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盲】继承法规定遗嘱应为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无效
遗嘱部分无效。即小明可以在其父百年后,诉请法院判决确认遗嘱部分无效,从遗赠给二丫的全部遗产中分割出部分,作为小明的生活保障。
二:《继承法》规定的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共有五种法定遗嘱,分别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为方便你确认法律效力,现将与此相关的继承法内容附在下面。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应给谁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朝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充分了解了小王家的基本情况后,对他提出了建议,让其向法院起诉讨要自己的法定继承人遗产必留份额。 检察官说法: 一、遗嘱自由原则 遗嘱是公民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自己的遗产及其他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遗嘱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有遗嘱人自己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我国《继承法》也确认了遗嘱自由原则,主要体现在《继承法》第三章的有关规定上,具体内容为,遗嘱内容的确定自由、遗嘱方式的选择自?珊鸵胖霰涓 ⒊废 淖杂伞?/p> 二、遗嘱自由的限制 我国的《继承法》关于遗嘱自由的范围虽然很宽,但我国继承法所允许的遗嘱自由也是有限制的。从宏观角度而言,遗嘱自由必须受宪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的约束,不得与之抵触,并不得违背社会道德准则即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然而,具体的限制遗嘱自由的继承立法只表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即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根据对遗嘱自由的限制的相关规定,本案中小王的父亲立的遗嘱的合法性就应受到限制。
四:如何理解《继承法》第十九条
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范畴,法官既可以认为5000元足够,也可以认为不足够,要根据法官的调查和自由心证,当地的生活状况来确定。
如果继母有子女赡养,一般不认为是无生活来源,不能要求适用继承法的该法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合法的遗嘱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该遗嘱没有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不应当进行重新分配。民法(如:继承法)最核心的原则是意思自治原则,能对抗该原则的只能是其上位的公序良俗原则。
只要法官认为不适用公序良俗原则,就不能破坏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你的情况胜诉面还是相当大的,即使法官部分支持了对方的诉求,也不可能重大改变遗产分配结构。遗产的大部分还是应当属于你的财产。
五:立遗嘱需要什么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
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4、被篡改的遗嘱;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 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
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可以找法治中国律师网专业律师咨询一下
六: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是哪里的法律条文中规定的?要找原文。谢谢! 5分
你好,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遗嘱中的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但被继承人也可以立定遗嘱,将其财产赠与给国家、组织或法定继承人意外的人。因此,遗嘱中确定的财产受让人包括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而受遗赠人则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七:《继承法》规定了遗嘱优先原则吗?
《继承法》规定了遗嘱优先原则。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八:我国法律规定遗嘱有效要件是什么
遗嘱的有效要件
(1)主体要件,即遗嘱人在遗嘱作成时须有遗嘱能力。
(2)客体要件,即遗嘱所处分的财产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且须是遗嘱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
(3)内容要件,即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4)形式要件:
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证明的遗嘱。
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作成的遗嘱。
代书遗嘱,是遗嘱人委托他人代为书写作成的遗嘱。
录音遗嘱,是遗嘱人通过磁带录音作成的遗嘱。
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没有任何物质载体加以记载的遗嘱。
九:财产遗嘱怎样写
遗嘱 立遗嘱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住址)
立遗嘱原因:写明立遗嘱人的真实意图(比如,年事已高,恐生纠纷等)
遗嘱内容:(涉及的财产要写明所有财产的名称、数额、特征。对于不动产应写明财产坐落地址)
立遗嘱人对该财产关财产的处理意见:(应分别写明遗嘱继承人的基本情况,与立遗嘱人的关系,以及他们各自继承遗产的名称、数额、处所等)
遗嘱的份数:(写明所立遗嘱的份数)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时间:——————————————————————
立遗嘱人:——————
见证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