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问责内容

一:什么是六个问责,具体内容有哪些

第一、创建书香校园。什么是营造书香校园,我们说通过创设浓郁的阅读氛围,整合丰富的阅读资源,要有资源,读什么,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让阅读成为师生最日常的生活方式,像你每天吃饭、睡觉,看电视一样,最日常的生活方式,进而推动书香的社会的形成。 第二、师生共写随笔。通过教育日记,教育故事,教育案例分析等形式,记录、反思教师的日常教育和学习生活,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自主成长。包括师生大家一起来写故事,写班级的趣事,写学校的活动,写师生情谊,包括教师的读书故事,办公室的成长,专题性的随笔,教学案例,共写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什么,写不是一个目的,和师生互动的过程中,帮助学生,教师和学生共同成长,通过随笔这样一个方式,才是目的。 第三、聆听窗外声音。我们提出通过开展学校报告会,参加社区活动等形式,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关注社会,促进学生形成多元的价值观。包括参加社区的各种公益性的活动,我们在设想,在十一五期间,我们新教育实验学校对所有的教师和学生,公益活动要做一个全面的设计和行动,所有的学生必须要有公益活动的积累,必须要关注真实的社会生活,必须要了解这个社会,而不是脱离社会,在象牙塔里渡过他的学习生活,包括利用社区的教育资源来进行学习,我们让学生热爱社会,热爱生活,关注社会,这个定义我觉得更体现了我们新教育实验的理念和追求。最后帮助学生形成多元的价值观,不要把自己的命就系在高考一根绳子上,条条大路通罗马,让孩子们知道,人生任何一个阶段都可以起飞,人生任何一个阶段都可以收获,形成多元的价值观,这个我就不多做阐述了。社区和学校的资源怎么样整合,怎么有效的利用,这都是需要考虑的。 第四、培养卓越口才。我们提出通过讲故事,演讲,辩论等形式,使教师和学生愿说,敢说,大胆的说,会说,能说会道,从而形成终生受益的自信心,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通过一些活动,让孩子愿说,会说,敢说,能说会道,目标是自信心,相信自己,才会有好的状态,所以这是很重要的一个目标,沟通,你不仅要说,还要教会我们的孩子,教会我们的老师学会聆听,听永远比说更重要,聆听是尊重,聆听是学习,学会有效的聆听,才可能让你获得更多的知识,更多的信息,才可能让你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很多人都目中无人,很多人都不懂得怎么样去表达和沟通,我们要把这个教给我们的孩子,表达也是如此,怎么样有效的表达,这也是我们卓越口才非常重要的任务,这个在十一 五期间,我们将会进行更加系统深入的一些深化。 第五、构筑理想课堂。发展成构筑理想课堂,我们提出通过创设平等、民主、和谐的课堂气氛,通过在人类文化知识和学生生活体验之间形成有机的联系,实现高效的课堂并追求个性的课堂。课堂也是真实教育生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这种生活它应该是民主的,平等的,和谐的,注重把人类的文化指示体系和学生生活体验有机的联系起来,我们提出高效的课堂,同时追求个性的课堂,有效是基础,效果,你课堂是不是有效,是不是有效果,整个课堂是不是在说废话,是不是浪费学生的精力和时间,我觉得这些都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和考虑的,同时课堂应该是和谐的,课堂应该是可复制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对课堂的理解,对自身的理解,对学生的理解,对生活的理解,每位老师都可以演绎属于他自己的,但是个性的课堂是建立在校园的基础之上,是建立在对优秀老师的要求。这是我们构筑理想课堂的一个目标。课堂的三个层次,有效课堂,对课堂多元理解的研究,走向个性课堂。 第六、建设数码社区。我们提出通过加强学校内外网络资源的整合,建设学习型的网络社区,让师生利用网络学习和交流,网络不......余下全文>>

二:党问责条例的六种问责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方式】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有3种,包括检查、通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4种,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其中诫勉既包括谈话诫勉,也包括书面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

2016新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为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问责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第三条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第四条 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 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第六条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七条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二)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余下全文>>

三: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六种问责是什么

第六条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四:哪6种情形必问责

●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

●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五: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六款的具体解释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六款是: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释为:前5条是主体内容,第6条是兜底条款,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同时也与行政问责事项区分开来,对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复规定,体现了坚持依规治党,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的原则。

六:省委书记王三运关于用"八个多少""六个做到""六个是否"具体内容

对各级党委(党组)班子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要用“八个多少”来衡量:学习学了多少次数、谈话谈了多少人次、查处查了多少案子、巡视巡了多少单位、整改改了多少问题、建章建了多少制度、推动做了多少部署、问责追了多少责任;

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要用“六个做到”来评价,即做到亲自调研、做到亲自谋划、做到亲自部署、做到亲自协调、做到亲自督办、做到亲自排难;

对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要用“六个是否”来检验,即是否做过具体部署、是否做过专题调研、是否做过谈话提醒、是否做过整改督促、是否做过追责建议、是否做过履责报告。

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向六种问责情形

第六条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八:诫勉谈话问责六个月不得提拔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是中组部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九: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七款的详细解释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十:六个景洪的内容是什么

1、如果你问的是乘法中的六个九,那么六个九就是36(就是9+9+9+9+9+9=36)2、如果你问的是数字中的六个九,那么就是999999,也就是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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