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逃避债务罪

一:有没有恶意逃避债务罪,关于恶意逃避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

中国的《刑法》没有恶意逃避债务罪。但《民法通则》有关于债权债务以及相关责任权利描述

但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冻结、拍卖、查封、划扣。另外法院还可以裁定债务人不能搭乘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出行(中国现实判例已经出现这类裁定)

二:恶意逃避债务的量刑情况

1 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是一种民事纠纷,不足以构成犯罪,

2 可以去法院起诉追讨!

三:恶意贷款和故意躲避债务构成犯罪吗

只能说是违法吧,不过只要你有证据可以立即起诉他 拖欠货款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犯罪是触及《刑法》的,你说的这个不构成犯罪。如果故意拖欠,对方可能会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执行你的财产。 故意拖欠货款目前不算犯罪,算经济纠纷。对于钻法律孔子恶意拖欠货款的人,债权人应慎重对待,保留好相关证据,并需不断更新有双方签章的对帐单或足以证明债权人在追讨债务的书面依据。否则,从最后一份讨债依据起算超过两周年,法律将视债权人自动放弃债权,法院也不予立案。所以,要起诉也须在两周年之内才行。 不是犯罪。这是民事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或者未能完全履行合同,其本人又不拒绝履行合同,愿意承担违约责任的,则不能认为是犯罪。 由于我国刑法将合同诈骗罪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所以,正确区分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必须明确两者的界限。两者的区别如下: 1、犯罪客体不同。后者所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前者所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而且侵害了市场经济秩序。 2、犯罪的主体不同。后者一般是发生在民间的财产犯罪,其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前者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3、犯罪的客观方面相同。前者的客观方面除表现为采用欺骗手段外,还表现为违反商事及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并多以书面经济合同的形式;后者即使涉及合同的形式,也只是一般的民事合同。 4、刑罚不同。前者的最低刑为拘役,后者的最低刑为管制。② 三、关于票据诈骗罪 票据诈骗罪,是指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1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从票据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并且结合本案看,行为人在签发空头支票必须有骗取他人财物的故意才能够构成本罪。 四、关于诈骗的认定 其实,合同诈骗罪与票据诈骗罪都是从普通诈骗罪里分离出来的,可以说,三个罪名在“诈骗”的认定上是相通的。 为了防止客观归罪,区分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罪的关键是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即行为人是以骗取财物为目的,还是以通过履行约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获得经济利益。 从法律的角度讲,心理态度只有外化为客观行为时,才能成为法律评价的对象。下面以合同诈骗罪为例,说明诈骗的认定方式。判断行为人欺诈的主观目的可以综合以下因素整体考虑: 1、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而且也根本不去创造条件履行合同,非法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但是仅仅以此为根据去判断,也会有失偏颇。因为履行合同能力的有无和大小是受主各种客观因素制约的,并且处于一种可变状态。因此正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还必须考察其他因素。③ 具体而言: (1)有完全履约能力或部分履约能力,但行为人无任何履约......余下全文>>

四:恶意躲避巨额债务会判刑吗

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该条规定的是罪刑法定原则,其含义通俗地说,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是刑事法治理念的重要体现,可以有效防止司法专横、法官擅权,既能有力打击犯罪,又能较好保障人权,是两种法律价值博弈、平衡的结果。因此,从形式上说,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的显著区别就是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是指行为直接触犯了以《刑法》为主体的刑事法律,并明确规定给予何种刑罚。这种触犯必须是明确的,直接的,而不能是抽象的,或作多种解释的,甚至是模棱两可的。在我国,刑事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修正案、全国人大一些专门决议,此外还包括其他法律中的刑事法律条款,这些条款一般都是准用性的,不具体规定定罪处罚标准。

具体到本案中,恶意躲避债务虽然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我国刑事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其为犯罪行为,因此,不能认为是犯罪,也不能被课以刑事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如果债权人是银行,违法行为人通过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方式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但是,不会被判刑,但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承担民事、行政法律方面的责任。例如,债权人可以起诉到法院、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主张自己的权利。在有关诉讼、仲裁程序中,你的个人财产可能会被采取保全等强制措施。如果逃避金融机构的债务,可能会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影响违法人今后在金融机构融资等。

五:恶意逃避债务金额达多少可以报警

最高人民法院对诈骗罪的数额标准的规定是: 一、数额较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至四千元以上;以单位名义为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二、数额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以上;以单位名义为二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 三、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二十万元以上。

六:债务人申请破产恶意逃避债权人法院生效判决的应对办法?求解

不一定。需要看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是谁,举例:

1、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不是破产清算企业,可以执行。

2、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是破产清算企业,不可以。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按规定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权利、接受清偿。

理由: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一是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二是正在进行执行的程序应当中止。

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七:欠债人恶意躲避了,能否告他诈骗罪

你可以起诉他

八:公司故意逃避债务

法律有规定,恶意转移财穿以逃避法院的执行是违法犯罪行为,法院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一审已经判决,程序已经走完,一审法院也没法为你作财产保全,二审还没开始,也不存在上级法院作保全的问题。只有等生效后,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如果真存在你说的那种转移财产的作法,法官完全可以采取措施,追加财产。

九:欠债实在还不上,会判罪吗

1.欠钱不还或未及时归还,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2年内未还的,以任何理由推、拖都构成诈骗罪或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

2.数额在一万以内的可以拘留、拘役等,拘留、拘役释放还未归还的以诈骗罪、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定罪,可以判有期徒刑1年以上20年以下、无期徒刑、死刑立即执行(新立法取消死缓量刑),1万判1年、2万判2年、……20万判20年,20万以上60万以下判无期、60万以上判死刑立即执行(15天内必须执行),上述欠款要支付利息,按欠款日期的央行同期利率的20倍支付(现民间借贷的利率,法律允许以四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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