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设施建设标准

一:国家规定学校医务室要配备的设备,和重要要求

保健室设备标准:

一般设备:桌椅、药品柜、保健资料柜、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设施、诊察床、电冰箱

体检设备:体重计(杠杆式)、灯光视力箱、对数视力表、身高坐高汁(供3岁以上使用)、卧式身长计(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

消毒设备: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常用消毒液

常规医疗用品:常用医疗器械(针、镊子、剪刀、弯盘等)、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手电筒、压舌板、敷料、软皮尺

常用药品:外用药,防治常见病的中西成药

第一幼儿园医务室

设有药品安全制度,具体如下:

1、内服、外用药品要注明标识,分类存放,要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2、给幼儿服药时要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

3、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不得随意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4、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要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

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介绍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标准是什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计算方式说明一、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适龄儿童中在小学就读人数/适龄儿童人口总数×100%说明:1、适龄儿童人口总数(校内外学龄人口数) 、适龄儿童中在小学就读人数(在校学龄人口数)以国家统一编制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基础综 3121)填报数据和要求为准。小学适龄儿童年龄全省除贵阳市各区县为 6-11 岁,其余各市州目前暂为 7-12 岁,逐步过渡到 6-11 岁。2、在申报适龄儿童入学率时,适龄儿童中在小学就读人数可以将“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的学龄人口在校生数据减去同一级全日制小学在校生的辖区外户籍学龄人口在校生加上辖区内户籍在外地同一级全日制小学上学的在校生人数加以说明。在辖区外同一级小学就学的学龄人口在校生需要取证,否则不能视为学龄人口在校生计入适龄儿童中在小学就读人数。3、适龄儿童中小学已毕业在校外或在中学上学的在校生和原已入学而现在辍学在小学校外的适龄儿童不能计入适龄儿童中在小学就读人数。二、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适龄少年中在初中就读人数/适龄少年人口总数×100%说明:1、适龄少年人口总数(校内外学龄人口数) 、适龄少年中在初中就读人数(在校学龄人口数)以国家统一编制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基础综 3131)填报数据和要求为准。初中适龄少年全省除贵阳市各区县为 12-14 岁,其余各市州目前暂为 13-15 岁,逐步过渡到 12-14 岁。2、在申报适龄少年入学率时,适龄少年中在初中就读人数可以将“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的学龄人口在校生数据减去同一级全日制初中阶段学校在校生的辖区外户籍学龄人口在校生加上辖区内户籍在外地同一级全日制初中阶段学校上学的在校生人数加以说明。在辖区外同一级初中阶段学校就学的学龄人口在校生需要取证,否则不能视为学龄人口在校生计入适龄少年中在初中就读人数。3、适龄少年中初中已毕业在校外或在高中阶段学校上学的在校生和原已入学而现在辍学在初中校外的适龄少年不能计入适龄少年中在初中就读人数。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中在小学、中学读人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人口总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中失能人数×100%说明:1、适龄儿童、少年残疾人口。除贵阳市各区县为 6-14 岁,其余各市州目前暂为 7-15 岁经医学鉴定确认为视力、听力(语言)和专业测试人员测试确认为智力三类身体障碍的适龄人口。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中失能人口仅指严重智力残疾的人口。2、适龄儿童、少年残疾人口在校生包括在辖区内小学、中学随班就读和在特教班、特教学校就读的学生,以国家统一编制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基础综 3151)填报的数据为准。在辖区外小学、中学就学的需要取证,否则不能视为在校生。四、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当年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阶段学校就读人数/当年小学毕业年级人数×100说明:1、当年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阶段学校就读人数:小学毕业生实际升入初中阶段学校(普通初中和职业初中)就读人数。2、小学毕业生升学率统计数据均以国家统一编制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的数据为准,即“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阶段学校就读人数(基础综 3131 中的招生数)和小学毕业年级人数(上一学年度基础综 3121 中小学六年级人数) 。五、小学六年巩固率=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总数/该年级入小学时一年级学生数×100% 初中三年巩固率=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总数/该年级入初中时一年级学生数×100说明:1、巩固率指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在校学生中,能够从一年级连续学习六(三)年......余下全文>>

四:建筑施工行业三级安全教育规定应为多少课时? 5分

课时要求: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班组三个级次的安全教育。

骇1)公司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学时。

(2)项目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制度、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易发事故案例剖析、所接触的安全设施、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岗位劳动纪律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五: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综合楼应包括哪些功能

1、校园选址和布局合理,校园封闭,建有围墙和校门,配有升旗设施,整体美观庄严。(2分)

2、校园用地面积达到办学规模相应标准,小学生均不低于15平方米,初中生均不低于20平方米(不含学生食堂宿舍用地)。(4分)

参照《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闽教发〔2007〕113号)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要求,查看图纸等资料,实地查看、丈量。见说明1

校舍面积

8

1、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办学规模相应标准,小学6班、12班、18班、24班、30班分别生均不低于6.7平方米、5.8平方米、5.0平方米、4.7平方米、4.4平方米;初中12班、18班、24班、30班分别生均不低于6.6平方米、5.8平方米、平方米、5.4平方米、5.2平方米(不含学生食堂宿舍面积)。(3分)

2、班班有标准教室,使用面积小学每间不小于52平方米,初中每间不小于56平方米(2008年开始新建的教室使用面积小学每间不小于61平方米,初中不小于67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初中不低于1.12 平方米。课桌椅配备齐全,尺寸规范,表面平整。(2分)

3、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的间数和使用面积达到办学规模相应标准。(2分)

4、厕所符合卫生标准,使用方便。小学女生15人设一蹲位,男生30人设一蹲位和1米小便槽;中学女生20人设一蹲位,男生40人设一蹲位和1米小便糟。新建教学楼应每层设厕所。(1分)

校园用地和教学用房

活动场地

4

1、体育运动用地小学每生至少2.3平方米,运动场设有200米环形跑道,附设一组6条跑道的6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初级中学每生至少3.3平方米,运动场设有300米环形跑道,附设一组6条跑道的10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3分)

2、绿化科技用地小学每生至少1.5平方米,初中每生至少2平方米。(1分)

参照《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闽教发〔2007〕113号)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要求,查看图纸等资料,实地查看、丈量

实验室、图书馆(室)和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

实验室

5

1、小学科学教室(科学活动室)1间(37班以上2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71平方米,仪器室(实验教师办公室)、准备室各1间(37班以上各2间),每间使用面积分别不小于43、23平方米。初中理、化、生实验室(探究室)间数,23班以下按1:1:1配备,24-36班按2:1:1配备, 37班以上按4:3:2配备,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仪器室(实验教师办公室)、准备室、23班以下每科各1间,24-36班理、化仪器室各增加1间,37班以上每科各2间,化、生药品室均各1间,每间使用面积分别不小于43、23、23平方米。(2分)

2、实验室及附属用房等设施配置分别达到《福建省完全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基本要求。(3分)

参照《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闽教发〔2007〕113号)和《福建省完全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闽教基〔2007〕56号),实地丈量、查看。见说明2

综合实践活动室、劳技实践室(场地)

4

1、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室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71平方米;初中劳动与技术实践室(场......余下全文>>

六:如何推进教育改造体系标准化建设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教育发展的自身规律和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为核心,以推进管办评分离为基本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更好地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更好地激发每个学校的活力,更好地发挥全社会的作用。

政府宏观管理,就是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创新方式,把该放的放掉,把该管的管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学校自主办学,就是要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明确权利责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社会广泛参与,就是教育质量要接受社会评价、教育成果要接受社会检验、教育决策要接受社会监督,最大限度吸引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政府、学校、社会,管、办、评三者之间,权责边界既应当是清晰的,又一定是相对的,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持,由此形成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现代教育治理能力。

一、把方向,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把握办学方向,是政府的首要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做好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工作,始终是教育第一位的要求。当前的关键,是要把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实化、具体化,转化为学生的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体现到课程标准、教材编写以及考试评价之中。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近,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要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创造有效形式、形成长效机制。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活动。特别是节约粮食工作,要从餐桌抓起,从食堂抓起,从各级各类学校抓起,营造劳动光荣、节约光荣的浓厚校园文化氛围。要突出诚信教育重点。

在教育系统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将学生诚信表现记实性写进成长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有效机制,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念和制度保障。要用铁的手腕治理考试招生违规违纪问题,用铁的纪律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坚决守住教育考试招生这块净土。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出台《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创新教学方法,分学段有序推进,打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文化根基。要坚持知行统一原则。完善“青少年志愿服务制度”,明确学生在学期间参加志愿服务的要求,以记实方式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

加强和改进体育美育工作。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通过多种形式,保障学生体育活动时间,教会学生掌握一两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养成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推进体质健康测试,学生测试结果通知家长,学校测试结果向社会公开。要改进美育教学,充分发掘传统艺术资源,因地因校制宜,教会学生使用一两种乐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部署和推进各类课程改革。出台实施《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研究制定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对各学段育人目标和各学科内容设计提出具体要求。修订课程标准,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工作,修订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教学大纲,研究提出大学相关教材修订和使用意见。做好教材编写工作,全面修订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教材,完成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三科起始年级统编教材审定;组织修订中等职业教育教材;修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高质量编写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余下全文>>

七:《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 1998年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已于1998年12月1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的特殊教育学校是指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 第三条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制一般为九年一贯制。 第四条 特殊教育学校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教育,为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继续接受教育,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五条 特殊教育学校的培养目标是: 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具有良好的品德,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掌握基础的文化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初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 第六条 特殊教育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以及国家推行的盲文、手语。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使用本民族或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和盲文、手语进行教学,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年级开设汉语文课程,开设汉语文课程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七条 特殊教育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和其它行政工作。 第八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特殊教育学校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特殊教育学校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学年末,学校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 第二章 入学及学籍管理 第九条 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适合在校学习的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招生范围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学校实行秋季始业。 学校应对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原因、程度和身心发展状况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测评。 第十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根据有利于教育教学和学生身心健康的原则确定教学班学额。 第十一条 特殊教育学校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在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准其休学。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并征求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第十二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接纳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适合继续在普通学校就读申请转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并根据其实际情况,编入相应年级。 学校对因户籍变更申请转入,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及时予以妥善安置,不得拒收。 学校对招生范围以外的申请就学的残疾儿童、少年,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准其借读,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 第十三条 特殊教育学校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对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对已修满义务教育年限但未修完规定课程者,发给肄业证书;对未修满义务教育年限者,可视情况出具学业证明。 学校一般不实行留级制度。 第十四条 特殊教育学校对学业能力提前达到更高年级程度的学生,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或者提前学习相应......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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