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落实集中解决疑难信访积案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多举措狠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确保实现“遏总量、减存量、不出事、防反弹”的工作目标,取得显著成效。
——领导包案,强化责任。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信访人意见;重点排查梳理一批时间跨度大、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的疑难复杂信访积案,严格落实“一案一策”,建立积案化解台账,逐案研究制定符合实际情况、能够解决问题、务实管用的化解方案。
——因案施策,分类化解。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要求,对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的信访案件实行分类化解。一是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责任主体,交办到有权处理的责任单位处理。二是积极推动按照法定途径解决问题,按照法定程序优先的原则,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三是对“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事发地有权处理部门是处理和化解的主办责任主体,要主动协商有关地方和部门推动积案化解;信访人户籍地和常住地党委政府承担协办责任,要积极配合、协助化解和稳控;主办和协办双方要加强沟通配合,不推不拖、合力解决。积案分类化解情况实行挂账动态管理和销号制度,化解一件销号一件。
——强化宣传,规范秩序。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按政策予以解决,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如何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措施
多举措狠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确保实现“遏总量、减存量、不出事、防反弹”的工作目标,取得显著成效。
——领导包案,强化责任。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信访人意见;重点排查梳理一批时间跨度大、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的疑难复杂信访积案,严格落实“一案一策”,建立积案化解台账,逐案研究制定符合实际情况、能够解决问题、务实管用的化解方案。
——因案施策,分类化解。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要求,对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的信访案件实行分类化解。一是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责任主体,交办到有权处理的责任单位处理。二是积极推动按照法定途径解决问题,按照法定程序优先的原则,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三是对“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事发地有权处理部门是处理和化解的主办责任主体,要主动协商有关地方和部门推动积案化解;信访人户籍地和常住地党委政府承担协办责任,要积极配合、协助化解和稳控;主办和协办双方要加强沟通配合,不推不拖、合力解决。积案分类化解情况实行挂账动态管理和销号制度,化解一件销号一件。
——强化宣传,规范秩序。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按政策予以解决,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如何做好政治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当地党委、政法委和信访局有关精神和安排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配合,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重要节点期间的社会政治稳定,确保重点工作如期顺利进行。具体做好四方面工作:
1.确保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平稳;
2.确保不发生造成影响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3.确保不发生上访滋事事件;
4.确保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
二、工作任务
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信访稳定相关工作,收集信访维稳相关工作情报,及时向当地党委、政法委和信访局汇报相关情况。
任务1.维护稳定工作。
主要任务是密切关注敌情、社情动向,加强信息情报的收集、研判和风险评估;综合分析研判重要节点期间涉恐情报信息、及时掌握敌社情活动和不稳定因素、重大信访问题的特点和动向,杜绝发生重大事件。
任务2.信访接访工作。
主要任务是负责日常群众的接访工作,认真、及时、妥善处置信访事项。
任务3. 信访稳控工作。
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当地重点人员的管控,密切注意重大突出矛盾纠纷或隐患等不安定因素,及时预警各种可能酿成事端,形成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和苗头,针对排查出来的上访事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原则”成立工作组,落实稳控措施,防止滋事闹事,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任务4. 信访劝返工作。
主要任务是对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及时疏导和劝返工作。
四:信访局的职能?
信访局的职能:
1.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及时向市委、工政府报告来信、来电、来访中人民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
2. 承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意见,向有关部门、镇(场)转送、交办有关信访事项,检查、督办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 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配合职能部门会办、督办信访老户和重要信访案件。
4. 检查、指导、督促各镇(场)、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信访工作,开展信访宣传和研究工作。
5. 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
6. 综合分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情况,征集、筛选和提供信访信息和建议,对带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
7.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加强信访队伍的自身建设,开展信访专兼职干部培训和信访宣传工作,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研究和探讨信访工作的规律和理论,指导信访工作实践,发挥信访工作的社会效益。
8. 配合公安、武警等部门处置人民群众以集体上访为由的游行、集会、请愿活动,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9. 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对有关信访干部和信访群众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