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扰乱公司正常经营到底属于犯罪呢还是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是怎么样的
看你的情况,没造成什么太大的损失和影响那就是违反治安法,一般拘留(1....15天),罚款。如果造成什么太大的损失和影响要追究刑事责任,哗是要判刑的。
二:恶意扰乱经营秩序的法律后果
(一)、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
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两点:
其一,要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即干扰和破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
其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是以聚众的方式实施的,即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扰乱。至于扰乱过程中是否使用暴力,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方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实践中一般可从扰乱时间的长短、聚众人数多少、扰乱的对象的性质和侵害后果是否严重,影响是否恶劣等方面综合认定。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和造成严重损失二者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何一方面,都不构成本罪。
三:扰乱公司正常上班的行为,在法律上是范了哪条罚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一个人去你公司闹事,那要看有没有什么损失,如果造成损失巨大,有可能涉嫌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要是造成的损失不大,你可以报警,会治安拘留。
他打了你们的一个女员工,如果该员工的伤构成轻伤,那么他涉嫌故意伤害。如果未构成轻伤,那么还是治安拘留。
四:损害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用什么理由起诉
损害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有具体损害程度而决定走司法流程的:
一、如果没有打砸抢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范围,就是报警110请警察出警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如果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对于公司已经造成直接损失的,公司可以进行民事诉讼,依据上诉法规要求法院判决,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举证责任在你这里)。
四、对于公司已经造成直接损失、破坏设备、生产停顿的,以致造成公司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可以依据刑法(第276条 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规定的“破坏生产经营罪”,向公安部门报案、侦查,由司法机构进行刑事公诉,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扰乱企业经营秩序罪的细则和界定 10分
商务部令2004年第25号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特许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投资设立特许经营网点,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得再次转授特许经营权;或者将一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该被特许人可以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也可以在该区域内设立自己的特许经营网点。
第五条 开展特许经营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特许人不得假借特许经营的名义,非法从事传销活动。
特许人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导致市场垄断、妨碍公平竞争。
第六条 商务部对全国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特许经营当事人
第七条 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三)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四)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五)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六)具有良好信誉,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第八条 被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与特许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固定场所、人员等。
第九条 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按照合同约定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二)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人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三)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
(四)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
(二)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经营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
(三)为被特许人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销售、业务或者技术上的指导、培训及其他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为被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特许人或者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特许人不得强行要求被特许人接受其货物供应,但可以规定货物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或提出若干供应商供被特许人选择;
(五)特许人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六)合同约定的促销及广告宣传;
(七)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被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特许人授权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二)获得特许人提供的培训和指导;(三)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获得由特许人提供或......余下全文>>
六:扰乱办公秩序是什么意思
须根据情节与违危害确定处罚式轻者按《治安处罚》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处罚》 第二十三条 列行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情节较重处510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产、营业、医疗、教、科研能进行尚未造严重损失;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公共场所秩序;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四)非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车、船舶、航空器及其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行驶; (五)破坏依进行选举秩序 聚众实施前款行首要处1015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 《刑》 第二百九十条第款 聚众扰乱社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产、营业教、科研进行造严重损失首要处三七期徒刑;其积 极参加处三期徒刑、拘 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
七:影响商店正常营业是什么罪
这个一般只会构成治安违法行为,一般不会构成犯罪
扰乱企业经营秩序 可以予以行政拘留
八:可以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扰乱单位秩序是指,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扰乱是指造成秩序的混乱,具体表现为使单位秩序的有序性变为无序性。所谓机关是指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等;团体主要是指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是指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集体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等。行为人扰乱单位秩序的具体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暴力性的扰乱,也可以是非暴力性的扰乱。如在机关、单位门前、院内哄闹、大肆喧嚣,强占或者封锁机关、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生产车间、营业所、教室,辱骂、威胁、殴打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等。构成该行为还必须使单位的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且尚未造成严重损失,否则即应按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在实践中,正确认定和处理扰乱单位秩序行为应该注意划清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九:刑法中是否有关于扰乱正常生产秩序
您说的太笼统了,根据提供的信息,给你三条意见 :
一、刑法中有两个相关的罪名:
1.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290条):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二、罢工行为虽然会给正常的生产秩序带来一定影响,但并不必然构成犯罪,从法条表述可以看出,两种犯罪都要求非常严格的条件,比如,破坏生产经营罪,在主观上要求必须是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客观上要有破坏的行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则必须达到“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程度。
三、你们的行为应该不构成犯罪,是老板吓唬你们的,但是也得提醒你们要控制好自己的行为,依法反映诉求,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因为行为过激,授人以柄。
十:因扰乱单位秩序处罚法是多少条
扰乱单位秩序可能涉嫌违反或者犯罪。
1、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犯罪
(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3)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4)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