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力制约的途径有以权力制约和以舆论制约是对的吗
不对。对权力制约有三种基本方式 : 以权力制约权力 、 以权利制约权力和以道德制约权力 。
二:权力制约的途径有哪些
大体上有以下制度:
政治协商会议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审计监察制度
三:权力制约权力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宪法)
在现代宪政国家中,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一般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第一是实行横向分权。最典型的是畅国宪法所确认的三权分立与制衡机制.第二,是实行纵向分权。最典型的是联邦制。
四:都是权力制约的途径
不对。对权力制约有三种基本方式 : 以权力制约权力 、 以权利制约权力和以道德制约权力 。
五:权力制约的几种模式
孟德斯鸠说,一条万古不易的政治经验是,握有权力的人容易滥用权力,直到遇到某种外在限制为止。因此,要想防止掌权者滥用权力,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对权力的行使进行一定的监督。
如何使权力良性运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最重要的途径就是实行民主,即让人民来监督掌权者的权力,但是要想让人民来行使监督掌权者的权利,就必须探寻和建立一整套有效的制衡机制。就法理学而言,权力制约就是以各种合法的控制手段来规范公权力运行的各种活动。如何对权力进行一些必要的合理限制,在理论界和实践界已有一些共识,但是由于人们思维方式的不同,形成了对权力制约的不同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理论:
1.分权模式。最早由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后经古罗马西塞罗发展,最终经英国的洛克和法国的孟德斯鸠而完善。其主要内容是将国家权力分为三种,在各个权力之间,均衡分配权力,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保持一种权力之间的均衡态势,相互牵制。西方的“三权分立”模式讲求各个系统之间相互独立和牵制,使得任何决策在出台前必须为各权力系统均等接受,否则,便可否决这项决策的效力。而我国的权力监督系统主要是对权力主体的外部和事后对各种权力进行制约,显然两种机制是不同的。
2.以权利制约权力模式。有学者认为,在国家权力向公民权利分流的过程中,因国家权力而生并受法律义务所保障的公民的法律权利的行使,可以反过来制约国家权力的扩张,这就是以权利制约权力模式。实际上,公民的各项权利的发展、完善,并不必然产生对权力的制约作用,再加上我国现阶段公民的权利意识和权利观念的发育程度还不够,就整个国家的法律文化水准而言,权利意识的培养和教育还要经历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
3.以法律制约权力的模式。有学者认为,我国所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方略,目的就是健全法律制度,强化法律的监督力量,其本质就是以法律制约权力。但是作为一种权力制约模式,它只是提出了一个大的原则,而不能解决法律如何制约权力的问题。权力运行是一个过程,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问题,仅仅有一些大的原则是不够的,我们应深入权力运行的过程中,从可操作性出发,寻求制约权力的有效途径。
4.以监督体系制约权力模式。在我国现阶段,存在多种监督方式,如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人民团体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该模式的存在是对权力的一种制约,而且确实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该模式主要针对事后而不是事前约束的外部制约,因此并不能当然建立起权力主体的自我约束和限制,因此,所起的作用也是有限的。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权力制约和监督模式,比如民主制约权力、以责任制约权力、以责任制约和外部监督体系相结合的权力制约模式等等。实际上,权力制约仅仅是防止腐败的一个方面,仅仅依靠权力制约本身,并不能防治腐败,腐败行为从来都是个体利益至上在公权领域行使的必然结果。权力制约作为一种人为的设计,在与个体利益中心主义相博弈当中,建立一种永久的平衡性机制是不可能的,必须不断进行调整。
六:权力限制的主要制度安排有以下哪些方式
权力限制的主要制度安排有以下哪些方式( )
A.好人统治; B.权力制约权力; C.政党制约权力; D.以权利约束权力
参考答案:BD
七: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请参考:
一、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的机制制约,科学制定行政程序,做到分权、限权。
分权,就是通过合理设置机构,适度分解领导干部的权力。限权,就是细化标准,最大限度地限制行政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离不开改革,应依据权力制约原理,科学制定行政程序,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减少个人因素对权力运行的不当干预,从而规范权力运行。
(一)科学设置行政程序,形成衔接紧密、相互制约的行政执法流程。行政程序对权力运行中自由裁量部分具有制约规范作用,有利于避免职权的滥用。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完善从政行为规范,明确职责范围、办事程序,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责权分明、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权力过于集中。譬如我们地税机关税收执法中的征、管查(即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税务稽查)“三分离”以及税务稽查的选案、审理、检查、执行“四分离”,还有稽查透视征管质量、税收执法大检查等机制,都是在将权力进行分解和限定,做到了各个执法流程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相互透视,强化了监督和制约。
(二)最大限度缩小自由裁量权,限制权力空间。
自由裁量权越大越容易造成腐败。因此,要以法制化的规则和程序细化并缩减自由裁量权,使掌握权力的人员只能在法律限定的范围、程序、程度上行使职权,最大限度的制约每个行政执法人员手中的权力。一般来说,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都是个上限与下限有着较大差别的空间额度,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规定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那么2000元以下是多少,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又是多少,怎么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也没有具体规定。我们地税机关结合执法实践经验对此进行了细划,将处罚额度具体划分为若干个处罚等级标准,处罚标准提高,批准权限相应提高,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有力推进了机关的廉政建设。
二、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外部的法制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机构作用,做到有力、有序。
外部法制监督是相对于行政部门内部监督而言,它是指各级人大、政协、司法部门依法对行政部门行政工作进行的法律监督。如果说内部监督侧重于执法程序的制约,那么外部监督则侧重于法制监督,更具有威慑力。因此,在做好内部监督制约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强外部的法制监督,做到内外监督并举,相互结合。
(一)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部门的工作力度,发挥专门监督部门的专职监督作用。纪
八:权力制约的权力制约的途径
权力制约的途径是影响、支配、控制他人的能力,权力来源于权利。权力的取得只有两种形式,要么是授予,要么是攫取,授予的权力是合法的权力,攫取的权力是非法的权力。要制约权力,从技术层面上来说,就是分权,包括纵向分权(中央和地方分权)和横向分权(政府部门内部分权,如立法、行政和司法的分权),以及权力的制衡,以权力制约权力;从本质上来讲,就是要以权利制约权力,权力必须为权利服务,而不能反过来侵犯权利。要制约权力,就必须通过立宪的方式,把上述体制固定下来,使行使权力的人也不能更改,并保证司法的完全独立,同时给予人民多方面的渠道提出自己的诉求,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