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贰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二:请问合同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多少?
你这种属于损害赔偿金,只能根据实质损害计算。
法律上的违约金,是指合同签订时约定违约发生时,违约方应向受损害方支付确定数额(直接约定金额或者约定一种可以确定金额的计算方法)的货币,是在违约发生前已经确定,不存在按照什么标准计算的问题。另外,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超过部分将得不到法院支持。
三:合同法中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答:
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违约金进行约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锭,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要正确适用该条,关键在于正确解释该条违约的性质。
该条规定的违约金属于约定的违约金,而不是法定的违约金,没有争议。但该条规定的违约金性质上是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还是惩罚性违约金,亦或二者兼有,则没有形成一致意见。
大多数学者认为,该条款规定的违约金,在实质精神上是以赔偿违约金为原则的。理由是违约金与损失悬殊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减,违约金是对损失额的预定。
另外合同法解释二还有规定,条文如下: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四: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问题~
劳动合同法修改后只有两种情况需要支付违约金
第一种是:单位为职工进行专业培训,约定了服务期,服务期限内辞职的
第二种是:与单位约定了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而违反的
其他都不用支付
你这种情况不用支付违约金的。
五:关于违约金的相关法律???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六:新劳动法对违约金怎么规定
新劳动法违约金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劳动者需给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除了这两种情况之外的约定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构成要件不同。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由于劳动者的过错造成的以外,不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其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迫使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违约金则需一方违约。
2.计算基点不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以具体损失为平衡的基点。而经济补偿的计算基点并不是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而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已作出的贡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其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就越多;反之,工作时间越短,经济补偿金就越少。
3. 功能不同。违约金的功能主要在于赔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到的损失,而经济补偿金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具有赔偿性质,另一方面在不可归责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之事由时,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照顾义务效力而衍生的一种义务,其法律性质为对被雇劳动者的离职补贴。
七: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35分
关于合同违约金的约定和承担 2007-06-08 违约行为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合同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 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定金处罚等。本文主要对合同违 约金的约定和承担进行解读。 一、关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及定金处罚的适用区别 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定金都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但三种方式的适用情形有所不同: 1.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或者法律法规规 定了违约金标准(法定违约金),则应适用违约金。但如果同一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同时又约定了 定金,则受损害一方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 2.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或者另外订立了定金合同,则可以适用定金。以定金方式 承担违约责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时,不得要求对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 返还定金。值得注意的是:定金条款(或定金合同)在定金交付后才能生效,并且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 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将不被视为定金。 3.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1)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也 没有法定违约金可以适用的,如果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则违约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2)虽 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法定的违约金,但违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 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赔偿的金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本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不超过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 二、违约金的适用 违约金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有不同的形式和适用情形: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 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2.法律法规对某一类合同的违约金有明确规定,并且不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了 违约金,都应适用法定违约金。例如对于电话费滞纳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从1998年4月1 日起,电信企业每天按用户欠费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但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对于违约 金的强制性规定已经越来越少。 3.法律法规对某一类合同的违约金作了规定,但同时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违约金,如果当事人已经约定 了违约金,则适用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则适用法定违约金。如:根据最高法院 的司法解释,对于逾期付款,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 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对于违约金的约定明显不合理(超过法定标 准太多),也可能会适用法定违约金。 三、几种常见违约行为的法定违约金 下面列举几种法定的违约金,供企业参考: 1.逾期归还金融机构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6月9日颁布的存贷款利率标准,自1999年6月10日 起,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折年率为7.56%)收取罚息;逾期归还农村信用社贷款 按日利率万分之三收取罚息。 2.逾期付款。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则......余下全文>>
八:合同法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违约金以当事人约定为准,违约金过高的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减少。
九:新劳动法中关于违约金的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自由约定违约责任。一些用人单位借此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明显过高的违约金,从而实际上剥夺了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权、自主择业权。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以上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但对于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没有作出禁止性规定。
十:劳动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新《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遵守解除预告期
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预告期是各国劳动立法的通行做法。劳动者在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权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解除合同预告期,即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二十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性,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这样也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化。否则,将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将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二、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先知对方。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
也就是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就可以解除合同,不用交违约金。如果是马上要离职的话就要交违约金。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