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暴露的定义及应急预案流程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报告、应急预案流程
被针头或锐器刺伤 皮肤或粘膜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时 立即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皂液、流动水清洗污染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伤口后用75%乙醇或者0.5%碘伏消毒,包扎 向科室负责人及院感科报告并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 核实病人情况,暴露者检查相应的抗原及抗体 HIV、HBV、 HCV、梅毒 病人HIV(+) 病人HBV(+) 病人HCV(+) 病人梅毒(+) 医务人员抽血检查HIV立即咨询区CDC专家,是否服用预防药物 暴露后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定期追踪。 医务人员HbsAg(+) 或HBs (+) 医务人员HbsAg (-) HBs(-)未注射疫苗 医务人员HbsAg(-) HBs(-)已完成疫苗注射未产生抗 体 医务人员HbsAg(-) HBs(-)正接受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 医务人员HCV(+) 医务人员HCV (-) 医务人员预防注射长效青霉素 不需要注射疫苗 24小时内注射 HBIG 并一周后接受HBV疫苗注射 24小时内注射 HBIG ,并补一剂疫苗 24小时内注射 HBIG 并继续完成疫苗注射 继续追踪肝功能 暴露后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一年定期追踪肝功、HCV 暴露后三个月追踪 暴露后三个月、六个月、一年 如发现阳性及时治疗
工作人员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 应急预案: 1、工作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2、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3、如有伤口,应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禁止进行伤口处的局部挤压。 4、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用消毒液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5、发生职业暴露后,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科,抽取暴露人员血标本送检及详细登记、上报。 6、预防性用药,随时和咨询。 处理流程: 发生职业暴露后 → 肥皂清水液冲洗、挤压、消毒 → 报告医院感染科 → 采样、评估、登记 → 预防性用药 → 报告给疾控中心 → 随访、登记、监测
二: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有哪些,发生职业暴露后如何处置
医院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措施
为维护医务人员及其他部门有关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在工作中发生经血传播疾病如:梅毒、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丁型肝炎,尤其是艾滋病等职业暴露感染,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经血传播疾病的病毒感染,特制定具体预防处理方案. 一、 职业暴露
1. 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防治工作及相关工
作的过程中意外被经血传播疾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经血传播疾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乙肝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2. 数据分析表明:执行严格的安全操作及防护措施,医护及检验等人员的职
业暴露事件是可以避免的.
二、 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
1. 医务人员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
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2. 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
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 在诊疗、护理操作工程中,有可能发生病人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
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如:外科手术、口腔治疗、消化道内镜、泌尿系内镜等专科检查诊疗).
4.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
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
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6.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
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7.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
针头、刀片等锐器.
三、 职业暴露后的预防处理
(一) 紧急局部处理:
首先应立即进行局部紧急处理,包括轻挤出血、清洗、局部消毒等.
1. 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 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洗手液和流动水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 对被乙肝病毒暴露的粘膜或伤口尽早施行被动免疫. (二) 登记、免疫接种、上报、随访制度
1. 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暴露发生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报告预防科并对暴露者及患者进行相关的血清学检查及随访、监控。
2. 根据暴露病毒的种类及病毒载量,对暴露人员实行预防用药方案。 (三)不同病原暴露后的处置
1暴露于HIV(血源性疾病)的处置。有以下三点 (1) 预防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超过24h,并建议使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2) 暴露后尽早获得血液标本进行HIV检查,定期检查血清转化,并及时向医院的有关部门报告,包括其它疾病。 (3)
医院应立即采取感染源患者的血清学进行检查。
2 暴露于HBV(血源性疾病)的处置 有以下三点
(1)对于既往已有免疫,其抗体HBs抗体>10mlU/ml时,不需要进一步治疗。
(2......余下全文>>
三: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
医院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措施 为维护医务人员及其他部门有关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在工作中发生经血传播疾病如:梅毒、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丁型肝炎,尤其是艾滋病等职业暴露感染,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经血传播疾病的病毒感染,特制定具体预防处理方案. 一、 职业暴露 1. 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防治工作及相关工 作的过程中意外被经血传播疾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经血传播疾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乙肝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2. 数据分析表明:执行严格的安全操作及防护措施,医护及检验等人员的职 业暴露事件是可以避免的. 二、 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 1. 医务人员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 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2. 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 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 在诊疗、护理操作工程中,有可能发生病人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 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如:外科手术、口腔治疗、消化道内镜、泌尿系内镜等专科检查诊疗). 4.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 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 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6.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 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7.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 针头、刀片等锐器. 三、 职业暴露后的预防处理 (一) 紧急局部处理: 首先应立即进行局部紧急处理,包括轻挤出血、清洗、局部消毒等. 1. 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 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洗手液和流动水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 对被乙肝病毒暴露的粘膜或伤口尽早施行被动免疫. (二) 登记、免疫接种、上报、随访制度 1. 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暴露发生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报告预防科并对暴露者及患者进行相关的血清学检查及随访、监控。 2. 根据暴露病毒的种类及病毒载量,对暴露人员实行预防用药方案。 (三)不同病原暴露后的处置 1暴露于HIV(血源性疾病)的处置。有以下三点 (1) 预防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超过24h,并建议使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2) 暴露后尽早获得血液标本进行HIV检查,定期检查血清转化,并及时向医院的有关部门报告,包括其它疾病。 (3) 医院应立即采取感染源患者的血清学进行检查。 2 暴露于HBV(血源性疾病)的处置 有以下三点 (1)对于既往已有免疫,其抗体HBs抗体>10mlU/ml时,不需要......余下全文>>
四: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采取哪些局部处理措施
医院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措施 为维护医务人员及其他部门有关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在工作中发生经血传播疾病如:梅毒、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丁型肝炎,尤其是艾滋病等职业暴露感染,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经血传播疾病的病毒感染,特制定具体预防处理方案. 一、 职业暴露 1. 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防治工作及相关工 作的过程中意外被经血传播疾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经血传播疾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乙肝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2. 数据分析表明:执行严格的安全操作及防护措施,医护及检验等人员的职 业暴露事件是可以避免的. 二、 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 1. 医务人员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 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2. 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 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 在诊疗、护理操作工程中,有可能发生病人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 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如:外科手术、口腔治疗、消化道内镜、泌尿系内镜等专科检查诊疗). 4.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 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 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6.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 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7.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 针头、刀片等锐器. 三、 职业暴露后的预防处理 (一) 紧急局部处理: 首先应立即进行局部紧急处理,包括轻挤出血、清洗、局部消毒等. 1. 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 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洗手液和流动水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 对被乙肝病毒暴露的粘膜或伤口尽早施行被动免疫. (二) 登记、免疫接种、上报、随访制度 1. 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暴露发生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报告预防科并对暴露者及患者进行相关的血清学检查及随访、监控。 2. 根据暴露病毒的种类及病毒载量,对暴露人员实行预防用药方案。 (三)不同病原暴露后的处置 1暴露于HIV(血源性疾病)的处置。有以下三点 (1) 预防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超过24h,并建议使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2) 暴露后尽早获得血液标本进行HIV检查,定期检查血清转化,并及时向医院的有关部门报告,包括其它疾病。 (3) 医院应立即采取感染源患者的血清学进行检查。 2 暴露于HBV(血源性疾病)的处置 有以下三点 (1)对于既往已有免疫,其抗体HBs抗体>10mlU/ml时,不需要......余下全文>>
五:什么是护理应急预案?职业暴露
就是护理过程中各种突发情况的处置方案
六:职业暴露人员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吗
楼主可以参考这里wenku.baidu.com/...hkcZsa百度文库:职业暴露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应该对你有所帮助和启发。
七:爱滋病职业暴露后应采取哪些局部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
艾滋病
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规定,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hiv的检测已经从血检升级到唾液测了,用的是胶体金法准确率更优与传统方法,准确率99.8%,现在已经很多人在用了,好像是美国的叫《aware》可以到jingdongwang上面去找找可以防止职业暴露的。 指导原则还规定,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八: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措施肌注乙肝免疫球蛋白多少
用免疫球蛋白来提高免疫力治标不治本,只会短时间有效,持续时间不长的。建议还是依靠自身的抵抗力吧。
九:医务人员暴露于污染后应急处理措施有哪些
职业暴露是指工作人员,如实验室技术员、医生、护士、保洁员等,在从事疾病防治工作及有关工作中,意外地被感染者或感染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非胃肠道粘膜,或被含有感染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而导致有被疾病感染可能性的情况。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我院可能接触各类感染性病人以及各种感染性物质的所有人员,包括临床医生、护士、技师、药师等科室工作人员,以及在我院进修学习的学员和保洁员等。 二、预防控制原则 坚持标准预防和安全操作是避免职业暴露医院感染的基本保证,诊疗操作前明确自身免疫状况和暴露源感染情况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护措施,是避免职业暴露和锐器损伤的主要基础,防护重点是避免与患者或携带者的血液、体液等直接接触。 三、安全操作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一次性乳胶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必须戴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必须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应在充足的光线下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线、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合,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的注射器、输液器等,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