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名称

一:税务机关名称是什么意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流转税、资源税法规中“主管税务机关、征收机关”名称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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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4〕23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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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中,对“主管税务机关、征收机关”已作了解释,但是,由于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机构的分设,原名称所指已发生变化,现重新明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中所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机关”,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所属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国家税务局,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四款中所称“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也包括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城市的国家税务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二十三、二十四条、《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三、五条中的“主管税务机关”,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所属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国家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二十五条、《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中“国家税务总局所属税务分局”,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也包括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城市的国家税务局。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六条中所称“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所属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国家税务局。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和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城市的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十二、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八、九、十条所说的“主管税务机关”或“税务机关”,是指县级以上(含县级)的地方税务局。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填写征收税务机关名称时,写什么?

一般都是《**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分局》。

三:税务机构名称是指什么

税务机构名称就是你公司税务主管部门,即XXX市XX区国家税务局XXX分局或即XXX市XX区地方税务局XXX分局

四:变更税务登记表上的批准机关名称及文件是指什么?

按营业执照上面的工商管理局填就可以了

五:我想请教一下,有一份证明文件上要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名称,我不清楚主管税务机关填什么

应该是指你们当地的国税或者地税吧,至于究竟是哪家你可以问下你们的财会部门

六:有谁知道税务局各部门英文的名称吗?

国家税务总局设12个职能司(局、厅):   (一)办公厅clerical offic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处理总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调研、政务信息和新闻发布;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和房产等行政事务。 (二)政策法规司Policy and Regulations Department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负责税政调查研究;组织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和实施细则;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定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三)流转税管理司turnover tax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四)所得税管理司income tax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负责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五)地方税务司(农业税征收管理局)excise offic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负责地方各税的税收业务管理,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负责农业税、牧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组织办理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六)国际税务司(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International Tax Section 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提出国际间反避税措施;参加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协议、协定;承办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及外国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业务,管理机关的外事工作;管理海洋石油税收业务。  (七)进出口税收管理司export-import board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提出制定进出口税收管理政策、规章和办法的建议与意见;组织实施有关计划,检查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办理出口产品退税审批事项。  (八)征收管理司administration of collection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规及规章、制度;指导税务登记、申报工作和税收资料的管理;负责税法宣传;管理税收发票和票证。  (九)稽查局inspection bureau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拟定税务稽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办理重大税收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稽查工作。  (十)财务管理司financial ma......余下全文>>

七:税务登记种类包括??

税务登记种类包括:设立税务登记(又称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及停业、复业登记。

税务登记名词解释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种法定制度。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

登记流程:

税务登记的种类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登记、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和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开业税务登记

企业、包括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活动。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变更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重要变化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的一种税务登记手续。

纳税人办理税务变更的情形应当包括:发生改变单位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扩大和缩小生产经营范围、其他税务登记内容。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通常为停业前1个星期)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填写《延期复业申请审批表》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后发放《核准延期复业通知书》,方可延期。

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1]

注销税务登记(先税务,后工商)

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活动。

(一)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变更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余下全文>>

八: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怎么填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网络税务预登记填表说明

组织机构代码:指纳税人向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

纳税人名称: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登记注册类型: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其中对于工商营业执照中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的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应按照如下标准划分:①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由1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持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的纳税人应选择 "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需要领取工商执照的非企业单位选择"其他内资企业";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

准业执照信息

工商机关标志: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工商机关标志应选择“是”;由其他批准设立机关核发执业证照的纳税人,工商机关标志应选择“否”。

工商机关名称:指工商执照上签章单位名称。

证照名称:指工商执照的名称。

证件号码:指工商执照上的注册号码,冠字及号码均需填写。

批准设立机关:指工商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的核发机关,以签章单位为准。

批准设立证明或文件号:指有关核准执业证件(工商营业执照除外)上的注册号码或文件号,冠字及号码均需填写。

工商发照日期:指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的日期。

开业(设立)日期:指企业实际投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营业)日期填写,尚未投资经营的可按计划日期填写,并予注明。

生产经营期限:按照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执业证书上的生产经营期限填写。如: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长期等。对于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执业证书上未标明生产经营期限的,起始时间按照证照中成立日期填写,终止时间可空白。

注册地址: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执业证照上的地址。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执业证照上的地址的邮政编码。

(注册地址)联系电话: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执业证照上的地址的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地址: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实际场所地址。

纳税人的注册地址与生产经营地址不一致的,其生产经营地址确认原则:

①制造、生产、加工型纳税人,以制造、生产、加工地为实际生产经营地;②对于有固定销售场所的商贸型纳税人,以销售地为实际生产经营地;

③对于无固定销售场所的商贸型纳税人,以固定办公场所为实际生产经营地;无固定办公场所或办公场所经常变化,难以确定的,注册地视为实际生产经营地;

④交通运输、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纳税人,以注册地为实际生产经营地;⑤广告业、旅行社、中介服务、社会团体纳税人,以固定办公场所为实际生产经营地;无固定办公场所或办公场所经常变化,难以确定的,注册地视为实际生产经营地;

⑥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洗浴业、理发、洗染、照相复印业的纳税人以劳务发生地作为实际生产经营地;

⑦其他行业纳税人,以注册地为实际生产经营地;

(生产经营地址)邮政编码: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实际场所地址的邮政编码。

(生产经营地址)联系电话: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实际......余下全文>>

九:发票专用章上纳税人名称有何规定,可以是人名吗?

不可以写人名的

发票专用章上的纳税人名称必须与税务登记证上登记的纳税人名称一致。

十:去办理地税登记税务代理人机构名称填什么???

这个税务代理人知的是税务师事务所的经办人员,你自己办理税务登记不用填这一项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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