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客户
凭证附件中需要有一份对这笔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说明,及相关销售人员、总经理的签名确认。
二、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税务处理
参考法律文件,有如下的规定《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www.chinatax.gov.cn/...4.html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中,必须有以上证明方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不能提供,则会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做纳税调增。
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以上两点,都需要向税务局出具专项申报说明,经批准后才可以在税前扣除。如果没有进行专项申报,同样会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做纳税调增。
二:会计分录中,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怎么做?涉及到带出来财产损益吗?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管理层批准后,计入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一般直接处理法: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待---应收账款-xx
大企业一般用备抵法: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贷-----坏账准备
三: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1000元 确认为坏账损失 分录怎么做
确认无法收回的坏账:
借:坏账准备 1000
贷:应收账款--××公司 1000
四: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确认为坏账损失,分录怎么做
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X年形成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那么在现实中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分录:如果在每年资产负债表日末,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实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发生坏账时,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
五:转销无法收回备抵法核算的应收账款为什么不影响应收账款
转销无法收回备抵法核算的应收账款不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转销无法收回的采用备抵法核算的应收账款的分录为: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所以,不减少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六: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时作坏账处理,新会计准则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分录没错。
无法收回应收账款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期末再按应收账款余额与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重新计算应有的坏账准备,补提或冲回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胆备
或反过来做分录。
七: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如何做账
借:营业外支出8000
贷:应收账款8000
计提坏账准备的企业
借:坏账准备8000
贷:应收账款8000
八:货款不能收回如何做会计分录
先借:坏账准耽
贷:应收账款
年底时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确认为坏账损失,分录怎么做
1、“坏帐准备”属于一种会计估计,该科目余额于实际发生的坏账金额可能不一致。企业根据准则,估计应收账款发生减值的,应按“估计减值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同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
贷:坏帐准备 50
2、有确凿证据(比如对方破产,已经注销等)表明,应收账款确实无法收回的(这时候已经不是估计),应终止确认该应收账款。已经计提坏账准备的,同时转触该坏账准备:如
借 营业外支出 100
坏账准备 50
贷 应收账款 150
3、计提坏帐准备以后,收回款项超过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应收余额减坏账准备)的部分,应确认为一项营业外收入。如
借:银行存款 120
坏账准备 50
贷:应收账款 150
营业外收入 20
十:确定坏账无法收回分录
1、确认坏账无法收回的会计分录是: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2、坏账准备科目的核算:
(一)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分录。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三)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四)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