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什么是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及准保护区(概念)?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级别划分及其水质标准类别

5.1以江、河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的水域保护区,分为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

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内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

取水点至上游1000米、至沿岸、到中泓线的水域内且在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为二级保护区。

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5000米的水域为准保护区。

5.2以湖泊、水库为源的饮用水水源的水域保护区分为一级和二级。

取水点半径300米内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

取水点周围半径500米内且在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为二级保护区。

5.3以江、河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的陆域保护区分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

取水点上、下游100米,宽度为沿岸至江堤范围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

取水点上游100米至1000米,宽度为沿岸至江堤范围的陆域为二级保护区。

取水点上游稜000米至5000米,宽度为沿岸至江堤范围的陆域为准保护区。

5.4以湖泊、水库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的陆域保护区分一级、二级。

取水设施沿岸周围半径300米内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

在一级保护区外半径延伸至500米处的陆域为二级保护区。

二: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定义 30分

国家对某些特别重要的水体加以特殊保护而划定的区域。198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1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可以将下述水体划为水源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对水源保护区要实行特别的管理措施,以使保护区内的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水对于人类来说是重要的,所以,保护水源,人人有责!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级别划分及其水质标准类别

工5.1以江、河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的水域保护区,分为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

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内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

取水点至上游1000米、至沿岸、到中泓线的水域内且在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为二级保护区。

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5000米的水域为准保护区。

5.2以湖泊、水库为源的饮用水水源的水域保护区分为一级和二级。

取水点半径300米内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

取水点周围半径500米内且在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为二级保护区。

5.3以江、河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的陆域保护区分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

取水点上、下游100米,宽度为沿岸至江堤范围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

取水点上游100米至1000米,宽度为沿岸至江堤范围的陆域为二级保护区。

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5000米,宽度为沿岸至江堤范围的陆域为准保护区。

5.4以湖泊、水库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的陆域保护区分一级、二级。

取水设施沿岸周围半径300米内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

在一级保护区外半径延伸至500米处的陆域为二级保护区。

就找到这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三: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范围?

峡口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

水域范围:峡口水库正常水位线(高程2340.2米)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和入库河流上溯1000米的河道。 陆域范围: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高程2340.2米)以上10~50米的范围,入库河流上溯1000米河道沿岸纵深50米(5年一遇洪水线)的范围。

峡口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

水域范围:入库河流上溯1000米以上,一级保护区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的河道水域。 陆域范围:入库河流上溯1000米以上,一级保护区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的河道沿岸纵深300~500米的范围。

北部安全供水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

水域范围:水源地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下游100米的河道水域,河道宽2米。 陆域范围:水源地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下游100米,河道沿岸纵深50米的范围。

北部安全供水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

水域范围:上边界为一级保护区边界上游2000米至下游边界200米的漫坝河水域,水域宽度为整个漫坝河。

陆域范围:沿漫坝河沿岸纵深范围1000米的范围

四:饮用水源保护区可分为哪几个等级?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在饮用水源地,按照不同水域特点和防护要求,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具体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五:水源保护区划分范围怎么分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饮用水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1 月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 年2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式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备用和规划水源地)的划分。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

3.2 潮汐河段

指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

3.3 潜水

指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

3.4 承压水

指充满两个隔水层之间的含水层中的地下水。

3.5 孔隙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松散沉积物颗粒间孔隙中的地下水。

3.6 裂隙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岩石裂隙中的地下水。

HJ/T338—2007

3.7 岩溶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岩溶化岩层中的地下水。

4 总则

4.1 水源保护区的设置与划分

4.1.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指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地表区域。

4.1.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备用的和规划的)都应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

4.1.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应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跨地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4.1.4 在水环境功能区和水功能区划分中,应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划分放在最优先位置;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或相邻)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质的要求,并应保证下游有合理水量。

4.1.5 应对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评价和筛选;对于因污染已达不到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经技术、经济论证证明饮用水功能难以恢复的水源地,应采取措施,有计划地转变其功能。

4.1.6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督应作为重点纳入地方环境管理体系中,若无法满足保护区规定水质的要求,应及时调整保护区范围。

4.2 划分的一般技术原则

4.2.1 确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指标,应考虑以下因素:当地的地理位置、水文、气象、地质特征、水动力特性、水域污染类型、污染特征、污染源分布、排水区分布、水源地规模、水量需求。其中:

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地下......余下全文>>

六:简述我国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主要规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三条 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

第七条 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其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第八条 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 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七:水源地保护范围是不是必须设置一级和二级

1、以江、河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的水域保护区,分为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

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内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

取水点至上游1000米、至沿岸、到中泓线的水域内且在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为二级保护区。

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5000米的水域为准保护区。

2、以湖泊、水库为源的饮用水水源的水域保护区分为一级和二级。

取水点半径300米内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

取水点周围半径500米内且在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为二级保护区。

3、以江、河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的陆域保护区分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

取水点上、下游100米,宽度为沿岸至江堤范围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

取水点上游100米至1000米,宽度为沿岸至江堤范围的陆域为二级保护区。

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5000米,宽度为沿岸至江堤范围的陆域为准保护区。

4、以湖泊、水库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的陆域保护区分一级、二级。

取水设施沿岸周围半径300米内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

在一级保护区外半径延伸至500米处的陆域为二级保护区。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