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认为幸福的原则

一:我喜欢上一个结婚的男人,TM的他儿子都一岁了,老子该怎么办,真的爱上了,但不破坏别人幸福是我的原则 5分

看他幸福你就幸福,这才是真爱的真谛。祝你找到自己的幸福。

二:老子的辩证法思想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承认矛盾存在的客观性。矛盾(即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真实内容及根本动力。老子发现了事物本身具有对立双方的矛盾,提出了具有一定辩证法意义的“反”思想。“反”这一范畴是老子辩证法思想的核心。它实际指矛盾着的事物的对立双方。

2、关于矛盾对立统一的思想。矛盾双方在统一体中的相互结合,以及双方处于某种平衡状态,是客观世界中常有的现象。正是这种平衡,为事物的变化发展准备了必不可少的条件。

3、矛盾双方相互转化。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矛盾双方不仅是对立统一的,而且在一定条件下还有相互转化的趋势。他在《道德经》中曾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十六章)。意思是说,宇宙间的事物尽在往复变化之中。由此推出一条法则,物极必反,剥极必复。

4、变化发展的辩证思想。辩证法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在老子的《道德经》中,他的贵柔思想就包含着变化发展的思想

5、具体矛盾具体分析。老子认为,对于一切事物,都应该顺其自然的趋势,而不以人的意志左右其间,即要做到无为。所以越强为越是要失败,无所作为而听其自然发展,社会倒是可以达到治理的目的了。故老子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老子强调统治者要按

自然无为的原则辅助万物自然运行,而不要有意作为,这就是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六十四章)。另一方面,老子对老百姓也要求做到“无为”。他认为统治者废除礼乐刑政,一任无谓自然,实行无为而治,天下就可以太平了。但如果老百姓智慧太多,就足以引起他们的迷惑,促进利欲的念头滋生,“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六十五章)。因此,老子说,自古以来

能把天下治理好的统治者,都不是教人民更聪明,而是教人民更愚昧。用智来治国,是国家的祸害,否则就是国家的幸福。

三:什么是幸福

老子说,幸福是“无为而治”,顺其自然,不可强求,幸福就是取决于个人的心态。

罗素说,幸福是永远相对的,因为宝贵而珍惜,因为珍惜而幸福,这永远是获得幸福的真理。

孩子们说,幸福是甜甜的巧克力,幸福是悠闲的假期,有好吃的糖果与伙伴分享,有漂亮的新衣可以炫耀,有心怡的玩具让小朋友羡慕,有可爱的玩伴可以忘情地嬉戏,有爸爸妈妈在身边,这些就是幸福。

其实,只要你把幸福的基点降低,就会增加幸福感哦。

四:幸福观的佛家幸福观

苦、集、灭、道四圣谛人生本无幸福可言,有的只是生老病死各种各样的痛苦,而这些痛苦的根本来源在于“爱”与“痴”,即人的贪求欲望,对佛理、佛性的无知,要摆脱痛苦的“生死轮回”,达到幸福的彼岸即“涅槃”,只有灭除贪爱欲望,修行念佛。由此可见,佛教基本教义与其说是一种关于人生幸福根源和如何获得幸福的理论与方法,不如说是一种说明人生痛苦根源和如何摆脱痛苦的理论与方法。

五:老子学说对于现在的人们有何用处

老子和谐思想的概述

(一)老子思想述要

(二)老子和谐思想分析

“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老子的和谐思想就是以他的道论为基础的,和谐是道的基本特征。

1、老子思想的核心——“道”是和谐的

老子认为,道是本原,道生万物,它包容一切,统摄一切,一切事物统一于道。是万事万物的总根源。道作为本原,是混然一体的东西。老子指出:“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7]就是说, 道无处不在,恍恍惚惚,在无形之中有事物的影象;在依稀隐约之中有具体的物质;在深远幽暗之中有真实的东西。按照老子的意思,要言之,道在表面上是无序的,但实质上却是有序的,和谐的。所以老子又说:“知和曰常,知常曰明。”

2、道的内在构成——矛盾对立双方是和谐的

老子认为道也显示为事物之间及其内部的对立构成,他说:“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光而不耀。祸尚福之所倚,福尚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10]他还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11]这说明福与祸,正与奇,善与恶,有与无,难与易,长与短,高与下这些矛盾,它们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互为存在条件,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灾祸,幸福依傍着它;幸福,灾祸潜伏其中。上句“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老子认为,天下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丑的观念也就产生了;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不善的观念也就产生了。这种相互包含,相互依存的关系是一种对成的关系,对成就是相反相成,这样的对成还是和谐关系。因为老子认为即使有对立,矛盾两方面仍相互依存,和谐共处,“冲气以为和”[12] 。

3、道原则下的和谐的具体准则

老子进一步提出了和谐的原则,即适度原则。它要求人们凡事都要适度、适中,不要过分,做到无过无不及;即达到一个平衡点,一个最佳状态。

从上述普遍的适度原则出发进一步引申出如下具体准则:第一,“知止”、“知足”准则。老子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13]可见“知止”、“知足”的态度和原则对于人们保持与自然与他人的和谐有更大的意义。在物质利益面前若没有一种“知止”、“知足”的态度,就会妨碍和损害他人的利益,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老子“知止”、“知足”准则提示我们不要过多的挑剔苛求完美。过分的吝惜,一定会造成巨大的耗费,过多的保藏一定会造成巨大的损失。知道满足的人不会受辱,懂得适可而止的人,不会有危险,这样的人可以长泰永存。第二,“去甚、去奢、去泰”准则。老子说:“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夫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赢;或挫或隳。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14]其要旨是不要走极端,不要奢侈,不要过分。“去甚”是正确的,极端是偏离中道的,不代表事物的主流和发展趋势。事物普遍具有中心和两端三部分,不论从空间角度看,还是从时间角度看,都是这样。极是中心,也叫中极,两端本来就是端,但是在前边加个“极”字,可能是说,这个“端”是属于“极”的。总之,偏离中心,离开轨道,就会走入歧途。第三,诚信......余下全文>>

六:你认为根据老子的论述道有什么特点?道对我们的人生事业幸福有何意义?你对老子论道有何疑义?

道德经看懂的地方不多,不敢说有何疑义。老子倡导的无为而治是人类很好的管理模式。

有关道的描述:

187、道是上帝的意识,是宇宙的血液,是性,是一切规律的综合,是宇宙万物运行制化的总程序。

188、道具有浑沌性、恒久可靠性、瞬时感应变易性、无内无外跨越时空性、灵性、公正性、无滞性、虚无缥缈实在性八大特性。

189、道表现出来的一切是以相的形式体现其内涵的,没有相,道的内涵难以体现。相是道的体现,但相绝对不是道。犹如人体的一个细胞是人体的体现,但细胞绝对不是人。

190、道在一切中,一切在道中。道是一,庞大的宇宙只有一个意识,那就是上帝的意识,上帝的意识通过道体现。

摘自《新时代人类八百理念》

七:老子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说一说这句话的理解。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出自《道德经》原文是:“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力,自胜者强。 ”

含义如下:

智,是自我之智。明,是心灵之明。“知人者”,知于外;“自知者”,明于道。智者,知人不知己,知外不知内;明者,知己知人,内外皆明。智是显意识,形成于后天,来源于外部世界,是对表面现象的理解和认识,具有局限性和主观片面性;明,是对世界本质的认识,具有无限性和客观全面性。欲求真知灼见,必返求于道。只有自知之人,才是真正的觉悟者。

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胜人者”,凭借的是自我个体的蛮力;“自胜者”,凭借的是坚强的意志。能够战胜自我的人,是具有天地之志的人。天地之志是收获大道、战胜一切的力量源泉。只有“自胜者”,才是真正的强者。

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

有着丰富的内心世界的人,是与道为伍的,既有美妙的精神世界,又有充实愉快的现实生活,自然感到满足。相反,那些失却了心灵的人,内心是空荡、迷茫的,只能把心思寄托于外在的个人名利上。然而,没有心灵作依托的欲望,是永远不会满足的,这就是人生痛苦的根源。有着坚强意志的人,并不是为了自我名利而拼搏的人,而是心存大道、甘守真朴、无执无失、豪情满怀的人。这样的人,人生必然是欢快、幸福的。正如基督所说:有圣灵和你相伴,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所,是心灵之所即大道。人生的目的,无不是为了幸福、健康、长寿。人们追求幸福、健康、长寿,却忽视了心灵的自由,反而导致生命早夭。那些真正懂得厚生的人,始终关怀的是内在的心灵,是以有形养“无形”,而不是以有形养有形,因此却获得了相对长久的生命。更有那些一生为了人民的人,虽肉体死亡了,但是他们的英灵永存,这样的人才是真正长寿的人,因为他们的英灵是属于人民的,人民永存,他们的英灵永存。

本章是老子对有道者的高度赞扬。指出人生当自知、自胜、自强。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天地之志,并与世长存。

八:《老子》对人有什么消极影响?

”无为而无不为“

第一个为读作(wèi)

第二个为读作(wéi)

无为是方法,无不为是目的。

老子的思想是积极的人生、宇宙观。

老子的思想不叫哲学。中国无哲学,西方无思想。

九:老子认为人类依次递进的四个管理境界是什么

在老子看来,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相互“侮之”的混乱状态,是最低层次也是最糟糕的管理境界。所谓“侮之”,是说管理者依靠权势任意羞辱被管理者,从而激怒被管理者对管理者亦以“侮之”的方式加以报复,使彼此处于严重的对立与仇视之中。这一境界中的管理者,或因世袭特权或因某种机遇,发财升官后而处于管理者地位。他们既无能又腐败,既淫乱又浅薄,既愚蠢又自负,既不懂“依法治人”,亦不懂“以德感人”,他们错误地把“管理”视为“修理”之学。所以,他们不仅以高压管理法、囚徒式管理法“修理”他人,而且还以诡诈手段蒙骗被管理者,使被管理者不仅在经济上得不到任何实惠,还在人格上经常遭受迫害(例如私设公堂、毒打员工等),受侮辱。他们俨然是“棍棒式”、“家长式”的独裁主义者。老子认为,在这一管理境界中,不但是“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老子》四十六章)、“其政察察(严苛),其民缺缺(狡狤)”(《老子》五十八章),而且“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也,是以饥。民之难治者,以其上之有以为,是以难治。”(《老子》七十五章)甚至发展到“朝甚除(宋常星云:“朝中或废其国政,以治宫室之美;或妨其农事,以崇台榭之高,是为‘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强盗头子)。非道也哉。”(《老子》五十三章)这种管理完全违背了老子所说的“无狎(排挤)其所居(居处),无厌(厌弃)其所生(生活)”(《老子》七十二章)的告诫。在这种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民不畏威,则大威至。”(《老子》七十二章)被管理者对管理者恨之入骨,民怨沸腾,纷纷起来反对他,任意地侮辱他,甚至欲以暴力驱之而后快。正如严复所说:“将亡之民,无不侮其政府者。”蒋锡昌亦说:“为君者见刑罚不足以立威,则以巧诈为事,故下侮之也。”在这里,老子从“无为而治”的理念出发,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历史上由昏君、贪官的贪婪无能而造成的这种“侮之”的对立管理状态。这种最低层次最糟糕的管理模式,不但存在于古代社会,而且存在于资本主义“羊吃人”的发展初期,也就是马克思所描绘的“每一个铜板都滴着无产阶级鲜血”的原始资本积累阶段所具有的一种野蛮管理现象。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在某些简单粗糙的密集型群体劳动的企业中,这种毫无人性的管理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一境界中的管理者,我们将他称之为“草商”。他们对于管理缺少起码的理性认识,主要的是依靠某些人生经验实施管理,管理还处于盲目的无序的“管理实践”境界,有待于进一步从盲目的无序的实践层面向智性的有序的理论层面升华。二法家针对“草商”的盲目而无序的混乱管理,从制度层面提出了“循法而“无为而治”是管理的最高境界。

“循法而治”的的刚性管理,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科学”境界。在这一“管理科学”境界中,管理者不再停留在盲目而无序的实践层面,已从理论上懂得了“循法而治”的科学管理道理。他们根据“自为”的人性假定,凭借权势,不但“以术治吏”,而且“以法治民”,全面地实施“法、术、势”相结合的刚性管理,造成了“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通“悚”)惧乎下”(《韩非子·主道》)的管理态势,使臣民皆敢怒而不敢言,从而达到了“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扬权》)的君主高度统一控制的理想境界。政事虽分散在地方,由臣民去做,而大权却集中于中央。圣明的君主紧握“赏”与“罚”的权柄,使四方臣民不得不忠心于他,竭力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这是法家以“循法而治”手段造成的“畏之”的社会效果,使无序走向有序,具有一定的科学管理意义,较之盲目而无序的“管理实践”是一种社会进步。但是,在这种“权力控制式”......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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