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库存管理,便于掌握商品流向,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相关人员,对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运输、储存、直至燃放等各个环节中,对取得的来源、给付的去向,并对来源和去向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有效管理。
3.主要依据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信息化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0】12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257号、《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1】96号、《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08)。
4.工作职责
4.1购销业务员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相关的每一供货单位,填写《供货单位信息登记表》。
二、根据公司经营的烟花爆竹流向每一购买单位,填写《购买单位信息登记表》。
三、根据公司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填写《产品信息登记表》。
4.2微机管理员职责:
一、根据购销业务人员提供填写的《供货单位信息登记表》、《购买单位信息登记表》、《产品信息登记表》,输入微机形成电子文档。
二、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进仓单和销货清单,按会计账户处理的要求,输入微机形成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
5.管理要求
一、由公司烟花爆竹经营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工作,并采用计算机管理。
二、按《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08)要求,建立烟花爆竹登记台帐,对烟花爆竹的购进、销售等进行如实、逐笔登记,不得虚填、漏填,并写明产品流向的供(购)货方、时间、数量、品种等。本公司流入、流出和库存的烟花爆竹与登记记录的内容一致。
三、微机管理人员应及时核对烟花爆竹产品的来源和去向,不合法的应立即通知业务部门,须立刻终止执行。
四、在某一检查时期内,产品的来源、去向和库存应平衡。即:检查期期初库存+来源量:检查期期末库存量十去向量十合理损耗量。
五、定期与保管员实物帐、会计商品帐及实际库存量核对。发现帐帐、帐实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
六、建立产品流向记录档案,将与台帐相应的购销合同、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一并存档备查,其保存期应不少于2年。
6.奖惩制度
6.1奖励:
本制度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认真履职的.经本公司安全经营领导小组研究后,酌情奖励。
6.2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本公司安全经营领导小组研究后,对相关责任人酌情处罚现金10—100 元。
1.购销业务人员不如实按规定填写供货单位信息、购买单位信息和产品信息的。
2.业务部门不如实提供进仓单和销货清单的。
3.微机管理人员不按要求及时录入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和不按规定将烟花爆竹流向资料存档的。
4.微机管理人员不及时向业务部门报告烟花爆竹产品来源和去向不合法的。
5.微机管理人员不按要求定期和保管员核对账务的。
7.相关记录:
7.1供货单位信息表
7.2购买单位信息表
7.3产品信息登记表
7.4产品流量登记表
8.本制度于2012年5月12日修订。
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中产品名称怎么填写
反映产品特点的产品名称,一般与质量检测报告中的名字一致,必须符合GB10631的标准。
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第四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和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审批。批发企业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不得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第五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统一批发许可编号,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局)根据省级安全监管局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和统一编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安全监管局,与市级安全监管局统称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批发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第六条 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二)符合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三)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仓储区域及仓库安装有符合《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规定的监控设施,并设立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AQ4114)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四)具备与其经营规模、产品和销售区域范围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至少包括: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守卫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报告制度、买卖合同管理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产品检验验收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企业负责人值(带)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装卸(搬运)作业安全规程;(六)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七)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八)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余下全文>>
四: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标准化应建立哪些台账
安全生产文件更新、发放登记表
安全生产文件符合性评价报告及不合格项整改记录
安全操作规程审定签发文件、发放记录
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及评审、修订和发放记录
设备设施和工具的管理台账
电气设储的合格证
安全设施管理台账
消除隐患的台账及整改措施
化工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检测制度及档案
产品流向登记台账
从事粉尘作业或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的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台账
应急救援器材消防设施器材台账
事故管理制度及记录、事故管理台账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和台账
参考资料:www.yhbzxx.com/...8.html
五: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标准化三级达标要做哪些资料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基本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备注
一、安全档案制度
1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1.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2.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与企业应与实际工作相符并具体量化;
3. 各级人员清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4.建立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考核制度。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1.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2. 任命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3.按要求配备具备资质的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企业主要负责人;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和守护人员及其它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3.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并定期考核。
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2、安全监督检查制度;3、建设项目安全审批制度;4、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5、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6、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7、安全费用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8、产品流向登记制度;9、购买、入库验收、销售和保管制度;10、门卫、保卫管理制度;11、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1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3、考勤及违章奖惩制度
5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货物查验安全操作规程;2、货物装卸和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3、药物抽检操作规程;4、货物拆箱安全操作规程;5、货物搬运堆垛安全操作规程;
6
应急救援预案
1、按AQ/T9002-2006制订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3、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4、定期演练且每年演练不少于一次。
7
技术资料
1、库区平面布局图,库房施工设计图;2、安全评价报告;3、工伤事故档案;4、教育培训档案;5、隐患排查档案;6、“三同时”档案;
7、职工奖惩档案;8、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档案。9、供货单位及配送单位相关资质证明。10、防雷等安全设施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
二、现场安全条件
1
选址
工程规划和外部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第四章的要求
2
布局
总平面布置和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GB50161-2009第五章的要求
3
建筑结构
库区范围内建筑及防护屏障应符合GB50161-2009第八章的要求
4
消防设施
1、库区范围内消防设施应符合GB50161-2009第九章的要求
5
电器设施
1、库区范围内电器设施应符合GB50161-2009第十二章的要求
2、相应电器设施产品合格证明
6
防雷防静电设施
1、库区范围内防雷防静电设施应符合GB50161-2009第十二章的要求
2、防雷设施产品应有防雷检测报告
7
监控报警设施
库区视频监控、入侵探测和温湿度测量应符合GB50161-2009第十二章以及《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2008),满座本地和远程监控管理
8
现场安全警示
1、库区内醒目位置和围墙外部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标语。
2、现场应牢固张贴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内容。3、按照GB50161-2009第三章的要求对每座库房进行定级定量并张贴标识牌。
三、仓储安全管理
1
货物存放
1、库房防潮通风应符合GB50161-2009第十一章的要求;2、堆垛间距应符合相关标准规程要求。......余下全文>>
六:零售烟花爆竹需要办哪些证件?
首先要到安监局办理一个许可证,然后持该许可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本人免冠照片到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执照办好之后三十天之内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七:怎样确定烟花炮竹是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
从理论上说,没有按《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进行标识的,就是三无产品。《烟花爆竹出厂包装检验规程》《烟花爆竹标志》可以从上面初步看出是否是正规产品;也可以从产品内包装上看,有没有当地正规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的防伪标识,没有的话最起码是流通渠道不合法。
伪劣。质量要看是否符合《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2013》。有的是合法企业产品,非法流通,但是产品是符合质量要求的。
假冒产品,这要看产品外包装上的代码是否符合《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中的这个企业标识,手持机扫描就知道了。
八:安监执法人员到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主要检查哪方面工作
1、货物是否是合法产品;
2、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3、库房温湿度记录是否完整(要求每天一记录);
3、货物是否按类分开堆放,不同级别的货物需要分库存放;
4、产品流向登记是否完整;
5、库房门外是否设置静电消除装置,是否有避雷装置;
6、库房内安全通道1.5米-2米,货物与墙的距离大于45厘米,垛与垛之间距离大于70厘米,限高2.5米;
7、是否有提示入库人员把火种留在库区外,以及关闭手机;
8、搬运员、守护员、库管员是否持证上岗。
根据笔记整理的,希望能采纳!
九:国家规定一个县级可以办几个烟花爆竹销售经营许司证的相关文件
没有数量上的限定,只有条件与审批程的规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5 号)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13年9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8月26日公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杨栋梁
2013年10月16日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四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和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审批。
批发企业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不得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五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统一批发许可编号,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局)根据省级安全监管局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和统一编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安全监管局,与市级安全监管局统称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批发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
第六条 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二)符合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
(三)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仓储区域及仓库安装有符合《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规定的监控设施,并设立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AQ4114)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四)具备与其经营规模、产品和销售区域范围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
(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余下全文>>
十:做烟花爆竹生意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