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投标产品的质量标准
投标产品质量标准就是在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 在用户需求 这个版块内 你自己看看
二:投标文件技术标里工程质量写的达到优良工程要求,结果被废标,说是国家规定不能写优良只能写合格
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都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你再仔细查阅以下招标文件,看看招标文件对工程质量有没有要求,假如没有这方面的要求,你们可以投诉他,反正给你废标了,投诉他也无妨,请求他个你拿出国家规定的文件!
68、质量目标与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是否一致。
69、质量目标与质量保证措施“创全优目标管理图”叙述是否一致。
70、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是否运用ISO9002质量管理模式,是否实行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制。
71、技术保证措施是否完善,特殊工程项目如膨胀土、集中土石方、软土路基、大型立交、特大桥及长大隧道等是否单独有保证措施。
72、是否有完善的冬、雨季施工保证措施及特殊地区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73、安全目标是否与招标文件及企业安全目标要求口径一致。
74、确保既有铁路运营及施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铁路部门有关规定,投标书是否附有安全责任状。
75、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
76、安全保证技术措施是否完善,安全工作重点是否单独有保证措施。
77、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完善,是否符合环保法规,文明施工措施是否明确、完善。
三:请问招标文件中的“执行质量标准”是什么?
就是产品的执行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协议标准。。。。。)
四:招投标中要求的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指的是什么?
多了去了,看你是什么工程撒,百度搜某某GB 验收规范就可行。
五:投标文件中货物制造、检验、验收执行的标准怎么写
如果要写明具体的标准,那就只能写相应的书名和年限,比如《***制造标准》(2010年)、《***检验规范》(2010年)、《***验收标准》(2011年)等。 如果不需要明确具体标准,则一句话概括。比如:参照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制造、检验、验收标准和规范执行”即可!
六:我做的一个标书的招标文件上要求质量承诺里要有 “质量保证要点” ,不然没分,这个要点应该这么写啊?
1、质量管理目标
质量目标:确保全部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单项工程优良率达85%以上,达到合格工程。
2、质量承诺
我公司从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之日起,将严格实行施工质量控制,确保达到优良工程。
若因我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全部或部分达不到优良,我方除自行承担返工所增加的费用外,同时愿接受违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按合同总价百分之一计算。
3、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组成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动、决策质量创优工作。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创优工程组织实施,对工程项目创优负责。项目部配备专职畅检工程师,各施工班组设质量检查员,形成至上而下的质量管理网络,质检员除检查外,同时行使验工计价否决权、质量问题停工权。
还多着呢,你找本标书参考一下吧
七:什么是监控设备质量标准,求解!投标要用
每种物品制造的时候都有行业质量标准,如果真的没有,那么厂家制造物品也会出自己的质量标准
八:所投产品的国家三包标准及投标人的响应标准怎么填写
即国家规定 七天退货 十五天换货 一年维修
供应商应标 肯定不能低于这个数,可以相同,也可以高
比如:可以应标 10天包退货 1个月 包换货 2年维修
望采纳
九:中国质量提名奖能作为投标评分标准吗
如果你是招标方,所招的标不是非常正规的大型项目的话,这个可以做评分标准。
但一般不会把这种提名奖做评分标准。
十:建设工程招投标金额标准是多少
以下是国家对投标资金量所需要的规定:
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一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l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机电产品项目:一次采购产品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文件中明确规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6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