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监察暂行规定

一:国税人员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准则及涉及国税税务的法律 10分

除了基本的宪法、刑法、民法通则等,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大纲》,《税务监察暂行规定》,《税务监察暂行规定》等等

二:浅谈地税机关如何开展好执法监察工作

执法监察工作是根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对党的组织、党员个人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纪现象进行纠处、惩戒的一项工作。其目的是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同时,促进监督对象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廉洁奉公,勤政高效地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地税执法监察工作,分析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执法监察工作的内涵和意义

执法监察不仅是地税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身上肩负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的一个重要手段。

(一)认清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四要素

1、执法监察工作的客体。从宏观意义上讲,执法监察的客体,是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情况。在地税机关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客体要具体落实到《公务员法》、《刑法》、《行政许可法》、《征管法》、各税收法律法规等地税干部工作、操守所能涉及到的国家法律,以及上级党组以及本级党组制定的工作路线、方针、决议、决定等情况。

2、执法监察工作的对象。税务机关开展的执法监察主要是依据和《税务监察暂行规定》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调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因此执法监察的工作对象是机关工作人员。

3、执法监察的依据。主要依据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等。

4、执法监察的手段。在调查中可以采取查阅、复制、暂予扣留、封存文件和资料、查核有关银行存款、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建议暂停公务或职务等强制措施。既有检查,也有纠举,还有查处案件,惩处违法违纪人员。

(二)把握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自身的特点  一是执法监察不受有无群众举报的限制。可以根据政治、经济形势发展需要,根据社会动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在检查的内容、时间、规模等方面都有较大的主动性;二是执法监察属于事前、事中监督,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可以防止或及时纠举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在执法监察的内容上,既包含勤政监察、效能监察,又包含廉政监察;四是从职能上看,执法监察拥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处分权,同时具有党纪、行政约束力。

(三)充分肯定在地税机关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1、执法监察不仅包括为发现问题而开展的监督检查,也包括根据检查结果而进行的纠正、处理,以及针对管理、体制、制度方面的薄弱环节进行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是一种从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到预防问题的综合性监督检查。既可以下通知定期检查,也可以无声息的不定期检查;既可以由纪检监察干部独立开展,也可以联合有关科室共同检查。

2、就地税机关反腐败任务来说,通过执法监察,可以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地税干部为税不廉的行为,促进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可以及时发现并提供一些重要的线索,推动反腐纠风取得新突破;可以及时解决一些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超前化解征纳纠风,推动纠风治乱工作取得新成效;通过执法监察,可以发现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漏洞,促进内控工作更有针对性。

二、要结合实际延伸执法监察的覆盖面

(一)要与细化执法标准、幅度相结合  要认真梳理各类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行使依据,标准,最大限度得压缩权力自由空间,提高规范执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并以此为依据作为执法监察的标准和依据。重点围绕以下环节:税负核定环节、税收政策执行环节、税款入库环节、税务检查环节、税务处罚环节、税务行政许可环节、税务发票管理环节、财务管理环节、人事管理环节。 ......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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