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任职

一:中国主席任期多少年一届,可以连任几年

新中国历届国家主席

毛泽东(1949年10月1日—1954年9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毛泽东(1954年9月27日—1959年4月27日)

刘少奇(1959年4月27日—1968年10月31日)

宋庆龄,董必武(1968年10月31日—1972年2月24日)(副主席代行主席的职权)

董必武(1972年2月24日—1975年1月17日)(以代主席名义行主席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

宋庆龄(1981年5月16日授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982年以后)

李先念(1983年6月18日—1988年4月8日)

杨尚昆(1988年4月8日—1993年3月27日)

江 泽民(1993年3月27日—2003年3月15日)

胡 锦涛(2003年3月15日至今)

二:到目前为止,中国国家主席中谁的任期最长?

刘少奇

第一届(1954年——1959年)毛~~泽~~东为国家主席

第二届(1959年——1965年)刘~~少~~奇为国家主席

第三届(1965年——1975年)刘~~少~~奇为国家主席

第四届(1975年——1978年)未设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五届(1978年——1983年)未设国家主席,叶~~剑~~英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华~~国~~峰为国务院总理

第六届(1983年——1988年)李 先 念为国家主席

第七届(1988年——1993年)杨 尚 昆为国家主席

第八届(1993年——1998年)江 泽 民为国家主席

第九届(1998年——2003年)江 泽 民为国家主席

第十届(2003年——至今)胡 锦 涛为国家主席

三:我国的国家领导人的任期是几年?

中国国家主席的任期、军委主席的任期、中共中央总书记的任期、国务院总理的任期每届都是五年,不过国家主席、总理、总书记有两届的界数限制,军委主席没有界数限制。有可能在任期没有结束之前就结束任期,如领导人突然逝世等,不过现在还没有先例。

四:求中国历任国家主席、副主席名单和任职时间

历任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毛泽东(1949年10月1日—1954年9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毛泽东(1954年9月27日—1959年4月27日)

刘少奇(1959年4月27日—1968年10月31日)

宋庆龄,董必武(1968年10月31日—1972年2月24日)(副主席代行主席的职权)

董必武(1972年2月24日—1975年1月17日)(以代主席名义行主席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

宋庆龄(1981年5月16日授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982年以后)

李先念(1983年6月18日—1988年4月8日)

杨尚昆(1988年4月8日—1993年3月27日)

江泽民(1993年3月27日—2003年3月15日)

胡锦涛(2003年3月15日至今)

五: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期,姓名

第一届(1954年——1959年)毛~~泽~~东为国家主席 第二届(1959年——1965年)刘~~少~~奇为国家主席 第三届(1965年——1975年)刘~~少~~奇为国家主席 第四届(1975年——1978年)未设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五届(1978年——1983年)未设国家主席,叶~~剑~~英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华~~国~~峰为国务院总理 第六届(1983年——1988年)李先 念为国家主席第七届(1988年——1993年)杨尚 昆为国家主席 第八届(1993年——1998年)江泽 民为国家主席 第九届(1998年——2003年)江泽 民为国家主席 第十届(2003年——至今)胡锦 涛为国家主席 追问: 刘~~少~~奇为国家主席 第三届(1965年——1975年)刘~~少~~奇为国家主席 刘少奇 1969年11月2日病逝,这一届有误吧 回答: 那便是任职期间病逝了,, 追问: 没人继任吗 回答: 1959年4月,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防委员会主席。六十年代初期,中国的经济发生了严重的困难, 刘少奇 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参与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措施,使国民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从1963年到1966年,他先后到印度尼西亚、缅甸、柬埔塞、越南、朝鲜、 巴基斯坦 、阿富汗等国进行了友好访问。 1966年“ 文化大革命 ”开始后,他受到错误的批判,并遭到 林彪 、 江青 反革命集团的政治陷害和人身摧残,于1969年11月12日病逝。1980年中共 十一届五中全会 为恢复他的名誉作了专门的决定。他的主要著作收入了《刘少奇选集》。 补充: 刘少奇病逝是四人帮导致的,当时的 文化大革命 背景下,一切是可想而知,不言自明的。 追问: 那69年后是空缺了?

六:任职国家主席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的候选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政治条件。候选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候选人必须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年龄条件。候选人必须年满45周岁。1982年宪法修改了1954年宪法关于国家主席的候选人的年龄,即把35周岁改为45周岁。这是因为国家主席的职务对国家和人民来说,关系重大。国家主席必须是政治成熟、经验丰富、阅历广泛、具有较高声誉和威望的公民,如果达不到一定年龄,难以具备这些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直接受命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的候选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政治条件。候选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候搐人必须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年龄条件。候选人必须年满45周岁。1982年宪法修改了1954年宪法关于国家主席的候选人的年龄,即把35周岁改为45周岁。这是因为国家主席的职务对国家和人民来说,关系重大。国家主席必须是政治成熟、经验丰富、阅历广泛、具有较高声誉和威望的公民,如果达不到一定年龄,难以具备这些条件。

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产生程序一般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期间,由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会议主席团,会议主席团提出国家主席、副主席的候选人名单,由各代表团讨论。然后,会议主席团根据多数票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用等额选举的办法,提交大会表决,产生国家主席和副主席。随着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深入,等额选举会逐步过渡为差额选举。

1982年宪法还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的罢免权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也即,除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党派、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无权罢免国家主席和副主席。

按照国家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8岁以上);年满45周岁。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大主席团提出人选,获全体代表的过半数票当选。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为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八:国家主席的任期多少年

任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每届的时间为五年)。

具体变更流程: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2.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主席团提名,经全国人大会议选举后任命。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经全体会议决定,有权免去国家主席的职务。

4.如果国家主席出缺,由副主席继任;国家副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

5.如果在国家主席、副主席都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九: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的年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主席、副主席就职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十:中国历任国家主席有哪些人?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并没有设立国家主席这一机构和职位,毛泽东当选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而不是国家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和高岗当选为副主席。另外,毛泽东一直被称为毛主席,并不是因此他担任了国家主席,毛主席这个称呼是其在担任中共中央主席后开始的。毛泽东担任中共中央主席职务一直到去世,期间其担任的其他职位有过变化,唯有这个职位没有变化,所以毛主席的这个主席主要是指中共中央主席。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审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被称为“54宪法”。这部宪法中规定设立国家主席,根据这部宪法选举毛泽东为首届国家主席,朱德为副主席。

1959年中共中央决定毛泽东不再担任国家主席一职,刘少奇在这一年5月召开的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国家主席,直至1966年在“文革”中被打倒并含冤去世。刘少奇去世以后,没有再选举新的国家主席,林彪曾经谋取这一职务,但最终没有成功。

1975年和1978年两次颁布的新宪法,都没有关于国家主席的规定,也就没有产生新的国家主席。

1976年粉碎“四人帮”之后,“文革”正式结束,经过拨乱反正,到了1982年社会秩序已经全面恢复正常,这一年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新的宪法,即著名的“82宪法”。这一部宪法恢复了设立国家主席、副主席的规定,1983年召开的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按照这部宪法选举李先念为新的国家主席,乌兰夫为副主席,直到1988年届满。

此后,杨尚昆与王震(1988~1993)、江泽民与荣毅仁(1993~1998)、江泽民与胡锦涛(1998~2003)、胡锦涛与曾庆红(2003~2008)、胡锦涛与习近平(2008~2013),习近平与李源潮(2013开始),先后于第七、八、九、十、十一和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分别当选为国家主席和副主席。

另外,1981年5月1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授予宋庆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的荣誉称号。

从以上信息可以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历任国家主席分别是毛泽东、刘少奇、李先念、杨尚昆、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邓小平虽然是我们党和国家第二代领导核心,担任过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但是没有担任过国家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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