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后恢复执行申请书

一:达成和解协议并结案后不履行是应申请恢复执行还是另行起诉

应该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达成和解协议并结案后不履行是应申请恢复执行还是另行起诉

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判决书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三:和解放弃执行权后再申请执行可否受理

就一般民事诉讼而言,撤诉后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起诉的人民法院尚应依法受理,对同一法律文书撤销申请后在申请执行期限内也应能再次申请执行,并且申请执行期限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再次申请的执行期限,从撤销执行之日算起。

看事情的具体 情形,上 法律咨询贴吧 ——不然 问与 律师等专家。

四:民事执行中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未履行当事人可否申请恢复执行

完全可以。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五:怎么才能递交恢复强制执行书

直接向原审法院执行局递交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强烈要求采取措施实现执行目的。

六:执行和解后还可以申请恢复强制执行么

可以的,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七:强制执行后的和解

1、“我实在不知道法官的许若是否有法律根据”

首先,纠正你的理解错误。在执行程序中,法官所履行的是职责和职权,不存在对当事人的义务。因此,你所谓法官对你“许诺”,显然是错误的。至于是否能够“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又马上重新启动那个强制执行手续”,是需要具备法定条件的。不具备法定条件,法官的“许诺”不管事的,你也不能以法官的许诺为由要求法院启动恢复执行程序。法官这样做可能出于以下目的:第一,完成结案任务。或者第二,收取了对方好处,拖延执行房产。

2、“要我把他的话清清楚楚写进调解书以便在日后能找该法官重新执行是否可行?”

当事人申请执行,提出要求的对象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具体某个法官。如果这次执行程序终结以后,那么,这个执行法官就完成了执行工作内容。至于下次恢复执行是谁具体办理相关工作,都是不确定的。

3、“我可否要求这个调解书盖法院公章。”

这是绝对不可能。

4、介绍一下相关终结执行以及恢复执行的程序。

当事人可以在执行程序当中达成和解,执行法官将和解协议留存在法院案卷中,就可以对执行工作结案了。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恢复执行程序,需要重新立案,实际上与新申请执行差不多。

5、本案中的风险。

如果对方不还款,并以隐秘方式把房产转售,在你就很难查找到被执行人的其他固定资产的情况下,再次申请执行,法院也无法查封到什么财产,你将很难拿回钱。所以,现在对方有房子能执行,一定不要放松。

八:法院判决书下来以后,我写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后来法院进行了调解,写

如果被执行人违反了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法院按原判决内容执行,向法院书面提出。

九:申请撤销强制执行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可以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十:法院的调解下来了,对方也同意了,可是又执行不下去,法院的又要我们写执行申请书,请问怎么写? 40分

提供强制执行申请书 范本一份,供参考。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被申请人:攀枝花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路**号

申请请求:

1、申请强制执行(2013)攀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中,被申请人未履行部分付款义务;

2、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债权纠纷一案,经攀枝花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并依法制作(2013)攀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被申请人应于2013年*月支付申请人**万元款项。但《民事调解书》生效至今,申请人只收到**万元款项,被申请人尚欠**万元。

鉴于被申请人拖延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对被申请人予以强制执行。望贵院予以批准并执行。

此 致

攀枝花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3年11月 日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