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韩琦传

一:宋史韩琦传在书中具体哪一卷?我手边只有PDF版本,实在太难翻。 15分

212还是312

二:《宋史•韩琦传》的译文 5分

文言文翻成英文?!

=.=

三:李清照父亲的老师

李格非(约1045~约1105年)北宋文学家。字文叔,齐州章丘(今山东章丘)人,女词人李清照之父。  李清照《上枢密韩公诗二首》诗序中称“父祖皆出韩公门下”,可知其父祖辈皆为“蚤有盛名,识量英伟”(《宋史·韩琦传》)的学士韩琦的门下士。李格非又为苏轼之门生。

四:申辩是什么意思

中文名:申辩

释 义:申诉;辩白

拼 音:shēn biàn

出 处:《宋史·韩琦传》

(动词).(对受人指责的事)申述理由,加以辩解。申辩,亦作“申辨”。申述辩解。《宋史·韩琦传》:“琦又恳奏,安石下之条例司,令其属疏驳,刊石颁天下。琦申辨愈切,不克从。”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三》:“问官申辩百端,终以为南山可移,此案不动。”《清史稿·礼志十》:“时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以拜跪仪节往复申辨,而各使坚执如初。”叶紫《夜哨线》:“半晌,他才忸忸怩怩地申辩着。”

五:李清照得的父亲是谁

李格非(约1045~约1105年)北宋文学家。字文叔,齐州章丘(今山东章丘)人,女词人李清照父。李清照《上枢密韩公诗二首》诗序中称“父祖皆出韩公门下”,可知其父祖辈皆为“蚤有盛名,识量英伟”(《宋史·韩琦传》)的学士韩琦的门下士。幼时聪敏警俊,刻意于经学,著《礼记说》数十万言。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年)中进士,初任冀州(今河北冀县)司户参军、试学官,后为郓州(今山东东平)教授。宋代有兼职兼薪制度,郡守见他清贫,欲让他兼任其他官职,他断然谢绝,表现了廉洁清正的风节。

李格非为苏轼之门生,著作颇丰。《宋史·艺文志》载,李格非有《礼记精义》十六卷、《史传辨志》五卷、《洛阳名园记》一卷、《永洛城记》一卷。又,《遂书堂书目》及《后村先生大全集·诗话续集》载《李格非集》四十五卷、《涧泉日记》卷上载有《济北集》、张邦基《墨庄漫录》载有《历下水记》。

只可惜各书皆佚,现仅有《洛阳名园记》一卷传世。李格非现存遗文、断篇及书目可知者尚有《廉先生序》(《章丘县志》)、《书战国策后》(南宋绍兴丙寅姚宏《重校战国策·叙录》)、《人元柏六年十月哲宗幸大学君臣唱和诗碑》(《枫窗小犊》)、《傅尧俞疏》(毕沅《中州金石志》)、《破墨癖说》(张邦基《墨庄漫录》)、《杂书》二篇(《墨庄漫录》、《人冷斋夜话》)、《李格非论文章》(彭乘《墨客挥犀》)、《祭李清臣文》(《后村先生大全集·诗话续集》)。

六:求高考古文翻译中常出现的类似“乞骸骨”这样的词。

详见附件。

七:文言文中表示“代理官职”的字有哪些

表兼代官职的词语。

兼:兼任。如:余除右丞相兼枢密使。《〈指南录〉后序》

领:兼任(较为低级的官职)。如:桓温镇江口,复引(乔)为司马,领广陵相。《晋书·袁乔传》 行:代理官职。如:太祖行奋武将军。《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署:代理、暂任。 如:太守奇之,署守属监狱。《汉书·王尊传》

权:暂代官职。如:时韩愈吏部权京兆。《刘公嘉话》

判:高位兼低职。如:除镇安武胜军节度史,司徒兼侍中,判相州。《宋史"韩琦传》

假:临时的,代理的。如:乃相与共立为假上将军。(《史记·项羽本记》)

摄:暂代官职。如:俄检校侍中,摄史部尚书。(《新唐书·杜如晦传》)

守:代理官职。如:初平中,北海孔融召为主薄,守高密令。(《三国志·王修传》)

八:评价醉翁亭记作者

欧阳修(1007~1072)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吉州永丰(今属江西)人。欧阳修自称庐陵人,因为吉州原属庐陵郡。

欧阳修幼年丧父,在寡母抚育下读书。仁宗天圣八年(1030)进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阳)留守推官,与梅尧臣、尹洙结为至交,互相切磋诗文。景佑元年(1034),召试学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馆阁校勘。景佑三年,范仲淹因上章批评时政,被贬饶州,欧阳修为他辩护,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康定元年(1040),欧阳修被召回京,复任馆阁校勘,后知谏院。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提出了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庆历五年,范、韩、富等相继被贬,欧阳修也被贬为滁州(今安徽滁州)太守。以后,又知扬州、颍州(今安徽阜阳)、应天府(今河南商丘)。至和元年(1054)八月,奉诏入京,与宋祁同修《新唐书》。嘉佑二年(1057)二月,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主持进士考试,提倡平实的文风,录取了苏轼、苏辙、曾巩等人。这对北宋文风的转变很有影响。嘉佑五年(1060),欧阳修拜枢密副使。次年任参知政事。以后,又相继任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英宗治平二年(1065),上表请求外任,不准。此后两三年间,因被蒋之奇等诬谤,多次辞职,都未允准。神宗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实行新法。欧阳修对青苗法曾表异议,且未执行。熙宁三年(1070),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这一年,他改号“六一居士”。熙宁四年(1071)六月,以太子少师的身份辞职,居颍州。卒谥文忠。

宋仁宗庆历五年(1045),欧阳修被贬为滁州太守,滁州地僻事简,又值年岁丰稔,作者为政以宽,遂放情山水之间,本文为次年所作。文中描写滁州山间的朝暮变化和四时景色,以及作者和滁人的游乐,表现出他“乐民之乐”的胸怀,充满了士大夫悠闲自适的情调,并从侧面显示了作者自己治理滁州的政绩.时年40岁。醉翁亭,在今安徽滁县西南七里。

欧阳修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他四岁丧父,家境贫困,母亲用荻秆画地教他识字读书。后来他考取进土,在朝廷作官,位居参知政事(副宰相),官位和范仲淹一样。他支持范仲淹的政治改革,范被罢官,欧阳修不顾个人利害,愤然上书斥责有关的权臣,他因此也遭到贬谪。《醉翁亭记》就是他被贬到滁州(今安徽滁县)当太守时写的。

<醉翁亭记>有这样一段话:

“峰回路转,有亭翼然临于泉上者,醉翁亭也。作亭者谁?山之僧智仙也。名之者谁?太守(指欧阳修)自谓也”

“太守(指欧阳修)与客来饮于此,饮少辄醉,而年又最高,故自号曰“醉翁”也……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

“醉翁”是欧阳修自己给自己的号称,因为他“饮少辄醉”,说明他容易醉,突出一个“醉”字。而跟他一起喝酒的人当中,“年又最高”,欧阳修年纪最大,所以得到一个“翁”字。

而欧阳修醉的目的,又似乎是醉在迷人的山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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