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一:如何做好下一步的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之年,也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

示精神,着力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州司法局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市委“三个兴市”的发展思路,强化“一个主题”,坚守“一条底线”,突

出“四个重点”,深化“两项改革”,加强“四项建设”,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实现中国梦谱写全市司法

行政工作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队伍建设主题。以党建为统揽,建设过硬队伍是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永恒主题。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当作最大政绩和最大主业,履行党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建领域各项工作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努力建设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司法行政队伍。

是严抓思想政治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牵头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的领导体制。强化政治部主任领导干部的主角意识,把思想政治工作当主业,

不断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要进一步引导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理论武装,做到知之深、信之笃、行之实。全市司法行

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务必做到心中有党、在党信党、在党爱党,无论何时何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政治上做到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严抓

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务必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大胆使用年轻优秀干部。抽查核

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做到“凡提必核”。主动配合市党委,加强市司法局班子建设。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

育,搞好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要把专业化作为队伍的核心战斗力来抓,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业务培训。

是严抓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保持常抓抓出习惯的韧劲和长抓抓出长效的耐心,防止不良作风隐形变

种、复发反弹。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面向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的刚性追责机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要以反面教材为例,深刻反

思,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让干部心有所畏、心有所戒、心有所止。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扎紧制度篱笆,织密监督之网、强化制度

之力,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四是积极落实从优待警。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工作负荷重,心理压力大。我们要在思想政治上更关心、工作生活上

更关爱他们,努力营造栓心留人的良好环境。更加注重科学用警,合理安排干警工作生活,落实轮休制度,确保劳逸结合、张弛有度。突出人文关怀,要加强司法行

政文化建设,深入宣传湖南司法行政精神,建设好司法行政精神家园,引导干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

(二)凝心聚力,突出落实四项重点工作

1.

扎实助推法治建设。一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宪法宣传教育摆在首位,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信访、投诉、调解及地方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

群众自觉遵法守法、努力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健全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和年度学法考法述法制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宣传

进广场、剧场、墟场等公共场所。二是健全普法教育机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探索建立考评机制,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法

官、检察......余下全文>>

二:法律援助

“12348”是上海市司法局及市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它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一览表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

小木桥路268弄1号5楼 200032

64221522

9:00-11:30,1:30-4:00 周一至周五

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

浦东大道141号2号楼111室 200120

58796080

9:00-11:30,1:30-4:30 周一至周五

虹口区法律援助中心

四平路421弄20号 200081

65074142

9:00-11:30,2:00-4:30 周一至周五

卢湾区法律援助中心 瑞金二路410弄7号-8号 200020 64450665 8:30-11:30,1:00-4:00 周一至周五

闸北区法律援助中心 大宁路610弄15号 200072 56774044 9:00-11:30,1:30-5:00 周一至周五

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 扬州路583号 200082 65895194 9:00-11:00,1:30-4:00 周一至周五

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

陆家浜路1100号B 200003

63761789

9:00-11:00,1:30-4:00 周一至周五

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

虹桥路591弄8号101室(近番禺路口) 200233

64472834

9:00-11:30,1:30-4:30 周一至周五

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

延平路123弄15号106号 200040

62720643

9:00-11:00,1:30-4:00 周一至周五

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友谊支路300弄 201900

36070223 上

午8:30-下午4:30 周一至周五

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人民北路181号 201600

67721363

8:00-11:30,1:00-5:00 周一至周五

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

昭化路518弄3号 200042

62527835

9:00-11:30,1:30-4:30 周一至周五

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

大渡河路1717号 200063

62659499

上午8:30-下午5:30 周一至周五

青浦区法律援助中心

青浦镇一线街76号 201700

59735110

8:30-11:00,1:00-4:30 周一至周五

金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象州路129号 200540

57943149

8:00-11:00,1:00-4:30 周一至周五

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

博乐南路70-3号 201800

69985448

8:30-11:00,1:30-5:00 周一至周五

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

莘松路303号 201100

54955148

8:30-11:30,1:30-4:30 周一至周五

南汇区法律援助中心

惠南镇人民西路88号 201300

58010606

8:30-11:30,1:30-4:30 周一至周五

奉贤区法律援助中心

南桥镇南奉公路1705号 201400

37110205

8:00-11:30,2:00-5:30 周一至周五

崇明县法律援助中心

人民路8号公律科 202150

5961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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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援助 是免费的吗

您好。法律援助一般是免费的。

但如果受援助人有一定的能力,也可以适当收取一部分费用。但这些费用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收取,援助律师不得私自收取。

四:法律援助的背景起源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我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对法律援助工作十分重视,国家“十五”计划纲要将“建立法律援助体系”确定为“十五”社会发展目标,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和“为实现公平和正义 法律援助在中国”大型公益活动的开展,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有了新的拓展和突破.

在当前的中国,仍然还有一批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态而难以像正常人那样化解社会问题造成的压力,陷入困境,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群或阶层,这也就是所谓的弱势群体.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通过向这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法律援助制度是人类法制文明和法律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国家经济、社会文明进步和法治观念增强的结果.用法律的手段帮助人民群众解决诉讼难的问题,是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五:如何改进和创新计生法律援助工作方式方法的探索

人口和计生工作历来被称为天下第一难事。随着人口计生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农村乡镇计生工作难上加难。探究根源,基层基础薄弱,流动人口增加,机制不健全,管理与服务不到位是重要原因。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要破解上述难题,开创农村乡镇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局面,创新是关键所在。

所谓创新,说到底就是突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方式方法等诸多不利因素,使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通过不断创新来实现的,创新不仅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主要因素,而且也是保护和传承文明的主要动力。就农村乡镇计生工作而言,要使计生工作做出成效就是要在原有的工作方式方法上力求创新。

首先,要在思维方式创新上求突破。

新形势下的乡镇计生工作既不能满足于过去的成绩,又不能习惯于过去的做法,人口和计生工作者应坚持解放思想,使思想始终符合计生工作发展变化的实际。人口和计生工作者首先要做到敢想,即敢于从旧思维、旧观念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从唯上、唯书的观念中解放出来。当前,对农村人口和计生工作者而言,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清醒认识当前计生工作中所面临的挑战和问题,深入查找自己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善于在纵向和横向的比较中重新审视自我,从发展目标的选择和定位上勇于超越自我。只有敢于突破思想束缚、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才能不断创新思路,才能推动乡镇计生工作开展,才能使计生工作做出成绩。

其次,要在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上求突破。

在农村人口计生工作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首要的就是要改进方法。人口计生工作者在日常人口计生工作实践中,应把握好五个更加注重,即在管理上更加注重服务,在对象上更加注重个性,在教育上更加注重实效,在时空上更加注重全程,在范围上更加注重全员。通过有效的方法,努力实现思想政治工作从管理向服务、从封闭向开放、从重视堵向重视疏的方向转变,从而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具体说来,一是把握不同对象的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二是采用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三是持之以恒;四是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通过有效的思想工作,确保民情早知道,工作早介入,问题早解决;达到敝开诚心听民心,处处细心察民心,捧出热心赢民心之效应。

第三、在宣传教育创新上求突破。

农村乡镇人口和计生宣传教育方式的创新必须注意突出一个活字。乡镇人口计生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以情感人,用友善、真诚的态度,让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基础上,由以往说教式的宣传人口计生基础知识转变为群众参与式 宣传教育,由以往课堂式宣传教育转变为户外式多形式、多形象化的宣传教育,突出做强一个活字。宣传内容的创新突出一个小字。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人群的需求而不断调整,不但要面对已经形成思想意识的成年人,而且更要面对正在成长的青少年,要让青少年从小就开始接受先进的生育文化教育,成长在文明、先进、科学的人文环境中。在宣传内容上要突出未成年人的需求,把宣传的重点放在男女平等、男女都一样的教育上,将先进的人口思想融入思想道德教育之中。要突出农村家庭的需求,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农村家庭婚育行为选择以及在社会婚育观念延续的观念转变上,将宣传教育融入对农村家庭的优质服务之中,让农村家庭成员在享受优质、高效、人文的服务中接受文明生育的教育。乡镇人口计生部门要不断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要结合新农村、新家庭、新农户建设活动,把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生殖保健知识、生育文化知识、晚婚晚育、少生优生、避孕节育等教育上,......余下全文>>

六:如果脚歪了该怎么办?

崴脚,是人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医学上称做“足踝扭伤”。这种外伤是外力使足踝部超过其最大活动范围,令关节周围的肌肉、韧带甚至关节囊被拉扯撕裂,出现疼痛、肿胀和跛行的一种损伤。

由于正常踝关节内翻的角度比外翻的角度要大得多,所以崴脚的时候,一般都是脚向内扭翻,受伤的部位在外踝部。不少人是先使劲揉搓疼痛的地方,接着用热水洗脚,活血消肿,最后强忍着疼痛走路、活动,为的是别“存住筋”。但实践证明,这样处置崴伤的脚是不妥当的。

因为局部的小血管破裂出血与渗出的组织液在一起会形成血肿,一般要经过24小时左右才能修复,停止出血和渗液。如果受伤后立即使劲揉搓,热敷洗烫,强迫活动,势必会在揉散一部分瘀血的同时加速出血和渗液,甚至加重血管的破裂,以致形成更大的血肿,使受伤部位肿上加肿,痛上加痛。人们常说的“存住筋”,实际是损伤以后软组织发生粘连,影响了功能活动。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穿伤的中后期。所以,受伤后几天内的活动受限,一般都是因为疼痛使活动受限,而不是粘连所致的“存住筋”。

那么,崴脚以后怎样处置才正确呢?

1.分辨伤势轻重。轻度崴脚只是软组织的损伤,稍重的就可能是外踝或者第五跖骨基底骨折,再重的还可能是内、外踝的双踝骨折,甚至造成三踝骨折。轻的可以自己处置,重的就必须到医院请医生诊断和治疗。所以,分辨伤势的轻重非常重要。

一般来说,如果自己活动足踝时不是剧烈疼痛,还可以勉强持重站立,勉强走路;疼的地方不是在骨头上而是筋肉上的话,大多是扭伤,可以自己处置。如果自己活动足踝时有剧痛,不能持重站立和挪步,疼的地方在骨头上,或扭伤时感觉脚里面发出声音,伤后迅速出现肿胀,尤其是压痛点在外踝或外脚面中间高突的骨头上,那是伤重的表现,应马上到医院去诊治。假如限于条件一时去不了医院,也可以暂时按照下列办法处置,然后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2.正确使用热敷和冷敷。热敷和冷敷都是物理疗法,作用却截然不同。血得热而活,得寒则凝。所以,在破裂的血管仍然出血的时候要冷敷,以控制伤势发展。待出血停止以后方可热敷,以消散伤处周围的瘀血。

细心的读者一定要问,怎么才能知道出血停止了没有呢?原则上是以伤后24小时为界限,还可以参考下面几点:一是疼痛和肿胀趋于稳定,不再继续加重;二是抬高和放低患脚时胀的感觉差别不大;三是伤处皮肤的温度由略微高于正常部分,变成相当差不多,这些都可作为出血停止的依据。

3.适当活动。在伤后肿胀和疼痛进行性发展的时候,不要支撑体重站立或走动,最好抬高患肢限制任何活动。待病情趋于稳定时,可抬高患肢进行足踝部的主动活动,但是禁做可以引起剧痛方向的活动。等到肿胀和疼痛逐渐减轻时,再下地走动,时间宜先短一些,待适应以后慢慢增加。

4.正确按揉。在出血停止前,以在血肿处做持续的按揉为宜,方法是用手掌大鱼际按在局部,压力以虽疼尚能忍受为宜。时间是持续按压2~3分钟再缓缓松开,稍停片刻再重复操作。每重复5次为一阶段,每天做3~4个阶段较合适。出血停止之后做揉法,用大鱼际或拇指指腹对局部施加一定压力并揉动,方向是以肿胀明显处为中心,离心性地向周围各个方向按揉,每次做2~3分钟,每天做3~5次。

5.合理用药。出血停止以前,不宜内服或外敷活血药物,可用“好得快”喷洒伤处,内服云南血药。出血停止以后,则宜外敷五虎丹,内服跌打丸、活血止痛散等。后期可用中草药熏洗。如果手边没有中成药,也可以把面粉炒黄,用米醋调和敷在患处,来代替五虎丹,效果也比较理想。用一小撮花椒,一小把盐煮水熏洗,代替中草药效果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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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请求法律援助

你是想干什么呢?是想请律师帮你办案,还是想让人免费给你打官司?说清楚点比较好啊

八:法律援助靠谱吗?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只要你符合申请条件就可以了

九:法律援助的相关问题

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

时间:2002-2-9

工作职责

一、制定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二、负责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负责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对外宣传交流;?

四、筹集、管理和分配所属法律援助资金;?

五、接受并组织实施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六、接受并组织实施全省性的具有较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或以中心名义自身承担;

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1、被告是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盲、聋、哑人和未成年人;?

2、被告是没有委托辩护人且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3、被告人被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提出上诉时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上诉案件;?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已委托辩护人,而该被告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5、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有问题,有可能影响法院正确定罪量刑的。

二、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法律事项;

三、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四、盲、聋、哑人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五、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八、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事项。??

法律援助对象

有海南省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的;?

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

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法律援助实施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社会福利组织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程序

一、申请

1、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书》,《法律援助申请书》由省司法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2、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及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②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③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有关材料;?

④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二、审查

是否应由本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法律援助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及材料不完备或者有疑问的,可通知申请人作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并可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情况。?

三、决定?

符合条件的,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与受援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口头或书面通知申请人。?

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口头或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要求重新审议。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提供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受援人可向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申请缓收、减收或者免收案件受理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五、结案归档

主 任 崔永福 电话:5337579

副主任 宫 旭 电话:5337579

地 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大楼1525号

邮 编:5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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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等不等于他们不赚钱,那他们的钱从哪赚来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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