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退役士兵信息采集

一:1978年至2016年退伍士兵信息采集干什么

统计退伍人口,了解就业等情况,为以后专业做出决策,也更方便以后战争,你们重新入伍,因为技能你们比被人都熟悉

二:40周岁以下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是什么

孩子原则上以随女方生活为原则 但双方都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搜集证据证明你一方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三:陕西省关于退役士兵信息采集的通知

四:2016年8月1日起退伍证

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为确保政策顺利贯彻落实,经商财政部,提出如下落实措施。一、适用对象的界定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二、人员身份的核查认定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一)政策宣传。各级民政部门要广泛采取媒体播报、张贴告示、入户宣讲等形式,保证将政策内容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防止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出现漏查漏认的问题。(二)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三)初审把关。对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复核,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有关登记审核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对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四)会审认定。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核实其身份,逐一审定其年龄、服义务兵役的年限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对公示期间及以后有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要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调查核实过程中有疑义的,应逐级请示,确保认定工作稳妥顺利进行。会审认定的依据应为个人档案、退伍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对年龄的认定出现个人档案与身份证不符的,应以身份证为准;对服役年限的认定出现个人档案与退伍证不符的,应以个人档案为准。对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申报人,由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会同同级人武部、村(居)委会和已认定的同乡(镇、街道)、同期入伍、同部队服役的人员进行会审,形成会审纪要后,连同相关资料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五)建立档案。县级民政部门对申报登记人员的资料,要建立健全档案和数据资料,并认真做好适时更新、动态管理工作。核查认定工作过程中需要相关人员填写的表格,由县级民政部门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制作,但表格内容应包括民政部制发的《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附件)中的项目。审定工作结束后,县级民政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填入《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统一录入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样,形成每年定期更新机制。三、信息数据的统计符合享受待遇条件对象的审批工作结束后,县级民政部门要及时统计核实数据,并抄报同级财政部门复审、逐级上报。省级民政部门应于10月30日前将本地区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统计结果送同级财政部门复审后报民政部、财政部,力争在12月31日前将老年生活补助发放到每一名对象手中。各地在报送符合享受待遇条件对象的信息数据时,连同第二年将要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对象数量等情况一并报送。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制。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余下全文>>

五:现在各个地方政府在收集退伍兵信息给是怎么回事

没有这个情况发生。至少本人认识的很多退伍兵都没遇到收集自己信息的情况。你说的“各个地方政府”都在收集的情况恐怕有点虚构。

六: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怎么填

2011年民政部下发《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的文件内容,文件规定:一、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二、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三、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七:城镇退伍士兵信息采集表如何填写

笔记工整,清晰,内容属实,那个表没什么大用,主要就是看你要不要工作。

八:退役士兵登记什么条件

退役士兵携带《退役证》和《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本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镇民政部门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各区根据实际自行决定)进行登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退役士兵填报情况登记表并进行审核,确认无误的由采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情况登记表、汇总表(电子版)连同信息填报人身份证、退伍证(或加盖档案管理机构印章的本人档案中的士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逐级报送各牵头主管部门。

九:到哪去办理退伍军人补贴

未满60周岁非公职人员办理退伍军人补贴是有条件的:一是参战或核试的,二是残疾的,三是带病回乡的。除此之外的没有任何补贴。至于自创业补贴对于大多数地区来说只是模拟的蛋糕可看而不可食。

十:具备哪些条件可以享受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年龄达到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每月可领取50元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申请条件:1954年11月1日国家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未享受到“核算退休金时军龄计算为工龄”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军龄视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政策待遇的退役士兵。

需要提交的材料:①服兵役档案原件;②退伍证原件;③人民武装部门保存的义务兵入伍登记名单、退伍登记名单等原件;④义务兵入士官学校或军官学校及在校学习证明材料原件,士官考入军官学校及在校学习证明材料原件等。

办理流程:①提交申请。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退休金)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②村(居)民委员会受理与审核。村(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后,在《山东省军队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核、审批表》上填写基本信息、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因申请人退伍等相关证明材料丢失,不能确认退役士兵身份的,应逐级上报申请人相关资料至县级民政部门。③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受理与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对申请人义务兵役有效证明材料和养老保险情况等统一组织核查。申请人服兵役个人档案、义务兵入伍登记名单和退伍登记名单等有效证明材料由人民武装部门提供。对年龄的认定出现个人档案与身份证不符的,以身份证为准;对服役年限的认定出现个人档案与退伍证不符的,以个人档案为准。如人民武装部门不能证明申请人入伍时间或退伍时间,需由本县(市区)同期入伍、同部队服役的两名战友提供书面证明,早报人入(退)伍时间应与战友入(退)伍时间一致。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同,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组织在申请人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3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在《山东省军队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核、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组织填写、录入《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对公示期间及以后有异议的,上报县级民政部门,由县级民政部门组织调查核实。经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④县级民政部门受理与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认定为部门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对象。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因申请人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丢失,不能确认退役士兵身份的,县级民政部门组织人民武装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和本县(市区)同期入伍、同部队服役、已认定身份的3名战友共同会审,形成会审纪要,公示后无异议的,可以认定身份。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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