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期限届满

一:什么是“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我个人的理解是B。

二:发生法律效力和履行期届满什么意思

发生法律效力是指某个法律行为具备法律约束力,比如双方签订的协议,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背法律强制规定,就发生法律效力。

履行期限届满是指法律文书或者协议、合同等规定或者约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到了,比如双方约定2016年2月29日前把钱还清,到2016年3月1日,履行期限就已经届满。履行期限届满不履行义务的,权利人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起诉。约定违约金的,不履行一方要支付违约金。

三:民法中的履行期限届满和已到清偿期是一个意思吗?

不是一个意思

"债务已届清偿期"是指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文书判决应当履行的债务到了应当履行的期限或日期。

履行期限届满。比如借款未约定何时还款的,履行期限是两年,其它的是20年。在这个期限之后法律将不再保护你的胜诉权。

四: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是什么意思

你的朋友甲向乙借了5000块钱,约定2010年1月1日还钱,假如你丁保证人,和乙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主债务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乙没有提出要你承担保证责任的,之后你就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了。

这里的主债务就是你的朋友甲欠乙5000块钱这个债务(相对于你的保证合同而言,保证合同是从合同,那个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也即2010年1月1日是主债务届满之日,六个月内就是应该在7月1号前找你承担保证责任。

不知道看懂没

五:贷款担保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后的二年怎么解释?

1、贷款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意思是担保人在贷款合同约定履行期限之日起两年内都要承担担保责任。

2、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是指债务人应当偿还贷款本息的最后期限已经到来。如果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没有履行的,担保人即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3、债权人(银行)有权在主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的任何时间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债权人未在两年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的责任消灭。

《担保法》

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六:自债务履行期届满是什么意思

债务都是有期限的,比如借了一笔钱,说好7月25日还,那么26日就是届满,自债务履行期届满就是自7月26日开始的意思。

七: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认定

1、主债务履行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合同法六十一条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六十二条(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综上,没有约定履行期或约定不明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但必须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八:请问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怎么理解

你好,应当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的合同义务,使合同债权得到实现的期限。具体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九:本判决确定履行期届满时是多长时问

广东胡律师:

你们在申请执行中提出了对方不按判决执行的话,要求对方支付延迟履行的债务利息,就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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