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上守规矩,工作不作为,廉洁上不干净,作风上不实在,自我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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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员干部存在哪些"不严不实"问题整改清单
(一)修身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党性不强,信念不牢,宗旨淡漠,贪图享受,道德失范。面对形形色色的物质诱惑、多元多样的思想观念,有的觉得信念是空洞的说教,看不见、摸不着,虚无缥缈,面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思潮和现象容易动摇;有的是非观念淡薄,正义感退化,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不道德行为不愿不敢挺身抵制;有点忙于各种聚会应酬,借口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不读经典著作、不学政治理论,即使看了学了,也是不深不透,没有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从而导致政治纪律意识淡薄,信仰迷失,精神迷茫。修身不严,核心要解决好思想入党的问题。净化灵魂、提升修养,在党言党、为党兴党,是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终生追求,时刻都不能松懈。 (二)用权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本位主义,法治淡化。有的办事无原则,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特权思想严重,“看人下菜碟”,优亲重友、公事私办,张三来了这样办,李四来了那样办,逼着群众到处找门路、托关系;有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插手项目、工程,搞权钱交易,为配偶、子女及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认为自己的权力是为小团体服务的,凡事先考虑部门和小团体利益,考虑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自己单位有利可图、能带来好处的事就争着干,没有好处的就往外推;有的执法不公,以情代法,办关系案、人情案,等等。用权不严,核心要解决正确对待权力的问题。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人民掌权、为事业用权,人民就满意,组织就认可;德不当位、为己弄权,党纪不答应,国法必严惩。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不仅关系干部自身价值的实现,而且关系干部的声名荣辱。 (三)律己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无视纪律,严人宽己,作风散漫,顶风违纪。有的组织纪律意识不强,对上级决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不严格,无视党纪、心存侥幸;有的庸懒散,玩物丧志,上班时间玩游戏、逛淘宝、炒股,下班后玩心不退,情趣低俗,躲着藏着、变着法子吃喝玩乐,等等。在律己方面,核心要解决讲规矩守纪律问题。纪律规矩对干部既是约束也是保护,走向违法犯罪的往往都是在纪律上撕开了口子,得一时一事之欢娱自在,往往会酿成终身遗恨、家庭悲剧。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在“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仍有个别干部顶风犯案,公车私用、违反规定购买购物卡等仍然时有发生。 (四)谋事不实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不求作为,不动脑筋,不肯学习,浮在面上。面对弛而不息的作风建设、清风劲吹的政治生态,有的抱怨“为官不易”“官不聊生”,没有了干劲;有的嘀咕“束手束脚”,丢了精气神;有的吐槽“多干惹事、不干没错”,玩起大撒把;有的对本职工作不懂行、不在行、不内行,谋划工作的任务交给副职,副职交给下属;有些领导同志汇报工作多是“大概、总体、有可能”,涉及具体问题支支吾吾,不清不楚。这里面问题就出在大家抓工作不具体、不深入、不彻底,就比如说征拆工作,作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你自己不深入村民群众,不深入拆迁一线,光靠拆迁公司和一般干部去做,当问到某个拆迁户的具体情况时,你肯定就不清楚了。谋事不实,核心要解决正确政绩观的问题。没有进取意识、科学精神、负责态度,不仅会贻误事业,最终也会害了干部自己。 (五)创业不实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境界不高,劲头不足,效率不快,落实不力。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面对复杂繁重的任务,退缩、躲避、迂回,缺乏面对困难的勇气,没有解决困难的信心。有的习惯于自己与自己比,认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再怎么干发展速度也上不去,再怎么干也超不过其他区和部门,于是自甘落后、甘拜下风;有的对要求部署的工作不......余下全文>>
三:如何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发言稿
我们召开全县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工作动员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要求,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整治庸懒散奢贪问题专项工作成果,认真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优化发展环境、凝聚发展合力,为加快陵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县委对这次专项整治高度重视,王雄书记亲自担当领导小组组长。我和隆挺常委一起负责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根据王雄书记指示,就搞好专项整治工作,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自觉性
纪律作风体现党员干部的形象,关乎事业的发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说到底是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问题,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开展专项整治,是落实中央、省委和县委精神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制定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等一系列制度规定,集中查处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表明了中央铁腕治腐、猛药去疴、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省委书记罗保铭明确指出,抓作风,就要下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工夫,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不要抓一阵子就放手,就是要不间断、持续地抓,一个月、一年、两年地抓下去。我们县从2012年就开始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也取得一些成效,但也存在抓一阵就紧一阵、不抓就松下来的问题。为此,县委此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工作就是要保持作风整治的高压态势,切实转变我县干部队伍工作作风。在座的都是各单位的领导干部,更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把纪律作风作为一种刚性约束,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毫不动摇地打好严明纪律、改进作风的攻坚战。
(二)开展专项整治,是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此次开展整治专项工作首要解决的就是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这也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走群众路线,必须深入基层问清群众需求,广接地气解决群众诉求,联系实际满足群众要求。从前段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看,基层群众对我们的期望值很高,而他们反映最为突出的就是我们一些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个别干部为官不为、吃拿卡要等问题,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全县党员干部要真正地做到转作风、解难题、办实事。如果我们不加强纪律作风教育整治,不彻底转变工作作风,就无法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就难以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为此,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实的举措,扎扎实实地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和整治专项工作,切实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三)开展专项整治,是加快陵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我们县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特别是要把握机遇在全省各市县的竞争中占有优势,从根本上说要靠发展环境,而干部作风是决定发展环境的关键因素,是一个地方发展环境优越与否的重要标志。从今年我县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一些省、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迟迟无法推进,一些部门工作效率低,领导干部不敢担责,缺乏攻坚克难的精神,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这次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行动,就是要解决这些影响发展环境的难点问题、影响机关效......余下全文>>
四:工作中存在懒散慢现象应该怎样改
您好,所谓的“庸懒散”现象,就是指工作不实,干劲不足,执行不力,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工作态度,这一现象的出现,致使办事拖沓,工作标准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工作纪律松弛,落实上级要求不到位、不彻底,及其它影响工作绩效,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如果存在着“庸懒散” 的工作现象,必将严重制约和影响着事业前进的步伐,必须加以治理和改进。
要改善工作中的“庸懒散”现象。主要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工作中,要敢于承担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要准时上下班,工作精力要充沛,态度要端正。
二、工作中要锐意进取,积极参加各级各类项目的培训、学习。不断完善和提高自身的知识和业务水平,才能胜任新时期的 各项要求。善于在工作中开拓创新,提出新的思路和见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三、要以大局意识为重,对上级的决策和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对领导交办的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有效,按时、按质、按量,不折不扣去完成。
四、要治庸治懒治散树立形象。治庸治懒,是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的基础所在,也是促进工作落实、推动效能提升的重要前提。不管在哪个岗位,不能仅仅是“过得去”,而必须是“过得硬”,随时随地能成为大家的榜样,切实把良好的 作风体现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 勇于治 “庸” “懒” “散”,勇于治“漂”治“浮”,切实做到讲实话、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到工作的落实上去。 总之,只有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自己的自身修养,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才能胜任新时期的各项工作。
五:探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存在哪些障碍
推动从严治党、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既是当前基层党组织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基层从严治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农村基层党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普遍薄弱,党员基础台账不健全,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严格、不经常,少数基层党员组织关系未理顺,一些“口袋党员”、“空挂”党员、“失联”党员、流动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从严治党未涵盖这些群体党员。
2、“两个责任”压得不实。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深刻内涵和内在要求认识不深刻,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关系理解不透彻,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主责意识不强,台上讲起“两个责任”是理直气壮,台下抓起来却软绵无力,导致纪检监察组织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唱独角戏”。少数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有的甚至变为了“堡垒里的战斗”。
3、“隐形变异”顽疾难除。随着作风建设的持续深入开展,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加强,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投机钻营型党员干部依然存在,比如先签到再过早、关门办公、在偏远农家乐吃喝、在私人家庭带彩娱乐等“隐形变异”现象比较突出。
4、“小官贪腐”依然严重。尤其是村官贪腐问题比较严重,70%的信访举报都与村干部有关,只要一查,90%的村干部都有或多或少的问题,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等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村干部“抱团腐败”,贪腐数额惊人。
5、“假作为、不作为”现象抬头。部分基层党员干部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工作不在状态、没有激情,出工不出力,坐在办公室耗时间,传达上级精神照本宣科,进村入户走形式,检查督办走过场,遇到矛盾绕道走。表面上该开的会也开了、工作也布置了、检查也执行了,就是没有解决什么实际问题,基层群众对这种假作为、不作为意见很大。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深。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村干部认为自己不是国家干部,踩点红线违点小纪无所谓,最多就是不当村干部,违纪成本低。有的基层党委未能正确处理抓党建、严纪律和促发展的关系,重经济、重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基层从严治党失之于宽松软。
2、制度执行不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级组织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但制度执行不力、不严。有的违反议事决策制度,重大事项个人说了算,搞利益输送,从中谋利;有的违反招投标制度,插手工程发包或直接承揽工程;有的违反“三资”管理制度,随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造成集体经济受损,个人受益。
3、监督管理不严。村级监督委员会作用未完全发挥,履职履责不够。有的监督委员会主任成了名誉设置,当老好人,对村级财务监督把关不严。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彻底,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未得到充分保证。惠农资金发放专项检查督查不严,造成了少数村干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4、法纪意识不强。少数基层干部抓工作重结果不重过程和程序,重廉洁纪律不重政治、组织、群众、工作、生活等其他纪律,只讲做事不讲规矩。少数人当干部的出发点就是利用干部这个平台以权谋私,有的基层干部自认为作案手段高明,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
5、追责问责不力。受机构编制所限,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只有组长1人,每个派出纪工委4-5人,要负责联系监管20家单位,深度监督不够。乡镇纪委人手少,纪......余下全文>>
六:当兵什么情况会被说作风不严谨,莫名其妙就被班长说作风不严谨!完全懵逼了!
你兄弟出狱了,所有你什么都改变了
七:如何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
十八大以后,以习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的高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大力度,强化党的作风建设,坚定不移的反对腐败,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面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也有不同的认识和看法。因此,如何正确分析和判断当前新形势、新要求,对于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保持清正廉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天,我就如何正确认识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谈谈自己的认识。和大家共同学习,共同探讨。
一、当前形势下的腐败现象:
1、一些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权力比较集中,特别是行政审批权,权力运作又缺乏透明度和有效监督,一个人说了算,容易产生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2、重视经济效益,忽视了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了“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反腐败往往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发文件上,工作措施不到位,落实力度不够。
3、党支部治党不严,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使有些领导干部不能以身作则,让一些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滋长了金钱至上、唯利是图的错误思想,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
4、有些领导干部一提到反腐败工作就认为都是纪委的工作,其实不然,纪委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作用。各级党委、政府才是反腐败工作的主要责任者。做为一名科级干部应该充分认识这一点,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即:各级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通俗地说,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也就是说,单位的党政“一把手”是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则要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任。因此,大家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党支部治党不严,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不同程度地受到削弱。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薄弱,漏洞很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 对管辖范围内反腐败任务的落实情况没有认真监督检查。
6、一些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执纪执法偏宽偏软,以致一些经过主观努力能够抑制的腐败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抑制。
二、在贯彻落实反腐倡廉过程中,我认为在党员干部中存在几个误区,有待于进一步克服和纠正:
一是认为八项规定是管中央的、管高级别干部的,与基层、与自己关系不大。
其实不然,八项规定除改进警卫工作是规范中央领导和高级别干部的,其它规定都是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做到的。可以这样说八项规定只有“半条”不适用于我们在座的基层干部,其他“7条半”都是对我们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所以,在座的各位都要克服八项规定“与已无关”的错误思想,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带头严格贯彻落实。
二是认为八项规定针对的都是一些小事,解决不了多大问题。
八项规定所针对的,的确大多是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但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因此,转变作风就必须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三是认为贯彻八项规定来势迅猛,就是一阵风。
作风建设是个顽疾,抓一抓见成效,松一松......余下全文>>
八:浅谈公安机关如何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二等奖)
一、执行力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意义所谓执行力就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工作部署的实践能力,就是把握规律、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就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就是狠抓落实、坚决完成任务的能力。当前,中央政法委部署的“三项重点工作”、公安部的“三项建设”和省公安厅的“六项创新”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加上“创平安,迎亚运”、警车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等各种各样的专项严打、专项整治活动。可以说,今年是公安机关活动最多、任务最重、压力最大的一年,如果没有较强的执行力,那么开展这些活动就很难取得实效。因此,各警种、部门必须以新的角度、新的眼光来认识和分析新形势,以新的工作作风、新的工作效率把握和适应新要求,以新的执行理念、新的执行机制来推动和完成新任务。(一)提高执行力,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建设平安和谐德庆的必然要求。当前,广州亚运会的安保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县城“两抢一盗”案件时有发生。另外,随着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全面提速,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山林土地权属等引发的不安定因素不断凸显。全县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复杂,维稳任务和社会治安工作艰巨繁重,这些挑战无疑对全县公安机关的执行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要应对这些挑战,战胜这些挑战,如果没有坚强的执行力保证,所有的一切都只能是纸上谈兵,是不可能做好的。(二)提高执行力,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的必然要求。公安部党委部署开展“三项建设”,之所以把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当作其中一项内容,置于这样一个高度,就是因为当前一些地方的警民关系还存在着诸多不和谐因素,甚至产生严重的暴力对抗和警民冲突,不仅降低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也直接损害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警民关系问题,关键在警。群众对我们警队的评价和印象,主要来源于公安民警对一起起案件和事件的处理,来源于一次次管理和服务的具体行为,归根结底是来源于对公安民警执行力强与不强的表现。因此,全县公安机关必须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深刻认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特殊重要性,把提高执行力作为事关公安工作发展全局和公安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积极构建警爱民、民拥警的和谐警民关系,努力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犯罪分子最怕、人民群众最亲的队伍,永远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三)提高执行力,是完成公安工作任务、推动公安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今年全县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已经明确,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和谐稳定的总要求,以确保“两运”(亚运会和大运会)安全为目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和公安队伍建设,狠抓省公安厅提出“六项创新”工作的落实,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实现全县公安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关键是看执行力。没有一种见贤思齐、取长补短的自觉性,没有一种不甘落后、事争一流的责任感,没有一种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进取心,没有一种严谨求实、训练有素的警务作风,何谈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县公安机关一定要按照省厅、市局的部署,认清形势,始终不渝地把抓落实作为今年公安工作的主线和关键,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大力提高公安机关执行力,以坚定的执行力为我县公安事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我县公安机关执行力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余下全文>>
九:哪些行为属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一、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上级惩治和预防腐败有关规定学习不深、掌握不牢,不能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贯彻不力、安排部署不当、督促落实不彻底的,或拒不办理的;
(二)领导机制不健全,职能分工不明确,不能形成工作合力,导致党风廉政建设得不到有效落实的,造成不良影响或一定后果的;
(三)纪律松弛、执行不力、监管缺失,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直接管辖的下属单位、人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四)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违反作风建设各项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一定后果的;
(六)对本辖区、本单位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七)未制定有关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缺失,导致各种违规违纪行为频发的;
(八)不支持纪律履行监督责任或干扰纪律正常履职,造成不良影响或一定后果的;
(九)未按规定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报告、述廉述责、评议和公开发布等责任落实保障制度,或未对责任落实开展考核问责,并把考核结果进行有效运用,致使责任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的;
(十)其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不力的行为。
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纪工委书记)责任:
(一)未能认真履行党章规定职责,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一定后果的;
(二)不能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对触犯党的纪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听之任之、置身事外,造成不良影响或一定后果的;
(三)抓作风建设不力,对违反“四风”问题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闻不问、对违规违纪行为查处不力、对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实不力的;
(四)对监督权限范围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不按规定报告、不如实报告和隐瞒不报,不按规定立案查处,放任或纵容违纪违法行为的;
(五)《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执行不力,履职不到位,缺乏有效监督,造成不良影响或一定后果的;
(六)未建立健全有效反腐倡廉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对权力运行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出现用人不公、荐人失察、违反财经制度、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的,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频发的;
(七)不注重学习、研究和自我约束,履行监督职责能力不足,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其他有损纪检监察队伍形象的;
(八)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工作举措不当,阻碍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休责任和纪律监督责任落实,造成不良影响或一定后果的;
(九)其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不力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