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加强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凝神聚气,着力打造团结一致、奋发向上的检察队伍
在当前日新月异的时代,检察工作要实现激流勇进,需要打造一支团结一致、奋发向上的检察队伍。在队伍建设上,丰台院重点围绕干部和人才两个层面,全面抓好精神信仰、能力水平、创新意识和良好氛围四个方面的建设。
干部是影响决策能力和执行效果的重要因素。在干部队伍的建设上,应注重不断加强对中层干部队伍的能力培养,既要大胆提拔和使用年轻干部,又要用好经验丰富的老干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断激发中层干部队伍的工作活力;要完善公正公平公开的干部选拔和奖惩机制,真正做到了干部能上能下。
人才是决定检察工作发展质量和速度的关键因素。在人才队伍的建设上,要注重构建人才队伍发展的梯次结构框架和计划,制定科学和完善的人才发展蓝图和工作机制。更要注重加大对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为锻炼人才和发现人才提供扎实的基础。
为了推进整体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还应当以不断规范和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来打造信仰坚定、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以不断强化和巩固的调查研究工作机制来打造思维活跃、善于发现、分析和解决各类执法问题的学习型队伍,有效促进执法队伍既能注重严格规范执法,又能积极能动地不断创新执法工作新机制,不断增加执法工作新效果。
二、缜密部署,着力围绕贯彻落实刑诉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自2012年以来,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对各项检察工作均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检察机关应当将贯彻落实两法与推进严格规范执法相统一,化压力为动力,化机遇为挑战,以促使执法专业化水平取得新进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执法精细化管理步入新台阶。
一是全面开展执法调研。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全面地调研新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各项新增职能情况。从目前来看,基层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方面主要增加了批捕环节讯问、出庭支持简易程序案件公诉、电子证据搜集运用、证人鉴定人保护、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刑事和解、没收违法所得诉讼、强制医疗诉讼等十余项新职能;在诉讼监督方面主要增加了接受并审查诉讼参与人控告、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定监视居住监督以及和强制医疗监督等四项新职能。
围绕基层检察工作如何应对以上新要求和新挑战,应当组织调研骨干根据实际情况分成若干调研课题组开展专项调研,从而为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履行职能、落实两法规定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
二是努力推动执法标准统一。应当立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切实提升区域刑事司法整体水平,主动加强公检法的沟通联系,推动围绕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尤其是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加强研究和总结,就刑事案件证据的收集、移送、审查以及诉讼参与人的权益保障等重要问题形成共识,并签订统一执法标准的相关文件,为公检法在贯彻落实新刑诉法中确保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效率奠定扎实的制度基础。
三是着力加强内部执法管理。充分发挥案件集中管理部门的功能和作用,加强统一接收分流案件,即由案件管理岗统一负责刑事案件的登记、受理和分案,促进分案工作的规范化和工作效率。应进一步加强对案件实行动态流程监控和预警,避免案件超期;并定期对案件受理、审结和积压等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为业务部门的业务决策提供工作导向;对办结案件的文书格式和内容、赃证物接收和处理等开展评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敦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四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检察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律师提出的各类辩护意见尤其是无罪辩护意见,并将听取律师意见纳入工作规范。应考虑配备专人全职负责接待律师,延展律师接待时间。全方位提......余下全文>>
二:如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具体内容可参考“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综述”一文,详见《公安学刊》2011年第1期。或者找浙江警察学院“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项目组。
三:检察机关为什么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八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
1、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
2、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
3、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
4、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5、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违规办案;
6、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
7、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8、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规范司法行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首先做到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重点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水平,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正确运行。
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刻阐明了规范司法行为的重大意义,深刻指出了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针对性,对我们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十八届四中全会突出强调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第一次在我们党的重要文献中,明确把“规范司法行为”确立为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规范司法行为提出要求。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中央对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也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
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司法规范化建设,检察队伍严格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机关在司法活动中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规范司法行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只有规范司法行为才能保障严格司法、公正司法,进而推动全民守法、树立法治权威。检察机关必须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
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法律规定,推进严格司法。规范司法首先要严格司法,如果连法律规定都不能严格执行,规范司法行为就无从谈起。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坚决贯彻、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作为规范司法的重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要认真贯彻保障人权的要求,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严格规范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的适用,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
要认真贯彻程序公正的要求,切实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真正把程序公正作为规范司法的前提,确保每一个司法办案环节都符合程序规范的要求。要认真贯彻规范监督的要求,高度重视对立案、侦查、审判......余下全文>>
四:如何健全检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一、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1、行政执法监督立法存在缺失和空白:
现有的法律只是笼统地规定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未对行政执法监督作出专门的规定,缺乏应有的刚性和可操作性,因此行政执法监督较之侦查监督、立案监督等司法诉讼监督显得更薄弱。由于现行法律对于检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方法等界定不清或没有界定,因此造成监督上的许多盲点和空白。即使有法可依的监督,由于缺乏具体实施监督的程序性和实体性的规定,致使监督刚性不足、措施乏力,只能陷入无可奈何的尴尬境地。
2、行政执法部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
因行政权具有强制性的特点,行政执法人员往往习惯于监督别人而缺乏被监督意识。更有被监督者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以种种理由和方式对行政执法监督说“不”。一是认为检察机关执法监督不必要,没用处,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和建议不以为然,或者推诿拖延执行;二是认为检察机关执法监督是“找岔子”、“乱挑刺”,与自己过不去,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和建议置之不理、拒不执行。类似的问题很多,从以上两点已足见行政执法监督之艰难。
3、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不力
一是作为监督者的检察机关受到本身体制的限制,对于行政执法监督,检察机关一直勉为其难。在现行检察机关双层领导体制下,检察机关对地方行政机关存在着机构、人员和经费等依附关系,设在行政辖区内的检察机关,实际上成为“地方检察机关”,处于当地政府下属的一个执法部门的地位。二是检察机关的现状导致监督不力。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检察机关人员素质和工作环境要求较高。但目前检察机关人员少、任务重、办案条件差,顾此失彼,难以为继,导致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流于形式。三是由检察机关牵头召集各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衔接机制有“一头热”之嫌,衔接的各项措施难以真正落实到位。检察机关虽然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处于“一府两院”的崇高地位,但由于国情特殊,实际地位则并不然,对行政权力的影响力和约束力极为有限,影响了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建议
1、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
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激发人民群众的举报热情。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把监督关口前移,完善监督方式,在监督中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患于未然;在监督中严查行政执法中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涉嫌犯罪现象,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检察机关要主动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以保证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情况。要建立起科学的工作管理机制,畅通监督渠道。
2、明确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证据衔接
在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的过程,以及司法机关向行政机关调取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证据的过程,司法机关对向行政机关收集、调取的证据,经审查认为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关联性,即可转化为刑事证据使用。这是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证据规则的。因此,行政执法机关收集的证据材料,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或经司法机关调取的,只要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应当作为刑事证据使用。
3、探索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1)完善侦监、民行、自侦部门共同参与联席会议制度。目前的联席会议仅由侦监部门参加,民行、自侦等部门共同参与能够提高联席会议制度的有效性,及时处理在以罚代刑背后的渎职犯罪,并能够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这样“有利于打击犯罪,实现刑法的社会防卫功能”。检察机关对立案、撤案、结案统一审查制度,防止公安机关以罚代刑。
(2)......余下全文>>
五:如何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严格规范减假暂防止司法腐败、依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完善执法司法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法机关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
权威人士指出,政法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
政法机关以提高执法主体素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管理监督为重点,深入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
公安机关对办案区、办公区、接待区、生活区实行分别设置和管理;一线执法单位普遍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员,建立起保障规范执法第一道防线;全面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卷宗网上生成、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档案网上形成”的执法办案新机制。
检察机关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搭建起一个四级检察院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资源共享的执法办案平台,将执法规范的“软约束”变成网络运行的“硬要求”,把执法管理和监督制约的触角深入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以执法办案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人民法院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全国3300多家高、中、基层法院实现了与最高人民法院视频接访系统的互联互通,使上访人免受奔波之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于去年10月开通,公众登录最高法院官网即可查询,此举使失信被执行人“网上有名脚下无路”。
各级政法机关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
针对群众反映户口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公安机关纠正和清理了一批身份证重号和重户、多户问题。今年7月,公安部向社会公布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户口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针对立案难、申诉难、执行难问题,各级政法机关完善立案和执行制度机制,完善法律援助等制度,努力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赢得了官司,让打赢官司且具备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
守住司法底线防范冤假错案
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河南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案等冤假错案纷纷被纠正,体现出政法机关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勇气和决心。
去年7月,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从执法理念、素质能力、工作作风、制度落实等方面,对执法司法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
中央政法机关根据指导意见,完善涵盖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活动全部环节的“制度链”。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也制定完善了执法办案等制度,全力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飚,5年多坚持不懈,为因强奸杀人而入狱的张高平、张辉叔侄转递申诉材料,推动案件再审,最终叔侄俩被改判无罪。
“一个冤假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各级政法机关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在执法办案各......余下全文>>
六:如何提高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能力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在总结政法维稳工作经验教训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重中之重的任务.在三项重点工作中,公正廉洁执法是关健和根本,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也是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根本途径,那么如何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切实树立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作起,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始终坚持思想政治建设领先,在强化公正廉洁执法理念上取得新进步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公正廉洁执法方面理应从严要求,带头做好.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人为本,对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扎实推进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廉政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是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使干警自觉筑牢思想防线.要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思想和执法理念,广泛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坚持深入开展忠于宪法和法律的忠诚教育,大力培育、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始终保持执法者应有的理性,始终以平和的态度对待群众,始终做到语言文明、行为文明、作风文明,始终遵循执法办案程序和执法行为规范,着力增强检察职业道德意识.同时教育干警“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要的坚决不要,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政治上的安全比职务晋升更为重要”、“每个人都不能因一时贪念,给自己的人生留下隐患,给单位和同事留下遗憾,给家庭和后代留下伤害”等,明确要求干警冷静算好“违法违纪成本帐”、“人生价值帐”两本帐,使干警筑牢公正廉洁执法的道德底线. 二是突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推行领导干部问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等制度,促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三是强化思想理论建设.加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纪律作风等教育,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发展道路. 二、积极开展检察干警执法培训,在提高公正廉洁执法能力上取得新进步 一是加强正规化岗位培训.以提高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等为重点,切实抓好检察机关领导素能、执法一线检察官专项业务、新进新任人员岗前任职、岗位技能等各项培训工作,着力解决说不清、写不明、辩不过的问题. 二是加大检察教育培训力度.实行检察人员参加上级院集中轮训机制,确保领导干部参加各类方式培训,使每名检察人员在四年检察教育培训周期内至少到上级院参加培训一次.充分利用庭审观摩、疑难案例研讨、公诉人辩论竞赛、析案明理、案卷展评、岗位练兵、集中培训等手段,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加强对全体干警进行经常性的执法业务培训. 二是高度重视检察人才培养工作.以参加省院法律硕士研究生班和上级院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优秀侦查监督能手等业务尖子、办案能手评比为重点,大力培养中青年骨干和高层次人才,力争使更多优秀干警进入全市、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业务专家、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优秀侦查监督能手、检察理论人才行列. 三是狠抓司法考试专项培训,打造司法考试培训品牌.要坚持把司法考试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做到“思想认识、工作措施和责任考核”三落实,通过加......余下全文>>
七:如何进一步提高基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水平/刘聪
如何进一步提高基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水平
景县人民检察院 刘聪
基层检察院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的第一线平台。其规范化执法水平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规范执法的总体水平,还直接关系到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和群众公认度。
一、端正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政治理念。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谋利益。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执法工作标准,真正树立社会主义的人权保障观念,自觉保护法律赋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树立起既重实体公正、又重程序公正的观念,用公正合法的程序办好每一件案件。实现严格公正执法,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高举法律武器、保障人民利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
二、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自觉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提升文明素养,从严要求自己。自觉遵守高检院“六个严禁”、中政委、高检院、省院、市院一系列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坚守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秉公办案,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时刻保持在金钱、美色、利益等诱惑面前的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和排斥各种司法腐败行为,准确把握社会不良风气带给干警的影响和困惑,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干警思想上构筑廉洁自律的坚固防线,严格落实工作制度,认真按照规定办事,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引导检察队伍树立清风正气。
三、加强监督制约,提高规范、公平、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
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加强对检察机关监督是确保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检察机关执法水平的重要举措。要努力构建符合检察执法活动规律的内外监督制度,保证执法活动的正确实施。
(一)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度,强化内部执法监督。
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通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行风等多种形式,使党政“一把手”更好更正确地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建立案件质量评审委员会,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瑕疵案件或错案;全面落实巡视督察、干部选拔监督、敲警钟日等制度,严肃用人纪律;建立基层院检察长工作情况动态监督制度,真正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
(二)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外部监督。
邀请党委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活动,把干部置于人民群众评议监督之中,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群众监督是最基本的监督,只有接受群众监督,才能真正做到为民谋利,与民为仆,因此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鼓励、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召开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登门走访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检查开放日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工作,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检察机关,更好地监督检察工作。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监督。
四、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以规范执法促进作风改进。
树立正确的执法作风是正确执法的重要保证。规范执法是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检察人员要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群众倾听呼声,不断学习和反省,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转变工作作风的文件规定,牢......余下全文>>
八:如何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一、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是要大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教育。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正确行使权力的思想基础和前提条件。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执行制度的表率、廉洁自律的标兵;要从思想教育入手,着力强化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主动大胆监督他人的意识。
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是要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检察机关监督制度,是确保监督工作规范、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当前,要着重解决在监督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进程较慢、临时性和原则性规定较多、制度的刚性不强等问题,切实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法规制度,结合检察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加大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使监督制度真正成为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制度。
三、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是要突出抓好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着重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点,也是监督和制约的难点。要建立政治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监督、谁负责”的总体要求落实“一把手”的监督责任制,“一把手”不但负责推荐、选拔、任用干部,而且还要负责监督管理干部。要努力提高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讲真话,敢于引火烧身,敢于敲当面鼓、对面锣,建立起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同志关系。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审计监督,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教育和挽救干部。
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是要建立适度分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
针对部分部门和岗位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是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的前提和基础。进一步划分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特别要围绕加强对直接受理人财物的权力行使的规范和限制,进一步明晰各种职务和岗位权力的界限、定位和行使方式,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全面推行定期交流轮岗制度,规定不同职务、不同岗位的任期时限,特别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要有刚性规定,使交流轮岗成为一种实实在在制度,成为一种工作常态。在权力集中的重要部门和重点岗位,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化解权力腐败风险。全面实行检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是要加大对滥用权力的查处力度。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犯罪现象尽管一时杜绝不了,可是预防得好,把犯罪率降下来,或者说是大幅度降下来,则是完全可能的。犯罪率的高低早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稳定、和谐和文明状况的一个重要尺度。降低犯罪率同降低人的肌体上的发病率一样,必须坚持“防”重于“治”,“防”先于“治”。惩治是一种有效的预防,也是对权力实施有效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把严厉惩处作为促进监督的有力武器,严厉查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办关系案、人情案等滥用权力的行为,使领导干部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六、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是要凝聚对权力制约监督的强大合力。
要举全院之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不断增强监督的民主性。教育引导干警提高监督意识,理性开展对领导的监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发案单位正确行使对重大决策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正确运用局域网、检察简报等信息平台,有序开展舆论监督,形成对权力制约监督的强大合力,使制约和监督发挥更有效地作用。...余下全文>>
九:论述检察官如何公正执法
检察官作为执法的主体,就必须具备执法者应有的职业素质和修养。而检察官的职业素质包括知识结构、法学理论基础、执法水平和个人修养。
个人修养就是个人认识、情感、意志、信念、言行和习惯的修炼和涵养,是个人经历自我认识、自我解剖、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的过程后所达到的一种境界。个人修养包括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党性修养、职业道德修养等。
一、检察官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必须加强自身文化修养。
所谓“文化”,是人文文化与科技文化各学科的总和。所谓“修”,乃吸取、学习,为的是打下知识体系的基础。所谓“养”,是在“修”得的知识基础之上的提炼、批判、反思乃至升华。
文化修养总的来说,则是对人文文化、科技文化中的部分学科有了解、研究、分析、掌握的技能,可以独立思考、剖析、总结并得出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的一种能力。只修不养,是只知道死读书的呆子。只养不修,则是热衷于主观臆想的狂人。
具有较全面的知识体系,在学习中思辩,不断完善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这就是文化修养的核心和标志。
检察官的文化修养是一具长期的过程。
1、作为检察官要加强学习,积累知识。
人文知识、科技知识、现代经济知识、社会管理知识、法律法规知识都要广泛涉猎和认真学习,不断积累和丰富学科知识,改变自己的知识结构,为执法办案奠定坚实的基础。要改变检察官知识结构单一,只学习和注重法律法规知识而忽视人文、社科和现代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努力成为业务精通、学识渊博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
2、作为检察官要在学习中不断实践、总结和提高。
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实践和运用。在实践中才能知道不足 ,在实践中才能发现问题,在实践中才能解决具体问题。通过实践才能积累经验,总结教训,发现不足,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古人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就是这个道理。通过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反复过程,学以致用,不断提升自身的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3、作为检察官要通过学习加强自身的品行修养。
检察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就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现代执法理念,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规范。
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和法律,忠于人民检察事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忠诚是检察官的政治本色。
公正就是崇尚法治,客观求实,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公正是检察官的职业准则。
清廉就是模范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不徇私情,自尊自重,接受监督。清廉是检察官的基本品德。
文明就是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刚正不阿,敢于监督,勇于纠错,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文明是检察官的工作作风。
4、检察官文化修养的终极目标就是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对检察官公正廉洁执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世界观也叫宇宙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世界观建立于一个人对自然、人生、社会和精神的科学的、系统的、丰富的认识基础上,它包括自然观、社会观、人生观、价值观、历史观、物质观、运动观和时空观。世界观不仅仅是认识问题,还包括坚定的信仰和积极的行动。
作为检察官就要树立社会主义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并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人生观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它决定着人们实践活动的目标、人生道路方向,也决定着人们行为的价值取向和对生活的态度。人生观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世界......余下全文>>
十:如何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是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使检察干警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有效开展内部监督, 切实把强化自身监督摆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位置来抓,努力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推动检察工作健康、科学、有序的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理解内部监督的重要意义。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谁来监督检察机关,这是人们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在新的形势下,检察机关要正确履行检察权,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能担当重任的检察队伍 。因此在内部监督问题上往往存在接受监督和主动监督两者的认识不一致。从监督对象认为是组织上对他不信任,甚至认为监督是有人在与他过不去,不愿意接受监督。从监督者自身来说,责任意识不强,监督意识淡薄,不愿主动监督,存在怯懦心理和“老好人”思想,过分重视自我保护。有的是怕伤和气,明知不对,也不及时处理和纠正。执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底线,人民群众对执法部门抱有很高的期望值,总是把执法公正和司法栽决作为最终解决问题和求得公正的寄托。执法部门的形象,实际上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只有执法公正了,人民群众才能信任你,才能得到社会的公认。作为执法者,只有解决好“为谁执法 ,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人民群众才能信任你,才能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从认识上;一是要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同时,也必须自觉接受监督,以确保自身严格公正执法,保正法律监督权不被滥用。从认识上要意识到强化内部监督不是对干警的不信任,而是对干警政治上的关心、爱护;不是对干警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的挫伤,而是对干警的保护。二是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检察制度。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性质决定了其特有的职能,只有强化自身监督,完善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才能确保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才能以自身模范的执法实践证明我国检察制度的合理性和优越性,才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强化内部监督不是对检察工作的束缚,而是促进检察工作健康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必然要求。三是要强化检察队伍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监督是推进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常言道,“身强抵百病,体弱不禁风”。只有提高干警的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从检、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才能解决好内部监督的第一道关口。正人先正已,加强廉政建设,队伍是基础,制度是关键,监督是保证。只有强化内部监督,才能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管住手中的权力,才能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突出监督重点,探索内部监督有效措施 检察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的同时,还要自觉接受党的纪检监督,权力机关的人大监督,行政机关的监察监督,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要强化内部监督的针对性,达到源头预防的目的。必须采取内部监督的有效措施;一是增强检务公开的透明度,把检务公开纳入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之中。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观念。通过深化检务公开,将检察机关的地位、性质、任务、作用以及内部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公开,增加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检察权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实现由执法结果公开向执法过程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在检察环节得到全面落实。执法办案本身就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的工作,是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首要任务和基本途径。所以说,执法公正、程序合法、公平正义是促进检察机关健康有序发展的永恒主题。二是严格监督办案全过程,认真履行“一案......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