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的制度都有哪几种? 跪谢。。。。。。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是首要的,其次可以查看具体食品的标准要求、生产许可审查要求、食品企业卫生规范、食品从业人员管理管理规定、具体食品类别的企业生产规范,还有很多更细致的规定。
食品安生生产的制度是你们自己企业制定的,当然需要符合上级规定要求,建议自己编写的话可以从原料控制、生产控制(关键控制点)、人员卫生控制、环境卫生、产品检验等方面着手。
总之太繁琐了,不同食品也有供同的具体规定,没有办法简单说明白的。
二:新食品安全法对自制食品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新食安法对食安经营、监管等过程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很多的规定,以及相应的惩罚内容都做了很具体、严格详细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一百零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应当将下列事项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一)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二)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添加行为和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情况,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以及宣传材料中有关功能宣传的情况;(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事项。第一百一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证明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的,在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验方法,作为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的依据。第一百一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对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检验。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一百一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违法行为......余下全文>>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与《安全生产法》是不是一样的
首先,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这个法律。
与安全有关的法律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四:现在是《食品卫生法》还是《食品安全法》
目前是有效的是《视频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已经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10月30日通过,现已经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起生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周详的法律意见。
五: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卫生安全法的区别
食品安全法是基于食品卫生安全法基础上编制的法律。
新的《食品安全法》在原有《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更加完备。其中一个原因众所周知,跟三鹿奶粉事件有关系.
监管“打架”,凸显安全难题近年来,一连串的食品安全卫生事件,让人们面对餐桌,心怀疑虑,难以动筷。中国食品出口也因此遭遇了一些国家设置的“绿色壁垒”。
这种情况的发生,食品安全卫生领域的监管“打架”难辞其咎:
——“立法打架”。近20部法律、近40部行政法规、近150部部门规章,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涉及食品安全的不可谓不多,但没有形成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反而在许多方面造成了“打架”现象。如,对市场上发现的未经检验的动物产品,动物防疫法与食品卫生法处理的规定就不一致。
——“机构打架”。农业、质检、工商、卫生、药监、商业……我国承担食品卫生或食品质量管理职责的部门有近10个。“机构云集”增加了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难度。多个部门监管一个方面的事务往往需要政府协调,提高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
——“管理打架”。职能交叉、多头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现象大量存在。多部门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检查,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公共资源,无端增加了纳税人的经济负担,引起社会不满。
——“标准打架”。截至目前,我国共清理涉及可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国家标准1817项,废止国家标准208项;清理行业标准2588项,废止323项。此外,还有大量的地方标准、食品卫生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标准交叉、重复,让企业感到无所适从。
种种“打架”,造成了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混乱,出现“六七个部门管不住一头猪”、“十几个部门管不了一桌菜”的怪现象,急需立法来规范调整。
人们迫切希望能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来保障“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究竟是修改现有的食品卫生法,还是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
一些专家学者认为,食品卫生法在保证我国食品安全卫生方面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尽管有很多不足,但是还是修改食品卫生法比较好。
理由:
一、修改食品卫生法可以和农产品质量法互相衔接。
二、从专业的角度来讲,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没有什么区别。假如不考虑食品供应方面的安全因素,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对食品安全的定义,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是同一个意思,关键是要正确全面的界定食品卫生的含义。
三、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制定一部新的法律并不很现实。这要求把旧的法废除了。废除一部旧的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再者,由某一个部门来监管整个食品安全在现行体制下也不太现实。例如,食品药品监管局是一个副部级单位,如果由副部级单位牵头来协调正部级单位的话,实践中有一定困难。
答案很明确:应该用食品安全法来统筹食品安全问题。她列出三条理由:
——食品卫生只是食品安全的一个部分。从横向来看,安全包括卫生、质量,比如前几年发生的“毒奶粉”事件,奶粉本身不存在卫生问题,却存在质量问题。这种情况,食品卫生法无法涵盖。纵向来看,安全包括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其中相当多的环节都是食品卫生法“鞭长莫及”的;
——用“安全”的概念来全面统筹,有利于减少矛盾。用整体的安全来完善监督机制,有利于建立一步到位的合理的监督机制。
——卫生部门医疗保障的任务已经相当繁重,监管像食品安全这么重要、复杂而工作量又相当大的工作,是否有精力和人力?
大家较一致的看法是,食品卫生法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仅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发生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进行规定。而食品安全概念能够涵盖从农田到......余下全文>>
六: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最新食品安全法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本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所以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日期是2015年10月1日,同时旧版安全法作废。
八:2015新版《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实施 有哪些规定
新版食品安全法内容较多,主要分十章内容,不再一一列出,详情请见附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四节 特殊食品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九: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02-4-2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001年10月27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004年8月28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003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004年修订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食盐专营办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盐业管理条例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农药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种畜禽管理条例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十: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什么区别
《食品安全法》是针对以下的活动: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要是主要针对农产品的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