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法收回的应付账款,确认为坏账损失,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1、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
2、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这种方法核算简单,不需要设置“坏账准备”科目;
3、备抵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就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并同时形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估计坏账损失时,借记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4、如题所述,无法收回并确认为坏账损失的款项,应该描述为“应收账款”而非“应付账款”,请予以核实。
二: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与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税务上如何处理?
如果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通过税务局备案,可以税前列支的话,那么这样计算没有问题,否则税前是不可以扣减的(应收账款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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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的会计处理
在新准则下,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记入“营业外收入”
即;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无法收回的(如果没计提坏账准备的话):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四:应付应收账款小额无法收回支付,会计怎么处理
1.在新准则下,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记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付账款:**单位
贷:营业外收入
2.无法收回的(如果没计提坏账准备的话):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单位
五:应付无法支付、应收无法收回的帐务处理
1 你分录没有问题吗 借 营业外收入 贷 应付账款
应交所得税 紶
2 借 应收账款 贷 营业外支出
你计算利润总额的时候要减掉营业外支出
六: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有哪些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企业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作为其他收入,并入企业收入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在实务操作中,如何判断应付款项属于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因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不论从企业角度还是监督管理角度,都难以操作,而且存在较大争议。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部分应付款项未予支付而长期挂账的问题,涉及的业务时间长、关联关系复杂,因业务、财务等管理人员变化,挂账原因、资金来源、债权人状态等难以追查清晰,如何判断不同种类的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属于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对于企业财务人员以及涉税监督检查人员,都是一项复杂、困难、难以理清的工作。企业应付款项长期挂账,方式多种多样,原因五花八门,有收入挂账形成,有债权人主张债权的凭据不存在、债权人解散、债权人遗忘等原因,有因质量瑕疵问题而扣留的质保金,有代收未付沉寂的,有应交未交的历史遗留款项,等等,有的甚至会成为企业收入调节的蓄水池。从企业角度,对于沉寂或暂时无债权人追索的应付款项,采取长期挂账是最优选择,从监督角度,要企业举证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对应债权人状况、债权人追索记录、或需要支付理由,不符合监督举证原则要求,而且企业无法提供或不提供应付款项的债权人当前状况,也无充分依据判断为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
涉及长期挂账如何确认无法支付的问题,税法尚未作出明确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的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以此类推,当债务人取得债权人符合上述六种情况的相关证明时,即可推断为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可列入营业外收入。但这对企业来说,参照资产损失扣除的规定确认无法应付款项,缺乏收集债权人状况转作收入的内在动力,而且转作收入的风险相比不转收入的风险要大的多,长期挂账不予处理成为一种常态。
有鉴于此,应明确企业长期挂账应付款项转作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具体标准。有些地方税务机关针对长期挂账的问题已经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可以借鉴参考。比如,可规定企业超过三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若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与债权人尚有业务往来,债权人存在债权主张,可以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已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应付账款在以后年度支付的,在支付年度允许税前扣除。
七:应付账款长时间未付做何处理
3年就可以做坏账了1.坏账的性质 和确认条件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企业会计制度》对坏账损失的确认既注重证据又注重实质,并且规定坏账损失的审批权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厂长(经理)办公会或类似机构。在以下情况下,企业应当确认坏账损失:
(1)有确凿证据表明该应收账款不能收回,如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
(2)有证据表明该项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如债务单位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的;
(3)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债务人仍没履行偿债义务的。 2.坏账的会计处理
(1)直接冲销法
① 含义
② 业务内容
③ 账务处理原则
④ 评价
(2)备抵法
① 含义
② 业务内容
③ 坏账的估计方法
④ 账户设置
设置“坏账准备”账户。
⑤ 账务处理原则
⑥ 评价
账务处理原则
计提坏帐准备时
借:管理费用----坏帐损失
贷:坏帐准备
注意罚冲销多提坏帐编相反的会计分录
账务处理原则
已冲销坏帐又收回时
借:应收帐款
贷:坏帐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八:会计专业,写会计分录,1.确定无法支付的款项,2.确定无法收回的款项
确定无法支付的款项
借:应付账款—**客户(或其他应付款)
贷 :营业外收入
(年底要交所得税)
确定无法收回的款项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客户
九:多付的应付账款进行清理时如何处理?
放到营业外支出。多付的应付账款实质就是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