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血吸虫病防治的措施有哪些
do not embarrass yourself;
二:防止血吸虫传播的方法有哪些,三条以上
1、不在有钉螺的湖水、河塘、水渠里游泳、戏水、打草、捕鱼、洗衣、洗菜等接触疫水的活动。
2、因生产、生活防汛需要接触疫水时,要采取涂抹防护油膏,穿戴防护用品等措施,预防感染血吸虫。
3、接触疫水后要及时到当地医院或血吸虫病防治机构进行检查和早期治疗,查出的病人要在医生的指导下积极治疗。
4、生活在疫区的群众要积极配合当地血吸虫病防治机构组织开展的查螺、灭螺、查病和治病工作,以及对家畜的查病和治疗工作。
5、改水改厕,防止粪便污染水源、保证生活饮用水安全,改变不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习惯,是预防血吸虫病传播的重要措施。
三:预防血吸虫病,主要是避免接触什么
血吸虫病急性感染,简称“急感”,是由于人体接触疫水感染血吸虫尾蚴后,经过一定的潜伏期,引起宿生(人、牛等)的一种急性全身性疾病。表现为尾蚴性皮炎、畏寒、发热(持续高烧39℃以上),多汗、多咳、腹痛、腹泻等。
血吸虫病发病、感染地点方式集中,其中以捕鱼虾、戏水洗澡、放牧打草、打芦叶、挖泥篙、抗洪救灾时发病最多。洪水泛滥季节,非常适宜钉螺及血吸虫尾蚴在水中活动,人们由于生产生活、防汛抢险、频繁接触含有尾蚴的“疫水”,极易感染血吸虫病。
预防血吸虫的关键是:一是认真查灭易感地带钉螺。疫区在洪水漫滩之前,采取氯硝柳胺喷洒、浸杀、土埋等措施灭螺;二是强化粪便管理。不随地大小便,厕所应建在水淹不到的地方,棚区粪便要集中处理,不要排入江河、湖塘;三是抓好健康教育和个体防护。提高疫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防护能力,杜绝非必要性接触疫水。对防洪抢险等必须接触疫水的应涂擦皮避敌、邻苯二甲酸二丁脂油膏、15%邻苯二甲酸二丁脂乳剂等防护药品,4小时左右间隔涂药;四是早发现、早治疗。已接触疫水者和怀疑接触疫水者,应在接触疫水之日起23—26天内服用毗喹酮40毫克/公斤,一次顿服。
四:怎样预防血吸虫病?
1)管理传染源:在流行区每年普查普治病人、病牛,做到不漏诊。一般慢性患者可采用单剂吡喹酮疗法,可使人群感染率显著下降。病牛可用硝硫氢胺(2%混悬液)一次静脉注射法,水牛的剂量为1.5mg/kg,黄牛为2mg/kg,治愈率达98%以上。 (2)切断传播途径 ①灭螺是预防本病的关键。应摸清螺情,因地制宜,采用物理灭螺或药物灭螺法,坚持反复进行。可结合兴修水利和改造钉螺孳生环境,因地制宜,选择垦种、养殖、水淹、土埋及火烧等办法。常用的灭螺药物有五氯酚钠和氯硝柳胺。五氯酚钠对成螺、幼螺、螺卵均具有较好杀灭作用,但对农作物、鱼类和人也有一定毒性;氯硝柳胺仅对鱼有毒性,其杀螺效率高,持效长,作用缓慢,与五氯酚钠合用可提高药效。 ②加强粪便管理与水源管理,防止人畜粪便污染水源。粪便需经无害化处理后方可使用。处理方法可因地制宜,如推广三格式粪池,或沼气粪池。在流行区,提倡饮用自来水、井水或将河水储存3天,必要时每担水加漂白粉1g,或漂白粉精1片,15分钟后即可安全使用。 (3)保护易感人群:尽量避免接触疫水,尤其应严禁儿童在疫水中游泳、洗澡、嬉水、捕捉鱼虾等。因工作需要必须与疫水接触时,应加强个人防护,如用1%氯硝柳胺碱性溶液浸渍衣裤,对尾蚴的侵入有预防作用。以脂肪酸为基质,加碱皂化后,掺入2%氯硝柳胺和松节油制成防护剂,有杀死尾蚴作用。血吸虫疫苗已在家畜中使用,近年来开展的血吸虫疫苗研制工作有可能制备出适合于人类的有效疫苗。
五:国家对血吸虫病患者有什么政策
国务院关于消灭血吸虫病的指示 国务院关于消灭血吸虫病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财政部,商业部,水产部,化学工业部,轻工业部,农业部,农垦部,林业部,水利部,文化部,卫生部,新华通讯社,广播事业局,中国科学院,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务院第二、五、七办公室:
血吸虫病在我国流行已久,对于人民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病害流行地区遍及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安徽、江西、四川、云南,广东、广西、福建和上海等十二个省(市)的三百五十个县(市),患病人数约有一千多万,受到感染威胁的人口则在一亿以上。据典型调查,在病人中约有40%左右已经有了症状,他们的劳动力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约有5%到10%是晚期病人,他们大部分丧失了劳动力,并且已经受到死亡的威胁。患病的儿童影响发育,患病的妇女多不生育。由于病害的影响,在病区普遍出现了人口减少、生产下降的严重情况。
在极少数病区甚至发展到田园荒芜,家破人亡的境地。如江西省丰城县白富乡梗头村,百年前有一千多户,到1945年只剩下两人,其中死于血吸虫病的有90%。安徽省贵池县棠溪乡碾子下村,百余年前有一百二十户,现在只有曹金雨一户四口人,其中三人仍患血吸虫病。湖北省孝感县东山乡大河湾王腊春家,十五年前一家十口,现在除本人患血吸虫病外,其余都死于这一病害。又据四川省绵竹县东北乡的调查,耕牛感染血吸虫病的达94%。这些事实充分地说明了血吸虫病已经成为我国现有流行病中危害最大的一种病害,它严重地影响着病害流行地区的农业生产,如果任其继续蔓延下去,势将危及我民族的健康和繁荣。因此,消灭血吸虫病已成为我们当前的一项严重的政治任务,必须充分地发动血吸虫病流行地区的广大群众,坚决地为消灭这一病害而斗争。
我国人民同血吸虫病作斗争是有悠久历史的。由于历代反动统治阶级对人民的疾苦漠不关心,人民同血吸虫病的斗争始终是自发的、分散的,民间流传的许多有效的防治经验没有集中起来加以提高和推广,因而就无法制止病害的发展。解放以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于防治血吸虫病作了一些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由于当时农村的社会改革任务尚未完成,不可能发动广大群众来进行全面的反复的斗争,因而也就不可能取得更大的效果。自从中共中央提出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五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和全国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以后,在党、政府和流行地区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近一年来的防治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和新的经验:
第一、党和政府对防治工作的领导大大地加强了。中央和流行地区县以上党的组织以及大部分乡以上党的组织,都已经建立了防治血吸虫病领导小组。在大部分地区乡以上的各级人民委员会都建立了防治委员会。各省(市)卫生部门,也充实和建立了一千四百多个防治所、站、组,训练了一万三千多个防治干部、八万四千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保健员和二万五千多个区乡干部,组成了一支防治队伍。有五个省(市)已经基本完成了调查摸底工作,其他各省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查工作,大体摸清了病害流行的情况,普遍地进行了试点工作。
第二、发动了群众,动员和组织了科学技术力量,开展了群众性的防治运动。据不完全的统计,各省(市)已经在一亿五千多万平方公尺的钉螺地区进行了灭螺工作。参加灭螺工作的不仅有流行地区的农民,而且还有非流行地区的农民、学生和解放军官兵。凡反复三次进行灭螺而合乎规格的地方,钉螺死亡率一般都达到95%左右,而且有六个乡消灭了钉螺。此外,在发动群众管理粪便、保护用水安全等方面,也取得了许多成绩。各有关方面的科......余下全文>>
六: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条例解读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答《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记者问 2006年4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3号国务院令,公布《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以下称条例)。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2004年8月28日已经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什么还要就血吸虫病防治问题专门制定行政法规? 法制办负责人:血吸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疫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新中国建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血吸虫病的防治工作。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1995年,在全国12个有血吸虫病流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消灭了血吸虫病。但是,我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在7个省的110个县(市、区)血吸虫病流行仍然比较严重,尚有大量的血吸虫病病人和患血吸虫病的家畜,受血吸虫病威胁的人口达数千万。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将血吸虫病列为乙类传染病,为血吸虫病的防治提供了法律依据。由于血吸虫病的传播途径比较特殊和复杂,其防治工作与转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涉及对特定区域人群的权利保护和行为规范,需要对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一些制度具体化,使血吸虫病防治的制度和措施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为了有效控制血吸虫病的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疫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必要在总结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条例,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措施法律化、制度化。 记者:您提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特点制定条例,请您介绍一下在总体思路上是如何把握的。 法制办负责人: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针对血吸虫病防治的特点,结合血吸虫病防治地区的实际,我们在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上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专业机构履行技术职责、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机制。二是,遵循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规律,对血吸虫病防治实行分类管理、联防联控,做到人与家畜同步防治,重点加强对人、畜粪便的管理。三是,实施血吸虫病防治措施与引导群众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的措施相结合。安排实施农机推广、农村改水改厕、林业工程和水利建设项目应当同时考虑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需要,确保有关血吸虫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四是,明确政府对血吸虫病病人的救治政策,加大对血吸虫病病人的救治力度,体现政府对血吸虫病病人的关爱。 记者:过去在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中一直把杀灭钉螺作为主要措施,现在提出重点加强对人、畜粪便的管理,条例在这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法制办负责人:杀灭钉螺仍然是血吸虫病防治的重要措施之一。条例规定,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药物杀灭钉螺工作规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药物杀灭钉螺工作。同时,通过总结几十年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经验和教训,我们认识到,未经无害化处理的血吸虫病病人、病畜的粪便直接进入水体是导致血吸虫病传播的关键因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现在有条件和能力,把加强对人、畜粪便的管理作为控制血吸虫病传播的主要措施之一。为此,条例主要规定了有关加强人、畜粪便管理的制度。一是,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加强对人的粪便的管理。规定:(1)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农业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沼气池建设项目时,应当按照无害化要求和血吸虫病防治技术规范,保证厕所或者沼气池具备杀灭粪便中......余下全文>>
七:血吸虫防治知识的手抄报
资料
1、 什么是血吸虫病
血吸虫病是由人类或哺乳动物感染了血吸虫所引起的一种疾病。人得了血吸虫病会严重危害身体健康。在急性期患者可有发热、腹痛、腹泻、脓血便、消瘦乏力等症状,如不及时治疗,可发展为晚期血吸虫病,出现肝脾肿大、腹水等症状,严重危及生命。儿童得血吸虫病如不及时治疗,就会影响生长发育,严重者可发展为侏儒症,患者将痛苦终身。
2、 危害人类健康的“瘟神”
20世纪40年代末,我国血吸虫病流行猖獗,疫区居民成批死亡,无数病人身体受到摧残,致使田园荒芜、断垣残壁、满目凄凉,出现了许多“无人村”“寡妇村”“肚胞村”等悲惨景色。如素有人间天堂、鱼米之乡之称的苏州昆山,血吸虫病感染者占当地人口总数的65%以上,有100多个“无人村”。高邮县新民乡农民在有螺的洲滩下水劳动,其中4019人感染急性血吸虫病,死亡1335人,死绝45户,遗下孤儿91个,真所谓“千村薜苈人遗矢,万户萧疏鬼唱歌”。
3、 血防形势依然严峻
50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广大人民群众和血防专业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血吸虫的中间宿主钉螺是一种生命力、繁殖力都很强的生物,加之有螺环境复杂,给灭螺工作增加了难度。改革开放的大潮推动了经济发展,但人口大流动使血防形势更加严峻。例如,我省某市一小学生暑假期间随父的船队去血吸虫病流行区,曾在江滩上戏水玩耍,回家以后生病入住市医院。医院因病孩高热不退给予多种治疗措施,疑为伤寒、白血病等而作各种细菌培养、骨穿刺,还转诊上海某医院,未果。后经血防部门工作的亲戚探病提出看法,即去血防站就医,确诊为血吸虫急性感染,给予吡喹酮治疗痊愈出院。该患儿由于误诊使得病程延长,增加了痛苦,多耗费了近万元,劳民伤财。由于缺乏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导致一些人得病后误诊而延误治疗,甚至导致死亡的这类病例并不少见,同时也反映了部分临床医生的血防意识淡薄。
4、 我国血吸虫病的流行范围
我国血吸虫病流行区分布在长江中下游一带,以及长江流域以南的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四川、云南、广东、广西、福建、上海等12个省、市、自治区的400多个县、市、区。主要是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五省长江流域和四川、云南省大山区流行严重。
5、 血吸虫的生活史
血吸虫的生活史包括成虫、虫卵、毛蚴、胞蚴、尾蚴及童虫等6个阶段。
当血吸虫卵随病人、病畜的粪便排出体外进入水体后,即在水中孵化出毛蚴。毛蚴能在水中自由游动,并主动钻入钉螺体内发育成母胞蚴,进行无性繁殖,产生子胞蚴。它们再经一次繁殖,产生大量尾蚴释放入水,此时如果人、畜接触含有尾蚴的疫水,尾蚴则钻入人、畜皮肤内,转变为童虫,经过移行发育,最终在肝肠有关血管内定居寄生,成为成虫。成虫雌雄合抱、交配产卵,每条雌虫每天可产卵两三千个。一部分虫卵在肝肠等脏器内沉积,一部分虫卵又随粪便排出体外,如此周而复始,这就是血吸虫病的传播过程,即生活史。
在血吸虫的生活史中,有两个宿主,其一谓终宿主,即被成虫寄生的人和其他哺乳动物(如牛、猪、羊、鼠等)其二谓中间宿主,即被幼虫寄生的钉螺。钉螺是日本血吸虫的唯一中间宿主,没有钉螺,血吸虫就无法繁衍,血吸虫病也不可能传播和流行。
6、 钉螺的生态习性
钉螺是雌雄异体、水陆两栖的动物。其外形呈圆锥形,长度一般不超过1厘米,宽度不超过4毫米。螺壳一般为6-9个螺旋,湖沼和水网地区的钉螺壳表面纵肋明显,但山区钉螺的纵肋不明显。钉螺有厣。
气候......余下全文>>
八:如何防止血吸虫
血吸虫防治措施
我国血吸虫病流行严重、分布广泛、流行因素复杂,根据几十年来的防治实践和科学研究,制订了当前我国防治血吸虫病的防治策略和措施,并提出了血吸虫病防治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科学防治的方针。
查治病人、病牛、消灭传染源
病人的确诊需要粪检虫卵或孵化毛蚴,随着血防工作深入开展,粪检虫卵的难度日增,因而不断改进检查方法,同时提出一系列血清学诊断方法,这些方法日趋完善,简便有效。在现场大规模普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综合查病方法。耕牛是重要的保虫宿主,在防治中切不可忽视。查出的病人、病牛要及时治疗。70年代我国合成了吡喹酮,是一种安全、有效、使用方便的治疗药物。对晚期患者常在接受中药调理后,再作杀虫治疗或外科手术治疗等。
控制和消灭钉螺
平原水网区及部分丘陵地区主要是结合生产与兴修水利来螺,局部配合应用杀螺药。湖沼地区主要是控制水位,改变钉螺的孳生环境。一定要结合生产,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从控制钉螺到减少钉螺密度,最后消灭钉螺。在某些地区采取化疗结合重要灭螺的防治措施,其关键是能找到易感地带,并进行易感地带灭螺。
加强粪便管理,搞好个人防护
结合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管好人、畜粪便,防止污染水体。如建造无害化粪池,粪尿混合贮存粪便方法。近年来推广沼气池,使粪便管理开辟了新途径。在易感地带反复来螺,做到安全用水。流行季节加强个人防护,可涂擦防护药或口服预防药。另外,要加强宣传教育,特别是对易感人群的健康教育很重要,引导人们的行为、习惯和劳动方式到重视自我保健的轨道上来。血吸虫病在中国流行已有悠久的历史,由于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大量人口流动,给血吸虫病的扩散提供了条件,致使这种古老的疾病仍在不断延续。据推算全国有154万病人,每年有数以千计的血吸虫急性感染发生,特别对儿童的危害相当大。每年因患血吸虫病损害健康,降低生产率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估算。目前,全国尚有未控制的流行区,绝大多数是流行严重的湖沼地区和环境复杂的边远山区。各流行区的情况不一,目标不同,防制对策亦应有所不同。因此,血吸虫病防治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科学防治。建国以来,党和政府非常关心疫区人民的健康,组织了大规模的血吸虫病防治和研究工作,经历了几十年的艰苦历程。在1984年以前,防治血吸虫病的目的是为了阻断其传播,重点放在消灭媒介螺蛳上,认为消灭了螺蛳血吸虫病就失去了传播基础。经过反复不断地进行,效果并不理想。1984年由于新的安全有效药物问世,提出了新的防治策略,以疾病控制代替过去的传播阻断,养活血吸虫病的发病,这一策略是可行的、有效的。另外,加强健康教育,使人们了解自己行为对于传播预防血吸虫病都有密切关系,新防治策略采用大规模和反复化疗为主的防治措施,结合安全供水和改善卫生设施,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局部灭螺,使得不少地区的感染率和感染度有所下降。目前中国血吸虫病流行趋势是基本控制地区和监测地区疫情尚稳定,未控制地区疫情回升基本得到遏制,并开始有所下降,血吸虫病防治策略已经历了以全面灭螺为主的综合防治到以化疗为主结合易感地带灭螺的转变过程。最终控制、消灭血吸虫病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任务相当艰巨,还有一些理论和技术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