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安全教育制度有哪些内容
安全教育制度是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素质,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的三级教育;对电工、焊工、爆破工、锅炉工、各种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持证培训;企业全员的日常安全教育等。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三级教育是指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班组)教育。
三级教育的对象是:新进厂人员,包括新调入的工人、干部、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
全员安全教育是面向企业全体员工的定期安全教育。目的是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不断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技术素质。
全员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各级专兼职安技人员教育、中层以上管理者教育、班组长教育和工人复训教育、职工家属安全教育等。
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应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应知”、”应会”内容的教育;知识更新的继续教育,以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变化而进行的安全工作适应教育。
各类安全教育均应建立健全档案,并严格管理。每个接受教育的职工,包括厂长、经理,都要填写安全教育卡,记录接受教育的时间、内容、考核成绩等。安全教育档案是对人的考绩纪录,可结合事故档案使用,考察有关人员的安全业绩。还可两者结合,不断修改、补充、完善安全教育内容和方法。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位操作;
2、特殊工种作业员工应参加主管部门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3、要结合安全生产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4、安全教育主要内容要:
4.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4.2、安全生产管理规程;
4.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4.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4.6、执行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
培训责任部门:
厂级培训:监控中心
车间级、班组级培训:车间及部门
培训需求统计:综合办公室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本规定有哪些
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教育培训包括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人员资格审定等工作内容。
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类型、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形式等需求进行编制。
3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以及各类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
4 建筑施工企业新上岗操作工人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安全操作规程;
3) 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4)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
5) 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5 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施工要求及安全生产形势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 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应按规定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2) 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 企业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定下列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企业的技术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8 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统计、汇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资格认定等相关记录,定期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四:法律法规对安全培训有哪些要求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对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有如下规定: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2、《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档备查。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十二条 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另外,还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 、《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及《劳动法》中都是有涉及。
五:如何开展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和最活跃因素,代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要充分发挥人的作用就必须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在这个意义上讲,搞好安全培训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从另一个角度说,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包含对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更包含对生命安全的要求。建成小康社会首先要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必须致力于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三件大事”之一,即是保障人的生命安全重要的基础工作。
一、职工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1、对职工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
由于安全教育效果的潜在性和长期性,许多领导虽能从根本上认识到安全教育对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但在实际生产中一旦出现工学矛盾,就重生产轻培训,以生产任务紧为由不参加培训,或派闲杂人员参加培训,出现“冒名顶替培训”“重复培训”等现象,应付培训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这就造成了该参加培训人员没有得到培训,不该培训的人员参加了培训,严重地浪费了教育资源。
2、职工的安全意识淡薄
一部分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教育兴趣不大,学习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参加安全学习,也是慑于行政命令、罚款等。职工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听课,往往是讲课的人讲得口干舌燥,而听者却在下面开小会、睡觉。考试是为了拿到上岗证,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有的职工认为完不成生产任务,工资没保证,再培训也没用等。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的另一突出表现就是“三违”。他们认为“违章作业不一定出事故,按章作业事故不一定不出”。严重缺乏集体主义观念和主人翁责任意识,在工作上图舒服,在技能上安于现状,这种惰性和陈旧思想互相影响、感染,影响了职工素质的提高。
3、安全教育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
培训是提高职工素质的主要手段,但企业安全技术培训时间一般较短,要求掌握的内容比较多,包括安全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新技术、抢险救灾以及自救知识等,缺乏强化培训质量的积极能动性、实效性措施,在计划安排、师资配备、教材选编、组织实施及质量考核等重要环节疏于管理或流于形式,导致职工培训质量低、效果差。目前职工安全教育以课堂教学为主,但教材理论性强,与生产实际联系不大,实际操作性不强,对生产实际指导意义不大。这也是造成职工参加安全教育积极性不高的原因。
二、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的对策
1、转变领导的教育观念
领导是企业的管理者和决策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领导的观念就是企业的观念,提高职工素质,从转变领导者的教育观念做起。企业领导必须切实转变教育观念,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大局观念,把提高职工素质作为企业发展的一项基本策略来贯彻执行,使职工教育有一个常抓不懈的驱动力。
2、实行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确保设备、人身的安全,只有用制度来规范员工的行为,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安全无事故。主要是:?
??建立、完善制度。制度是保证安全的前提,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班组成本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四大篇,每一篇内又最少有五项以上的制度,比如综合管理制度就包括:交接班制度、当班工作制度、请假制度、换班制度、工作汇报制度、出入登记制度、成本管理制度、综合考核制度等等,使员工在工作中有章可循,使其成为员工安全工作这只船的指明灯。
为了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认真学习并执行。制度定出来了......余下全文>>
六:什么是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二条 公司要根据年度安全施工生产需要,由劳人部根据安质部提报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公司各项目要依据本单位施工生产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三条对从业人员(含分包队伍)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公司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公司负责对公司领导、公司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取证和公司本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由项目所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或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条 公司各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4.1项目部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4.2项目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通过学习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3新进场的工人,在接受公司安全培训合格,还必须接受本项目部进行项目、班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工地安全实施标准的执行(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现场设施、过程施工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内容、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4项目部与各班组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和施工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操作。 4.5项目部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4.6一般员工待岗、转岗、换岗,员工重新上岗前以及新进场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 第五条 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国家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审定的大纲和教材。 第六条 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应使用公司三标一体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格式。
七:关于企业的三级安全教育问题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十四条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六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八: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给你一个:施工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参考一下。 1、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等,要经常进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劳动纪律教育、法制教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业教训教育。 2、要经常组织职工、临时工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施工技术的培训。 3、对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外包工或其他从未进行施工的人员,应实行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在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后,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施工操作。 三级安全教育的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一级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公司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 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 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③本企业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④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反吸取的教训。 ⑤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二)项目部二级教育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①本工地安全施工情况及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基本知识。 ②本工地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专业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安全及高处作业安全基本知识。 ④防护用品及防护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三)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 ①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③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④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⑤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4、抓好普及安全、防尘、防毒知识教育,公司的三级教育和特殊作业的安全培训,是初级安全教育的开端,更重要的是生产实际中经常不断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如班组每日的班前会教育,每周的安全活动教育,安全生产参观教育,事故现场会议教育,违章人员学习班教育等。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知识、防尘知识、防毒知识教育是普及安全教育的重要一环。 5、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咱的安全技术教育,使工人掌握新工种的操作技能,熟悉新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后才能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检。 6、对特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检。
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 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二、 公司安检部负责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不准上岗操作;上岗证每年要复审一次。四、 工程队要注重安全宣传,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在工人进厂前要对工人进行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安全培训不漏人,培训情况和工人安全考核资料要整理归档。五、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六、 企业要定期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进行培训(其中项目经理、队长、班组长是安全教育的重点)。七、 项目经理、队长,对所属工地的职工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八、 节假日前后,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属职工节前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会,教育职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我公司的,希望对你有用。
十: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指出,安全培训的目的是: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
安全教育是使广大职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安全教育制度,搞好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