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哪些问题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
“牛鼻子”,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败。实践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淡薄。有的领导干部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认为这样就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空转”,对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对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等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甚至向上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都“打包”由纪委承担。
二是履责方式单一。除参加会议、照稿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外,责任分解常照抄上级文件,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领导班子成员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无论是年中开展的“责任制巡查”,还是年底开展的的“责任制考核”,常用方式的也就是听汇报、民意测评、个别谈话,而且一天要巡查考核几个单位,谈话走访不够细致深入,考核的主要对象也从党委异化为纪委的工作情况,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很难真正发现问题,导致单位之间巡查考核结果相差无几,督促指导甚至考核也就流于形式。
三是责任追究不力。虽然建立了“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存在“两多两少”现象:即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的少。有的基层单位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影响单位荣誉,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还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
深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就是要各级党委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当前要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解决好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要强化担当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党校主体班集中学习等形式,引导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不仅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还要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的分解、部署、考核、报告等具体事务,切实解决纪委“代做”的问题。二要细化主体责任。要根据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让每一位成员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体责任、哪些是第一责任、哪些是分管责任。同时,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让其知道怎样履行责任。三要层层传导压力。通过示范引领、集中交责、谈心谈话、落实责任双报告等,将责任链条延伸至下一级,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完善督查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督,是推进责任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一要建立巡审联动机制。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三级巡查机制,结合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情况,每年选择3-5个单位,采取“系统查、查系统”的方法,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围绕权、钱和制度执行等事项,开展巡审监督,组织专业审计队伍开展专项审计,集中发现并查处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二要探索廉政质询制度。选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县纪委委员成立质询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询问质询等措施,查找在履行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承......余下全文>>
二:党委主体责任是指什么
党委应负起的责任,
三:目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哪些问题
落实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全党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又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更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战略举措。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
但是我们还应看到各地在落实贯彻落实党委主题责任时,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思想观念转变滞后。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认识错位,落实必然走样。有的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只注重开会、发文和签责任状,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有的单位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差一点无关大局,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片面认识。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由于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转换过来,致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
(二)责任落实措施乏力。一是落实上的形式主义。少数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疏于学习、疏于研究、疏于落实,还是依照往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精神的老套路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制度执行走样。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
(三)监督检查角色缺位。个别监管单位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不注重跟踪问效,只尽责不负责,只履职不担责,忽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落实,特别是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跟踪监督检查活动,即使开展检查活动,也只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没有起到纠错警醒作用。
(四)考核评价体系欠缺。结合单位和行业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的个性化考核方案,是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目前,各级党委(党组)基本没有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点不同而制定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在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方式上基本都是采取年初分解,半年汇报,年终考核的固定模式,考核中的形式主义色彩较为突出,没有很好地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
四: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哪些问题
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重视
一是传统顽疾仍在。一些市直部门的观念尚未适时转变,仍然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抓发展才是党委(党组)的事,在履行这项重要职能和任务上当起了甩手掌柜;或者没有把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放在应有的地位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业务发展割裂开来,存在“两张皮”现象。
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部门单位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仅限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既不主动,也不被动,始终保持不痛不痒的中庸态度;还有少数部门单位工作完全处于被动应付、敷衍塞责的疲软状态,工作始终推不上去。
三是实用主义较盛行。有的单位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惩处,轻预防;重形式,轻内容;重监督,轻引导,没有想方设法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修正干部思想、规范行业行为、打造部门文化的重要抓手。
(二)考核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现有的考核体系本身存在不完备性。现有的考核指标大而统之,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软性条款多、硬性条款少,共性指标多、个性指标少,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亟需调整和完善。
二是参与考核的主体较为单一。社会公众、新闻媒体、非政府组织等体制外实体参与考核的途径不多,社会评价机制不够健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考核结果运用不够。考核结果出来后,就被束之高阁,没有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单位业务好坏及领导干部实绩高低的重要参考因素,考核结果运用范围不广、运用程度不高。
(三)责任追究难度较大
一是配套追责条款尚未出台。现有的责任追究条款散见于众多单一性或专门性的制度规定中,需要追责时到处找依据或无处找依据。一方面,是否需要追责缺乏实体性的规定;另一方面由谁追、由谁查处、追究哪个层级领导的责任等,缺乏程序性的规定。现有的追责制度,一定程度上尚缺乏可操作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二是责任追究方式较为单一、力度不够。在追究主体责任时,因考虑到追责过重影响部门单位的整体工作,因此追责大多局限于函询、约谈等,在使用较重的处分档次时,顾虑较多。
三是推动责任追究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一些市直部门单位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社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中责任落实不力的宽容度较高,致使纪检组织开展责任追究面临的压力和阻力较大,存在“不敢追究”、“不愿追究”的现象。
五:如何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的新举措
新形势下,党委要落实主题责任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敢于管党、善于管党、勤于管党、严于管党,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三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加大对纪委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经常听取同级纪委的工作汇报,分析和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五是上级党委要加强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逐级逐层传导主体责任,下级党委要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强化结果运用,确保主体责任“落地”,防止制度“失灵”、“空转”。
六:党委主体责任有哪些内容
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而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就必须正确认识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管、怎么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
主体责任是全面领导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地区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七:基层怎么抓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基层怎么抓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夯实“基本功”。一要锤炼党性,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对党性的考验,在党员层面始终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在党委层面始终做到把握主体责任不偏向、推进主体责任不拖沓、落实主体责任不懈怠。二要锻炼能力,紧紧围绕履行和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传达能力、谋划能力、实干能力,为做好工作打牢基础。三要磨练意志,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谆谆教导,面对成绩不能沾沾自喜、自我满足,面对问题不能软弱无力、止步不前,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发扬韧性奋斗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好反腐败工作。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追求“无愧感”。一要无愧于党的事业,不当局外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实选择和重要保障。要把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同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结合起来,同推动党的各项事业兴旺发达结合起来,把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二要无愧于群众期望,不当老好人。人民群众痛恨腐败、期待公平,都希望有好的党风政风民风。要牢记人民群众的期望和重托,碰到矛盾问题敢于直面,履行主体责任敢于担当,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推动一方风气的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三要无愧于职责使命,不当隐身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要积极主动作为,敢摘刺、敢动真、敢碰硬,把主体责任全过程全方位履行好。各级党委书记要认清岗位的特殊性、职责的重要性,以身作则抓好压力的传导、责任的传输、警示的传递,以率先垂范的实际作为督促和约束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四要无愧于职业操守,不当两面人。做人做事,说的与做的两个样、对上与对下两个样、当面与背后两个样、台上与台下两个样是很危险的。要把言行合一、表里如一作为为官从政的基本价值规范,始终保持坦荡的胸襟,坚决兑现作出的承诺,以共产党人应有的品格和风范一以贯之履行主体责任。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打好“整体战”。一要坚持集体领导不松手。事实证明,党风廉政建设不抓好,经济社会发展最终也搞不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集体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进一步解决好抓经济发展一手硬、抓反腐倡廉一手软的问题,切实承担起谋划部署、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检查考核、报告请示、听取汇报、支持保障等责任,真正做到抓发展和抓党建两手都要硬。二要坚持班子成员齐上手,聚焦实现党委书记自觉尽责、其他成员主动担责,认真对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解决好分责不具体、监督没力度、制度难落实等问题,督促和引导班子成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责任田、分内事抓实管好。三要坚持一把手抓一把手,党委的一把手要去抓同级党组的一把手,抓下级党委的一把手,通过一把手传导责任、传导压力,督促一把手去履行其职责。四是坚持各级各层有抓手,从省、市、县、乡各级的特点出发,全面排查党风廉政建设的风险点和隐患点,逐级拉出问题清单、完善推进措施,谋划设计符合中央精神、契合地方实际、聚焦突出问题、便于具体执行的工作抓手,集中全省上下的力量遏制腐败。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抓住“关键点”。
一要抓带头,主要是党委带头、履行好集体责任,书记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带头、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分管责任,以上率下带动下一级党组织积极承担主体责任。二要抓领头,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领头雁”,各级一把手要认清特殊位置、承担特殊责任、发挥特殊作用,既率先垂范履职尽责,又亲力亲......余下全文>>
八: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什么?纪委的监督责任又是什么
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贯彻中央和上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作风建设等许多方面。
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包括监督地位、监督职责、监督方式等,协助同级党委做好党内监督的各项工作,具体包括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等。
九:镇党委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哪些问题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部署。乡镇党委作为基层党委,直面广大群众,工作千头万绪,既是上级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者,又是当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最贴近基层广大人民群众,其言行举动直接关乎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乡镇纪委要真正实现“三转”,关键在于突出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
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一是思想认识上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上级纪委汇报。三是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责任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对贯彻执行责任制差距较大、廉政勤政情况较差的乡镇党委,上级党委或纪委要综合运用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手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旗帜鲜明地支持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一是着重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乡镇纪委书记主要分管乡镇纪检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二是大力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要求每个乡镇成立纪委领导班子,配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干部,配全办公办案设备和办案经费。三是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勇于“亮剑”,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既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抓细抓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村官勤廉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制度,发现村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提醒谈话,有效发挥了监督作用。二是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镇机关和各村(社区)定期更换公开栏内容、妥善保管公开工作资料,聘请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为公开工作监督员,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每半年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村(居)两委工作、两委班子成员表现,做到阳光执政、阳光反腐。认真做好领导干部点名接访工作,全面落实信访直通车工作责任,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群众,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各类信访案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定期下村了解民情、寻找问题、征求意见、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切实关心群众疾苦、维护公平正义。三是紧紧围绕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实行量化考核制度,按照村、镇直单位、服务中心三个层次进行分类指导,做到目标、人员、措施三到位,计划、方案、任务三落实。
管好自己、带好队伍,争当廉洁从政的表率。一是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敢于喊响“向我看齐”,作出廉政承若,并且建立健全年初承诺、平时践诺、组织评诺、建档查诺、违诺追究的整套机制。二是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以及村“两委”班子的监督,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重点针对党员干部易犯错误、常犯错误的关键时刻,及时开展提醒教育,前移关口,防患于未然。三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方面突出问题。镇机关应通过每周例会、专题学习会,以及各村党员远程教育、“三会一课”助推干部学习提升和改进作风。坚持由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一对一”帮带年轻干部,提高其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通过抓学习教育、量化管理、奖惩激励,以......余下全文>>
十:如何理解“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当前全国上下党委纪检系统热议的话题。这一提法让人耳目一新,同时也让不少人困惑。因为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就无法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作为基层人社部门的一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与感悟,通过深入学习思考,对“两个责任”发表一下粗浅的理解和认识。
一、如何理解党委的主体责任
1.从概念上理解:党委的主体责任指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要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也要督促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2.从地位上理解: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党委的领导地位和党委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定位所决定的。主体责任,顾名思义,就是主要责任人是谁或者谁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主体与责任颠倒过来即责任主体,也就是说,谁承担主体责任,谁就是责任中的“主体”角色,要负主要责任。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就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应该负全面责任、负总责。
3.从责任主体上理解: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党委的主体责任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4.从责任内容上理解:一是领导责任。全面领导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二是教育责任。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是管理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既要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选好管好干部,又要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动权力阳光运行,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四是督导责任。对本级党委各部门、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抓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察、指导,组织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偏。五是示范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自身的反腐倡廉建设,并教育和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勤政廉政、一心为民,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二、如何正确理解纪委的监督责任
1.从概念上理解:纪委的监督责任指各级纪委要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2.从地位上理解:纪委的监督责任是由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地位所决定的。纪委不仅要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进行监督,还应当监督党委,包括监督党委是否履行好其主体责任。
3.从责任上理解:纪委拥有对违反纪律行为进行执纪问责的权力,承担着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责任。纪委的监督对象主要包括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