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颌面部软组织损伤要如何处理?
如果颌面部软组织损伤处理不当,不仅影响损伤器官功能的恢复,又可造成严重的颜面部畸形,给病人造成精神负担,因此应了解颌面部软组织损伤特点及处理原则,使恢复功能和美容相统一。因此,对于颌面部软组织损伤要如何处理要引起重视。口腔颌面部软组织伤在早期清创处理中,应尽量保留组织,一般仅将破碎的创缘略加修整,去除坏死组织。新鲜而整齐的切割伤,可不切除组织。眼睑、耳、唇、舌等处的撕裂伤,即使大部分游离,仍应保留;有时甚至完全断离的组织,在数小时内缝合回原处,也可能存活。由于颌面部组织的再生能力强,在伤后24~48小时之内均可在清创后严密缝合;甚至超过48小时,只要伤口无明显的化脓感染或坏死,仍可在清创后严密缝合。损伤组织如有外翻、下垂、移位、或由于水肿、感染,清创后不能严密缝合者,可作定向缝合,使组织先恢复或接近正常位置,待消肿和控制感染后,再作进一步处理。定向缝合法,通常是用衬衫扣和细不锈钢丝或钢丝铅丸作褥式缝合以达到定向和减张的作用。颊部贯通伤,原则上应尽量关闭穿通口和消灭创面。无组织缺损或缺损较少,可将粘膜、肌肉和皮肤分层缝合。如颊部全层组织缺损较大,不要勉强拉拢缝合,以免造成畸形和张口受限,而应将创缘的皮肤与口腔粘膜相对缝合,消灭创菌。遗留的洞形缺损,后期再作修复。舌部组织较脆,易于撕裂,缝合时应用较粗的丝线,穿刺点应距创缘稍远(约5毫米以上)。腮腺损伤时,如伤口无明显感染,在清创后可用严密缝合和加压包扎,防止发生涎漏。腮腺导管断裂,可根据情况作导管吻合或改道处理。改善是将导管近心段的断端缝接于口腔粘膜某处,使涎液能流入口内。
二:面部受伤什么程度才算轻伤害 30分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司法部
法(司)[1990]6号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龚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 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三:请问口腔颌面部软组织损伤治疗的清创术是怎样的?
先用消毒纱布盖住创口,用肥皂水、外用盐水洗净创口四周的皮肤;如有油垢,可用汽油或洗洁剂擦净。然后在麻醉下用大量生理盐水或1%~3%又氧水冲洗创口,同时用纱布团或软毛刷反复擦洗,尽可能清除创口内的细菌、泥沙、组织碎片或其他异物。在清洗创口的同时,可以进一步检查组织损伤的情况。 (二)清理创口 冲洗创口后,行创周皮肤消毒、铺巾、进行清创处理。原则上尽可能保留颌面部组织。除确已坏死的组织外,一般仅将创缘略加修即可。唇、舌、鼻、耳及眼睑等处的撕裂伤,即使大部分游离或完全离体,只要没有感染和坏死的情况下,也应尽量保留,争取缝回原位,仍有可能愈合。 清理创口时要进一步去除异物。可用刮匙、刀尖或止血钳除嵌入组织的异物。组织内如有金属异物,表浅者可借助于磁铁吸出;深部者要通过X线摄片或插针X线定位后取出。但如创口有急性炎症、异物位于大血管旁、定位不准确、术前准备不充分或异物与伤情无关者,可暂不摘除。 (三)缝合 由于口腔颌面部血运丰富,组织再生力强,即使在伤后24小时或48小时之内,均可在清创后行严密缝合;甚至超过48小时,只要创口无明显化脓感染工组织坏死,在充分清创后,仍可行严密缝合。对估计有可能发生感染者,可在创口内放置此流物;已发生明显感染的创口不应作初期缝合,可采用局部湿敷,待感染控制后,再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