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设计规范

一:消防水池的国家标准设计规范

1、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2、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3、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对于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不应超过96h;4、容量大于500m3的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5、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建筑物(水泵房除外)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减为40m。(高规新增条文。消防水池储水或供固定消防水泵或供消防车水泵取用。本条对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作了规定,说明如下:一、为便于消防车取水灭火,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取水口或取水井的尺寸应满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装、检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  二、为使消防车水泵能吸上水,消防水池的水深应保证水泵的吸水高度不超过6m。  三、为便于扑救,也为了消防水池不受建筑物火灾的威胁,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的位置距建筑物,一般不宜小于5m,最好也不大于40m。但考虑到在区域或集中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设计上这样做有一定困难。因此,本条规定消防水池取水口与被保护建筑物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OOm。  当消防水池位于建筑物内时,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的距离仍须按规范要求保证,而消防水池与取水口或取水井间用连通管连接,管径应能保证消防流量,取水井有效容积不得小于最大一台(组)水泵3min的出水量。)6、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0m;7、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8、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保护设施。水池结构自重(标准值) 长 宽 厚 容重 单项重 底板 14.2 9.2 0.35 25 1143.1 池壁 50 3.7 0.3 25 1387.5 顶板 13 8 0.25 25 650 覆土 13 8 0.6 18 1123.2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7.1规定(应该使用新规范2014的GB50016-2014):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³。GBJ84-8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3.2.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消防水箱,但可不大于18m³。从现行的规范及所见到的资料里都没有明确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储水量是一个18m3还是两个18m³。因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将GBJ84-85中的18m³理解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分钟消防储量(与原GBJ45-82第6.2.3建筑物内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用水量,按30L/s计算巧合)。因此设计消防检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存在时出现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储量为36m³的情况(其他情况还多,不一一列举了)。 究竟如何理解规范,采用何值(对一类高层而言)才是“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呢?18m³是指10分钟消防总贮量,消防二字含义为:所有消防手段(包括消火栓......余下全文>>

二:消防中建规水规火规分别是哪三本规范

建规: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水规: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火规: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三:消防给排水设计规范有哪些

一个塑料的排水管还要找消防

四:消防泵房、消火栓的规范及规定

第三节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池

第8.3.1条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但在建设初期或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

二、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干管应仍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

三、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四、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第8.3.2条 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二、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罐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但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三、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

四、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以内,如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不设室外消火栓;

五、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决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

六、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

七、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并有明显的标志。

第8.3.3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

一、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二、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S。

第8.3.4条 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 居住区、工厂和丁、戊类仓库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2h计算;甲、乙、丙类物品仓库、可燃气体储罐和煤、焦炭露天堆场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h计算;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不包括煤、焦炭露天堆

场)应按6h计算;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火灾延续时间应按本规范第8.2.6条的规定确定;液化石油气储罐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本规范第8.2.7条的规定确定;自动喷水灭火延续时间按1h计算;

二、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消防水池容量如超过1000m3时,应分设成两个;

三、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但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可延长到96h;

四、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五、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口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若有防止辐射热的保护设施时,可减40m。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保证消防车的吸水工不超过6m;

六、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

七、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设施。

第四节 室内消防给水

第8.4.1条 下列建筑物应设室内消防给水:

一、厂房、库房、高度不超过24m的科研楼(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除外);

二、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电影院、......余下全文>>

五:消防泵房设计要求

你好:

出入口采用圆井,肯定不符合规范要求。

具体请参阅《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5.5章节对消防水泵房的要求。

愿对你有帮助!

六:消防管道的设计有什么要求?

不知道你说的具体哪一方面 你最好看以下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七:消防相关的规范有哪些?GB的,包括设计,施工及验收

楼主可以参照下施工图纸的“设计说明”或者“参照国家标准图集”,民用建筑里常见的消防系统有关的规范有

我目前收集到的相关规范大致如下,希望能够帮上楼主。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局部修订条文(2005年10月1日)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设计规范》GB50370-20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

《建筑灭火器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八:谁能给份消防给排水设计规范

这个消防设计的给谁的事gb50974-2014的,这给我发过多次,百度文库就有,给排水的设计规范这个百度文库也有,附件是现在都不能上传了。

九:消防水池的设计规范是什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版: 8.6.1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设置消防水池: 1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2 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1 条进水管,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L/s。 8.6.2 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2 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3 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对于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不应超过96h;4 容量大于500m3的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5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鼎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减为40m。6 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0m;7 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8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保护设施。

十:2015年消防设计规范有哪些?

新的规范指的是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 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技术规范,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目前限行的是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技术规范GB17945-2010,最新的也就这些,如果是做投标书的话,我用的是,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1(2005年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19-2003

《防火卷帘》GB14102-200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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