦大学投毒案的犯罪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2犯罪主观方面,3犯罪客体,4犯罪客观方面。
三:从法律角度看复旦大学林森浩投毒案
该案体现我国法律意识、规则教育淡薄。虽然我国大中学校课堂中,都有法律知识的教育,但很多学生并没有树立法律意识,没有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责任感。就像复旦投毒的学生,反复辩称自己是开玩笑,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严重犯罪。事实上,在中小学中,涉嫌违法犯罪的恶性恶作剧,也确实不少,比如,同学上课站起来回答教师问题,有同学悄悄把凳子移走,结果导致同学在坐下时严重摔伤。而对于这些恶作剧,往往都被学校从保护学生出发淡化处理。而实质上,这是严重伤害事故,应该追究当事学生的法律责任。由于没有严肃追责,结果学生并没有形成牢固的法律责任意识,也不把规则当回事。
四: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药家鑫案和复旦大学林森浩投毒案
李玫瑾用“弹钢琴”来解释药家鑫案,被网友一致攻击
但是在心理学业界,广大专业人士对李教授的分析还是赞成居多的
李玫瑾是国内“犯罪心理学”的权威,有偏见的暂时放放,去看看她对国内知名案件的解说,基本满足从心理学角度分析犯罪
五:如何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林森浩投毒案
林森浩很优秀,和同学之间的关系处理的也都还好,就是性格上偏内敛,应该是属于冲动的犯罪行为。
六:求林森浩投毒最详细的始末!
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2010年8月起,林森浩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一年后,黄洋调入该寝室。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
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学宿舍听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想做节目整人。
林森浩看到黄洋笑得很得意,便联想起其他学校用毒整人的事件,便计划投毒“整”黄洋,让同学难受。
2013年3月31日中午,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林森浩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槽。
2013年4月1日早上,与林森浩同寝室的黄洋起床后接水喝,饮用后便出现干呕现象,最后因身体不适入院。
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对黄洋中毒事件报案,上海警方接报后立即组织专案组开展侦查。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依法对林某实施刑事传唤。
2013年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下午,黄洋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某某医院去世。警方表示,在该生宿舍饮
水机内剩余的水中检验出某些含剧毒化学成分,认定其寝室室友林某有作案嫌疑。
2013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2013年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七:林森浩投毒案给社会怎样的启示录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祈求整个社会、各所学校、每个家庭都能幡然悔悟,深刻认识到思想品德和行为方式教育实为教育之本源,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了孩子们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踏踏实实地尽到自己的本份。因为只有在各种正能量的感召和推动下,我们的社会、家庭、公民才能够体会到越来越多的成就感和幸福感,才能使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之林真正实现。 思想品德和行为方式教育刻不容缓,熟视无睹将会导致恶性循环,麻木不仁可能招致悲剧重演。
八:复旦大学投毒案林森浩为什么要投毒
一、复旦林森浩为什么投毒?
林某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上承认投毒行为,但表示这是个巧合。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与同学一起做实验,当天想起了上次实验中留下来的药品。正好那天在宿舍,黄洋和其他同学打游戏时说起愚人节快到了,他要想个节目整人。林森浩当时看他笑得很得意,又想起曾听说其他学校也有过用毒来整人的事,就在心里暗想,先投毒“整”黄洋,而投毒是为了给受害人开个愚人节玩笑,让他难受些。
上述是林的辩解,事实上,林是蓄谋已久!
二、检方将动机被归纳为“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
但警方、检方始终未明确“琐事”的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
三、林森浩其人
1、林森浩(林沐,林木),复旦附属中山医院超声科,学生会副主席,中山大学免推生,得到过第一三共制药奖学金。研究趋向是肝脏这面,业绩也相当优秀。本科中山大学医学院,分到中山医院读博。
在林的性格中,自尊、上进、好强、善良的一半,始终没有停止与苦闷、自责、充满挫败感的那一半的战争。他以自己的方式努力与外界沟通,却始终难觅出口。这场一个人的战争最终以毁灭的方式结束。
2、2013年3月31日中午,林决定下毒。目标是他的室友、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
此时,复旦大学医学院西苑20号楼421室里没有其他人。常住的两个人——林和黄洋——都长年在医院实习,少有同学来这里串门。
林取出试剂瓶,里边是从实验室偷带回来的N-二甲基亚硝胺溶液。这是一种浅黄色油状液体,高毒、无味,易溶于水。这瓶致命的毒药,林储藏已久。
他熟悉这种试剂,过去3年里,林先后将这种试剂注入数百只大鼠体内,制造肝脏纤维化的样本,然后处死它们,以采集数据。
毒药被注入寝室门边饮水机的水槽,致死的将不再是大鼠。
3、在同学与朋友的回忆中,林曾是本科学生会学术部部长,科研能力惊人,论文发表数远超一般学生,热心同乡会的活动,爱打篮球,玩三国杀,甚至擅长讲冷笑话。
他们看到的是一个积极规划人生、在公开场合略带羞怯,但在自己的圈子里擅长沟通合作的瘦高个男生。但即便身处林的圈子,绝大部分人也从未留意林的另外一些特质。很少有人知道林一直在用独特的方式处理与异性沟通上长期积累的挫败感;也少有人留意林在网络上习惯使用的极具攻击性的侮辱性语句——无论是对自己的同学,还是公共人物;至于林的家庭——其实相当普通的平民家庭——以及故乡,则被林更加小心翼翼地隐藏在与人交流的话题之外。
更少有人体会过,迥然相异的两面,在林的内心长期煎熬、发酵——尽管林始终在述说和排遣,以难为人察知的方式。这些不为人知的特质共同构成了一个隐匿于视线之外的林,杀死室友的,是否正是这个看不见的人?
4、饮水机与水票
其实连警方也一直困惑于林投毒的动机。在被警察带走后,林对投毒过程供认不讳,但对动机一直闪烁其词。林曾对警方自称投毒是一个愚人节玩笑,令办案人员很难采信。但林至少向警方提及一次与饮水机有关的争执。
林与黄洋及另一位室友葛林(化名)曾因水票起过争执。黄和葛提出三人平摊购买桶装纯净水的费用,但林拒绝了,他提出,自己喝得少,平摊的方式不合理。
争执以林退出平摊、“自己买水喝”告终,林的同学回忆,3月31日前后,林开始出入隔壁寝室借水。但这次争执应该只是激化了既有的矛盾。早在半年前,林就从QQ好友列表上删除了“五官科-黄洋”,而黄洋当时也将林删除。两个共处一室的室友,自此不在对方的网络联系人之中。
葛林也回忆不起当时两人为什么网络“绝交”,但从另外的消息渠道能够确认,......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