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党支部基本要求是什么?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鼎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建立党支部的一般程序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 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由支部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或三年。一般正式党员三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单位可设立党支部。

二:党建工作四项基本要求的内容是哪四项?

党章《总纲》最后指出 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四项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即党的思想路线)

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钉)

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 (组织原则)

呵呵O(∩_∩)O~ 我是学党史党建的,希望对你有用~~

生活愉快!~\(^o^)/~

三: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要求 是什么???

党章总纲规定,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四项某本要求: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必须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全面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选拔使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政绩突出、群众信任的干部,培养和造就千百万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贯彻落实。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行动的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六个有的基本要求

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达到“六有”目标,即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六有”目标的内容是相互联系的,其核心是领导班子,骨干是党员干部,基础是服务阵地,抓手是服务载体,保障是制度机制,标准是群众满意。这个目标的提出,使得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轮廓更加清晰、方向更加明确、内容更加具体,具有把关定向的作用。这个目标涵盖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要素,既有班子也有队伍,既有自身建设也有群众评价,既有内部运行也有外部保障,是一个完整统一的体系。需要说明的是,过去基层党组织相关领域,也提出过类似目标,比如农村“五好”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四强”党组织、“四优”共产党员等。应当看到,“六有”与过去提出的这些目标要求并不矛盾,是一脉相承的,是在继承以往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要求基础上,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新概括新发展。

五:党务工作者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1、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鉴别能力政治思想素质是党务工作者应首先具备的素质,它要求党务工作者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理论觉悟和政策水平,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党性和法纪观念,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一是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二是要有较高的理论素养。三是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四是要有民主意识。五是要有大局意识。2、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职业范围内特殊的道德要求,是一般社会道德在人们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具体说,有三条要求: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要有奉献精神、要有敬业精神。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文化业务素质是保证党务工作者完成其工作任务所不可缺少的条件。特别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对党务工作者的知识结构和文化素质有了新的要求。随着信息化、网络化、高科技化等手段在工作中的不断运用,仅仅有对工作的热心付出和奉献精神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认真探讨党务工作者的知识结构和文化素质构成特点,以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素质。包括:要有广博的知识面、要有信息管理的能力、要积累工作经验。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党务工作者是党务工作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因此,必须具备:筹划和决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随机应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5、心理身体素质心理身体素质是党务工作者不可忽视的素质,它要求党务工作者具有:积极的心态、自信的性格、宽宏的度量、健康的体魄。

六: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是什么

以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组织建设。

七: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包括哪些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5)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八:党支部选举的基本要求和原则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都规定,党内选举要充分发挥民主、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是党内选举的基本要求。实现这个要求,必须遵循党内选举的基本原则。  (一)选举权平等的原则  选举权即参加选举的权利。就党员或党员代表而言,就是在党内选举中,按照自己的意愿,参加选举党的委员会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与此相联系的是被选举权。就党内选举而言,指的是党员在党内选举中被选为党的各级委员会成员或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以及在党员登记中被不予登记、暂缓登记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此外,只持有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证明信的党员,在临时所在单位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坚持选举权平等的原则,一是所有党员或代表都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和公平竞争;二是党组织要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平竞争,就是要使每个候选人都处于相等的接受选举人选择的地位。选举人对候选人决定取舍的依据,不在他们资历深浅、年龄大小,而是在平等的基础上看他们的能力如何及贡献大小;对于候选人来说,则没有捷径可走,只能以自己优异的成绩和突出的贡献来赢得选举人的信任。要做到公平竞争,必须反对党内选举中的长官意志,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民主推举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指派候选人。个别需要党组织推荐的,也要在说明情况后,确实取得多数选举人的同意,方能列入候选人名单。  认真保障党员和党员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是要建立健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制度,按期换届选举;二是要实事求是地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要作出负责的答复;三是不得搞保证选举,选举人有权对候选人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或不选已确定的候选人,另选他人或自己,也可以投弃权票;四是每—个个党员或党员代表,应该正确对待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应该尊重别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尊重多数选举人的意志。五是有关的党组织对于侵犯选举人与被选举人权利的行为,应立即制止,严肃处理。  根据党章规定的精神,党员享有被选举的权利,也有请求放弃被选举的权利。党员被提名为候选人后,如因健康状况、工作能力或其他原因,自己认为当选以后不能胜任的,可以向党组织提出不作为候选人的请求。党组织应充分考虑党员本人的意见,并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和多数选举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如果党员放弃被选举权的请求未获同意,应尊重多数选举人的意见,服从党组织的决定。当选以后仍然坚持自己的意见或拒不任职的,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  (二)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党内选举,就候选人与应选人名额而言,有两种形式,一是等额选举,一是差额选举。所谓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这种选举的缺陷,主要是选举人对被选举人缺少选择的余地,容易使候选人成为变相的指定当选人,不利发扬党内民主和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往往造成选举走过场。因此,党内选举对等额选举的范围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只限于党的各级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选举。  所谓差额选举,就是在选举中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不等额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经员会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级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员;都要实行差额选举;其中,委员会......余下全文>>

九:什么是党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党务和群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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