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信用等级的等级分类
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A级信用最高,D级信用最差。 考评分在95分以上的,为A级。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认定为A级:(一)具有涉嫌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至评定日仍未结案或已结案但未按照税务机关处理决定改正的;(二)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新发生欠缴税款情形的;(三)不能依法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的;(四)评定期前两年有税务行政处罚记录的;(五)不能完整、准确核算应纳税款或者不能完整、准确代扣代缴税款的。 通过对评定指标进行考评考评分在60分以上95分以下的,为B级。但至评定日为止有新发生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自评定日起向前推算两年内发生,至评定日尚未清缴的),不具备评定为B级纳税人的资格。对办理税务登记不满两年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视为B级管理。 考评分在20分以上60分以下的,为C级。特殊情形,考评分超过60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一律定为C级:(一)依法应当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二)评定期内同时具备按期纳税申报率在90%以下,纳税申报准确率在70%以下,应纳税款按期入库率在80%以下,代扣代缴申报准确率在80%以下,代扣代缴税款入库率90%以下的;(三)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且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四)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一年内两次不能按期抄报税的;(五)应税收入、应税所得核算混乱,有关凭证、账簿、报表不完整、不真实的。 考评分在20分以下的,为D级。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行计分考评,一律定为D级:(一)具有涉税犯罪嫌疑,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尚未结案的;(二)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行为记录的;(三)骗取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多缴税款退回的。
二:纳税信用级别评定有哪些标准
纳税信用级别设为A.B.C.D四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二)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三)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三:税务信用等级评定,企业要提供资料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规定, 纳税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纳税信用管理遵循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分级分类、动态调整的原则。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
因此,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由税务机关主动评定,未要求企业提供资料。
四:纳税信用级别评定有哪些标准
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 直接判级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 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五:如何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扩大社会效应。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微博等各种媒体结合税法宣传,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宣传,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精神实质、各个等级的评定标准以及奖惩措施告知纳税人,并由专人负责宣传和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有关询问,使广大纳税人积极配合、参与、支持纳税信用评定工作,提高纳税人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认识。
二是领导加强重视,协调统筹安排。从全局的角度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把评定工作落到实处。 分管局领导亲自抓,各科室部门协作,严把重点环节。区局办税服务厅及时与市局纳税服务处进行沟通联系,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相关权限的设置进行明确。
三是实时通报进度,落实责任到位。加强工作认识,及早制定计划,及早开展评定工作,及时通报跟进各分局进展情况。通过对纳税人提供材料进行客观分析,综合信息系统各项数据进行评分,落实信用评定工作。
四是严格纳税信用评定管理,确保信用评定公平公正。加强与国税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与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严格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纳税信用评定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加强评定组织,落实评定程序,结合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工作,全面掌握纳税人的情况,确保评定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评定结果具有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对拟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和评定为A级纳税人的名单对外公布,接受纳税人的监督,认真对待基层和纳税人的各种意见和反映,不断改进和完善评定工作,促进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也鼓励了纳税人诚信纳税的积极性,提高A级纳税人的社会信用度,促进社会各界和纳税人提高自身纳税信用意识。
五是健全纳税信用分析制度,实现纳税信用的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的纳税信用等级,区分不同风险级别,实施分类管理。对A级纳税人,依法落实鼓励政策,提供更多纳税服务上的优惠和便利,如纳税人享受绿色通道办理涉税事宜等;对D级纳税人,则实行严格的监管措施和实施必要的处罚,增加其逃税成本,使纳税人体会到不依法纳税的高昂代价,促进纳税人向高信用等级发展,发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税收工作服务的作用。
六:如何提高纳税信用等级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意思就是说,人不讲诚信,就不能立身处事。同样,经商办企业不诚信经营,也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有那么严重吗?当然有啊。您没见全国各地都在宣传诚信,“百城万店无假货”,“质量信得过单位”,哪样不是讲诚信。马斌今天要讲讲纳税的信用等级。咱可不赶时髦,咱可是响应国家号召宣传税法。
采访: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副司长 任荣发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依法将纳税人评定为不同的纳税信用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和服务的制度。建立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制度是加强税收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需要,也是建设良好的诚信社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税收管理上实行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制度,既可以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和实施有针对性的税收征管,又可以促进纳税人自觉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
马斌:参加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可不分你的出身,只要是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都可以参加评定。
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出台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按照纳税信用的高低分为A、B、C、D四级。在评定的内容和标准上具体设置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和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五个大的指标。指标累计值为100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内容分值进行分解细化。
如果您的考评分在95分以上的,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被评为A级:评定期内无偷税、无逃避追缴欠税、无骗取出口退税、无抗税、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评定期前两年无税务行政处罚记录;评定期内无新发生欠缴税款情形;能依法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能完整、准确核算应纳税款或者完整、准确核算代扣代缴税款;经税务稽查、纳税评估或者税收审计,在评定期内无问题的。
考评分在60分以上95分以下的,为B级;
考评分在20分以上60分以下的,为C级;
考评分在20分以下的,为D级。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进行计分考评,一律定为D级:具有涉税犯罪嫌疑,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尚未结案的;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行为记录的;骗取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多缴税款退回的。
马斌:咱还是多拿几个A吧,看着也好看,听着也好听。不过这A也不是那么容易得到。凡事都得讲个规矩,有个程序吧,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哪能说评谁就评谁。
全国税务机关按照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开展评定工作,为了坚持评定结果的唯一性和权威性,实行国税和地税共同评定。程序是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由省一级或者市(地)一级或者县(市)一级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评定,两个年度评定一次。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以日常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为基础,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考评,主管国税局、地税局对各自初步确定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按照从低原则初步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核定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分别由主管税务机关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征求纳税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同时,各级税务机关可以选择适当方式将A级纳税人的名单予以公告。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实施动态管理。A、B、C级纳税人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即降低为相应的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余下全文>>
七:企业的分支机构参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吗
设有总、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其分支机构单独申报纳税的,总、分支机构均应分别参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分支机构不单独申报纳税的,分支机构不能参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是否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范围,由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确定。
八: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性?
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地涉税服务及税收征管措施,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实现纳税人自觉诚信纳税,提高依法纳税的遵从度,营造和谐、良好的纳税环境。
九:如何查询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信用等级 5分
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B级 什么意思呢?有什么说法吗?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是税务机关针对企业开展的一项评定纳税信用的工作,分成A、B、C、D四级。A级企业最好,D级最差。一般说来,A级企业在管理措施上有一定的优惠倾斜,C、D级特别是D级则是税务机关重点关注对象。B级纳税人所占比例最大,绝大多数企业都是B级。应该来说只要不是C、D级企业都不太会有什么问题,不会影响纳税核定,也不要罚款。不过你们这顶纳税信用等级的B级只针对08-09年度而言,并没有考虑到你们2010年的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