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收帐款无法收回?
往年应收账款确定无法收回,做坏账损失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中,若计提了坏账准备,则冲减坏账准备借:管理费用计提了坏账: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贷:应收账款注:该项坏账损失要经过主管税局审批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以前年度应记入管理费用的业务记在了其他应收款,在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中进行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其他应收款
二: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确认为坏账损失,分录怎么做
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X年形成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那么在现实中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分录:如果在每年资产负债表日末,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实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发生坏账时,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
三: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1000元 确认为坏账损失 分录怎么做
确认无法收回的坏账:
借:坏账准备 1000
贷:应收账款--××公司 1000
四:因对方公司撤销无法收回应收账款,应记入哪个科目?
不设置坏账准备科目的
借;管理费用-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设置坏账准备科目的
计提: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核销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五: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确认为坏账损失,分录怎么做
1、“坏帐准备”属于一种会计估计,该科目余额于实际发生的坏账金额可能不一致。企业根据准则,估计应收账款发生减值的,应按“估计减值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同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
贷:坏帐准备 50
2、有确凿证据(比如对方破产,已经注销等)表明,应收账款确实无法收回的(这时候已经不是估计),应终止确认该应收账款。已经计提坏账准备的,同时转触该坏账准备:如
借 营业外支出 100
坏账准备 50
贷 应收账款 150
3、计提坏帐准备以后,收回款项超过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应收余额减坏账准备)的部分,应确认为一项营业外收入。如
借:银行存款 120
坏账准备 50
贷:应收账款 150
营业外收入 20
六:收回已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坏账损失是已经确认应收而又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所产生的损失。
坏账损失的核算有两种方法: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
1、直接转销法
确认坏账时: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贷:应收账款--××公司
2、备抵法
期末按一定标准计提坏账准备: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计提数)
确认无法收回的坏账:
借:坏账准备(确认数)
贷:应收账款--××公司
期末,若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实际冲减数时:
借:坏账准备
贷:管理费用
期末,提取的坏账准备小于实际冲减数,需补提坏账准备时: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七: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如何做账
借:营业外支出8000
贷:应收账款8000
计提坏账准备的企业
借:坏账准备8000
贷:应收账款8000
八: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确认为坏账损失时应经过谁批准
坏账损失税前扣除规定 第四十五条 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第四十六条 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的年末应收账款是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代垫的运杂费。年末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 第四十七条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 (一) 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二) 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三) 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四)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五) 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六)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 第四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也不得确认为坏账。 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因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应收、预付账款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依据: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三)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等的行政决定文件; (四)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五)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六)债权人债务重组协议、法院判决、国有企业债转股批准文件; (七)与关联方的往来账款必须有法院判决或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证明。
九:应收帐款无法收回的款项该如何处理?
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账务处理
坏账损失是已经确认应收而又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所产生的损失。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应收账项,应确认为坏账损失:
1) 因债务人单位撤销,依照企业法进行清算后,确实无法追回的应收账款;
2) 因债务人死亡,已经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3) 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3年,经多次催讨,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坏账损失的核算有两种方法: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
1、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直接从应收账款中转销,列作当期管理费用的方法。
确认坏账时: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贷:应收账款--××公司
已冲销的应收账款又收回:
借:应收账款--××公司
贷: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
直接转销法把发生的坏账损失直接列入当期损益,简单明了。但它没有将各个会计期间发生的坏账损失与应收账款相联系起来,影响收入与费用的正确配比,不符合会计核算的稳健性原则。这一方法适用于商业信用较少,坏账损失风险小的企业。
2、备抵法
备抵法就是指企业按期估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并列入当期费用,形成企业的坏账准备,待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再冲销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的处理方法。计提 坏帐准备的方法有三种: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通常使用的是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这一方法适用于赊销金额大、坏账比例高,且 数额较大的企业,更符合稳健性原则。备抵法的账务处理方法为:
期末按一定标准计提坏账准备: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计提数)
确认无法收回的坏账:
借:坏账准备(确认数)
贷:应收账款--××公司
期末,若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实际冲减数时:
借:坏账准备
贷:管理费用
期末,提取的坏账准备小于实际冲减数,需补提坏账准备时: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坏账损失又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公司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
十: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确认为坏账的话需要哪些证明材料呢?
做坏账准备第二十二条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珐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