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公民观后感

一:从心理学的角写十二公民观后感

当12名陪审团成员刚刚走进会场的时候,估计除了带有特殊使命的8号陪审员(就是何冰饰演的角色),其余各位都并没有将这场讨论当回事。他们或主动或被迫来到这里,只希望迅速达成一致,赶紧散伙各回各家。

正如人际心理学所讲:我们永远无法直接观察另一个人的内部状态,也永远不知道真实的对方是什么,我们对他人的理解,反应了我们对自己内部体验的理解。有限的证词和背景资料,无法还原真实的弑父嫌疑人的全部,所以,其激发出的陪审员们对富二代的分析,多多少少承载了他们自己的人生经验。

或许正因为如此,当讨论持续深入,参与者越来越多卷入个人经验的时候,对案情的讨论,仿佛成为对各自陪审员人生经验的讨论,因此出现更多的推己及人,甚至情绪冲突。

比如,当11:1的局势僵持不下,第一个站出来对何冰表示支持的急诊科医生。他不赞同无罪的观点,但是却赞同何冰的态度,因为,面对工作当中遇到脑死亡的病人,生命虽然已经不可逆,但要同意家属放弃治疗的建议,仍然觉得非常艰难,所以觉得应该尊重生命。

比如,第一个改变投票倾向的空巢老人,他改变想法是因为对案例有更深刻的理解了么?并不是,而是早年自己和父母被打成右派天天遭批斗搞得不想活下去的经历被唤醒,想起曾经站出来鼓励他的人,由此推及:如果富二代真的没罪,只要有人站出来说一句话,他就有可能活。

比如,那个长着黑社会的脸说话很少却很冲的陪审员,一度情绪激动,因为他曾经因为冤判在监狱中度过一年半的时光。一个人被判了八年,到一年六个月的时候和你说你是被冤枉的,一年半什么概念?进去容易,出来就难了,谁管你冤不冤,你毕竟是蹲过大牢的人,有嘴都说不清楚。所以他坚信,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对于当事人就是一万的影响。

比如,当陪审团陷入对证人证词的质疑,也有人跳出来表达对老头的理解。老头并不是想要说谎,只是为了得到重视,因为它第一次被人拜访,第一次上电视,他知道有人在拍他,他说话紧张,这个瘸腿老头,之前从来没人注意,没人关心。所以当面对镜头的时候,他不能不说话,他得说,他得站起来,并且得让自己相信自己说的话。

如果说这几个陪审员的自我暴露或多或少和案情本身还有点关系,你会发现那个大学保安和小卖部老板的交锋,仿佛和剩下的人完全没有关系,处理的都是从外面带进的“个人恩怨”。作为小卖部的老板,不仅需要无条件支持学校的各种有道理没道理的要求,还要在学校内部和保安斗智斗勇,一切为了生计,憋屈了一辈子。他说:动不动就让我配合,谁配合过我呀?我说的话你们听得见吗,全都听不见!

而从始至终,以毒舌和难搞的形象贯穿始终的3号陪审员(韩童生),与其说他是在表达对富二代的控诉,不如说是在表达对自己的父子关系的哀叹,“我不管他爹是一什么样的人,他是遗弃了自己的孩子,不遇到天大的难处谁会舍得把自己的亲儿子给扔了?你们有人问过这当爹的一句吗?就算一个人曾经犯过罪,就不能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吗?我儿子十六岁那年和我吵过一架,我动手了,打那时候起,六年没回来,一个电话没有”,所以,起早贪黑的辛苦不知道是为了啥。

最后,他们达成了一致,而投票的场景,已经泣不成声,走出模拟法庭,我们看到了他们和自己的和解,比如,父亲和孩子相拥,保安为小卖部老板扶起倒地的车子……

可以说,审判的游戏已经结束,但当陪审团们从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每个人的内心世界已经不一样,因为曾经内心的伤痛得以释放,而曾经的创伤,也因为经历了审判过程中的抽丝剥茧,完成了压抑情绪的释放和对过去的替代性弥补,从而,他们自己的生命会得到升华。

或许,这并不是一场补考,而是一场生命的馈赠......余下全文>>

二:12公民观后感 100分

前天看完了电影《十二公民》,感觉已经好久没有看到过这种能让人花时间思考的影片了,影片中,十二位陪审团的成员,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有数学老师,有的士司机,有房地产的老板,有学校门口卖杂货的,有做保安的,这样一个群体,组成的陪审团,在辩论中,各自都从自己的角度发表自己的看法。匝一看,应该是公正公平的判决方式。但是,电影一开始,就冾如现实中一样,表现出社会底层人员思考问题简单,对生命的冷漠,甚至把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当成儿戏,花一小时去辩论是浪费时间。辩论开始,是十一比一的这样一个局面,判定被告有罪。但是在8号陪审员抽丝剥剪的方式下,一条一条的将各种证据找出疑点,一条一条的反驳,最终以12票通过,判定被告无罪。

电影结束,留给观众的, 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但是,从电影中我却感到一个更令人不安的想法,那就是这种西方式的大陪审团制度,本身也存在一个很大的漏洞。首先,组成陪审团的人员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文化层次,也是各不相同。那么,在陪审团辩论中,那些思考不严谨、想法不周全的陪审团人员,可以直接被驳倒,直至忽略。最后留下的,就只能听见社会精英的声音。在辩论当中,社会精英们可以指鹿为马,把白说成黑,因为剩下的人,根本不够成辩论桌上的对手。最后,那个被告,是否有罪,就成了某些社会精英的意识形态当中的观点,可以翻云覆雨。其次,那些暴戾的犯罪分子,在被社会精英们翻云覆雨的辩论后,重新走入社会,又成为了这个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但这却已经超出了社会精英考虑的范畴,社会精英们只是考虑辩论桌上的胜负。

这部电影,留给我的,想法很混乱,如何才能找到个正确的办法,毫无头绪。也许这正是导演们留给观影者的问题。

三:十二公民法律方面的观后感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意义重大.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做这个报告会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人员,不仅如此,他们都是拥有自己美好青春的三位年轻青年.他们为我们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又是如何的后悔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哀.

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

听了今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没能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法律意识,首先应组织未成年人系统学习法律,多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重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调解自己的情绪,加强自己抗挫能力的培养,以适应社会上各种环境的考验。因为,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的时期,他们已开始产生强烈的独立意识,不想事事依赖成人,想独立去处理一些问题,但是,他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又跟不上独立意识的发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执使自己的行动带有很大盲目性,这就需要我们成人对他们进行整体引导,逐步提高他们能分析和去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十二公民观后感 结合九型人格的

在公民公共生活中,由于个人的行为会影响他人的生活,因此约束个人行为的公共生活规则很多。其中,法律是最权威的规则,它既有国家强制性,又有普遍约束力;它不仅确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共生活准则,引导人们自觉守法,自觉维护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而且通过制裁破坏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强制人们遵守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只有、社会和公民都具有明确的公共生活规范意识,并自觉地遵守公共生活准则,才能建立起和谐的现代生活方式。

根据法律的规范作用的指向和侧重,可以将公共生活中法律规范的作用分为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

(一)指引作用

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为人们提供一种既定的行为模式,从而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作用。指引作用是法律最首要的作用。法律的首要目的并不在于制裁违法行为,而是在于引导人们正确的行为,合法地参与社会生活。法律的指引作用主要是通过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三种规范形式实现的。与之相应的指引形式分别为授权性指引、禁止性指引和义务性指引。

授权性指引是指运用授权性法律规范,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或者有权做什么;禁止性指引是指运用禁止性法律规范,告诉人们不得做什么;义务性指引是指运用义务性法律规范,告诉人们应当或者必须做什么。

(二)预测作用

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与后果。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特定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预测,从而自觉、自主地调整自己的行为,使之更加符合法律的规定。这样就可以减少和化解一些矛盾和纠纷,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法律的预测作用有助于全社会确立正常的法律意识,自觉服从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同时,法律的预测作用对于法的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评价作用

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的作用.法律的评价客体是人们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人们,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法律评价的标准是合法与不合法.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由于强调其“依法行政”、“依法”等,所以其公职行为必须要有法律上的根据.对其行为的评价标准就是合法与不合法.他们的公职行为只有合法,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否则就是非法,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社会民众来说,法律对其要求是不能违反法律,只要违反了法律规定,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行为评价标准有法律、道德、纪律等,它们是可以同时适用的.但应该注意的是,既不能用法律评价取代道德评价、纪律评价,也不能用道德评价、纪律评价代替法律评价.

(四)强制作用

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能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违法和犯罪,保障自己得以实施的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障,没有强制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就会降低,预测作用就会被怀疑,评价作用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意义,教育作用的效力也会受到严重影响。法律强制的主体是国家、社会成员与社会组织.国家是强制的主动主体,作为被强制对象的社会成员或社会组织则是被动主体。法律的强制手段是国家强制力,包括、法庭,监狱等。法律强制的目的在于实现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即实施法律,确保法律的应有权威,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正义。从强制作用的角度看,法律对于义务者来说是一种强制约束,对于权利者来说则是一种强制保障。

(五)教育作用

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通过其规定和实施而影响人们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引导人们依法行为的作用。

法律的教育作用的实......余下全文>>

五:电影(十二公民)1800字观后感 10分

影评都是每个人看完之后最深的感触,不是自己的要来何用?去豆瓣吧,那里很多“影评人”

六:《十二公民》600字影评怎么写

学生时代看《十二怒汉》之前,读过大篇溢美之词,看完倒有点不过如此的感觉,好是好,但似乎没那么神。这次抱着“翻拍能有多厉害,中国又没陪审团”的心态,《十二公民》让我大大吃了一惊。论品质,像看完一部精彩的动作片一样酷爽,而回味有限,大致是四星,之所以给足满分,就像片里的诸位“陪审员”一开始那样,是体验超出了预期,把感性经历当做了判定标准。此外还有种新鲜感,英美剧的法庭戏看多了,而一群中国人为了这个唇枪舌战,的确是首见,算是一种没有特效的电影奇观吧。

剧作的本土化并不是简单的照搬,这也可以理解,国情不同,但主创挑战而非模拟经典的努力也是显而易见的。除了案件的大量细节和话剧式的故事格局,不少微妙之处都做了改头换面,连整个故事前提,也成为一群家长的齐聚,赋予他们一个共同的价值观交集。有影评指出,这样的身份设定是硬伤,因为大学生来自五湖四海,家长很难聚到一块,不如改成学生自行拉来亲戚熟人更妥当,说的固然在理,但如此一来就失去了上述共性,很多以情动人的“在座各位的孩子……”(请无视干爹)就无从发挥。多位陪审员反复强调,他们是为了孩子,才来这么一场假戏真做的讨论,若不是家长,这个最强的动机支撑就垮了。

前几年在天涯看到一个贴,说是不要再自称老百姓了,我们是国家的公民,要享有公民权利云云,但公民到底需要承担何种责任,帖子里吵成一团也没说出个所以然。《十二公民》强调了公民这个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字眼,向我们示范公民的重要义务之一,就是积极、客观地参与公共事务,并且不因个人的情感左右妨碍客观判断,这也是西方陪审团制度赖以维系的前提。当然,这场示范最终仍要落足到主旋律上来,由一位最终揭晓是检察官的成员来挑头和维持,并且在片尾打出冤案昭雪的字幕,表明伟光正的法律工作者和没有陪审团的中国法律足够主持公道,不过这并无损于影片的示范价值,而且主旋律的私货也夹的毫不拙劣,颇有点正能量效应。

大概看到一半的时候,我有个很强烈的感觉,这片在普及合理怀疑的法理之外,还有一层使命,就是促进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解。每位陪审员都代表了一个特定的人群,而人人心里都藏着疙瘩,一开始礼让三分,一团和气,故事节奏也较缓,等到讨论关键证据,顿时观念碰撞激烈,处处针尖对麦芒。这群人包含了巨富、中产、公务员和底层混混等,社会阶层跨度大,价值观分歧明显,社交交集小,平日里做酒肉朋友互相倾诉的机会几乎为零,难得的机会齐聚一堂,开诚布公,交流三观,抹平偏见,消除心魔。影片采用了一种客观的立场,个人记忆可能对履行公民责任感有所助益,如曾被打成右派的老人,也可能构成阻挠,例如那父子不合的出租司机。他们因为这样那样的个人原因,做出有罪与否的判断,但最终都回归了理性。植入大量社会时代话题也是出于同样的目的,对“干爹”、富二代的仇视,对外地打工者的歧视,最终都被理性压倒,委婉地对大众的有色眼镜做出批判。按照普法路线,故事应该定格在司机举起的手就结束,而影片又加了一段人人互助互爱的五讲四美宣传片,也是对和解主题的体现。

抛开那些强调法理、揭示社会面貌的部分,这也是一部相当好看引人的商业片,很多特效大片到了文戏就让人昏昏欲睡,而《十二公民》能从头至尾使人保持兴奋。从这个角度来看,比花大钱看3D大片更值。只要你不是太懒得动脑,这里头获得的智力愉悦,一点也不比那些悬疑经典差。只是现如今,大部分观众已经习惯了只为巨星和巨额投资买票,该片的商业前景注定无法乐观。但我还是希望大家能去看一看,在这个时代,一部翻拍经典又受制诸多的中国电影,能拍成这样已是殊为不易了。...余下全文>>

七:十二怒汉和十二公民应该看哪个

都不错 先看12怒汉吧

八:《十二公民》这部的影评怎么写,从未写过,不会啊,求原创3000字左右。求(╥﹏╥)!

学生时代看《十二怒汉》之前,读过大篇溢美之词,看完倒有点不过如此的感觉,好是好,但似乎没那么神。这次抱着“翻拍能有多厉害,中国又没陪审团”的心态,《十二公民》让我大大吃了一惊。论品质,像看完一部精彩的动作片一样酷爽,而回味有限,大致是四星,之所以给足满分,就像片里的诸位“陪审员”一开始那样,是体验超出了预期,把感性经历当做了判定标准。此外还有种新鲜感,英美剧的法庭戏看多了,而一群中国人为了这个唇枪舌战,的确是首见,算是一种没有特效的电影奇观吧。

剧作的本土化并不是简单的照搬,这也可以理解,国情不同,但主创挑战而非模拟经典的努力也是显而易见的。除了案件的大量细节和话剧式的故事格局,不少微妙之处都做了改头换面,连整个故事前提,也成为一群家长的齐聚,赋予他们一个共同的价值观交集。有影评指出,这样的身份设定是硬伤,因为大学生来自五湖四海,家长很难聚到一块,不如改成学生自行拉来亲戚熟人更妥当,说的固然在理,但如此一来就失去了上述共性,很多以情动人的“在座各位的孩子……”(请无视干爹)就无从发挥。多位陪审员反复强调,他们是为了孩子,才来这么一场假戏真做的讨论,若不是家长,这个最强的动机支撑就垮了。

前几年在天涯看到一个贴,说是不要再自称老百姓了,我们是国家的公民,要享有公民权利云云,但公民到底需要承担何种责任,帖子里吵成一团也没说出个所以然。《十二公民》强调了公民这个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字眼,向我们示范公民的重要义务之一,就是积极、客观地参与公共事务,并且不因个人的情感左右妨碍客观判断,这也是西方陪审团制度赖以维系的前提。当然,这场示范最终仍要落足到主旋律上来,由一位最终揭晓是检察官的成员来挑头和维持,并且在片尾打出冤案昭雪的字幕,表明伟光正的法律工作者和没有陪审团的中国法律足够主持公道,不过这并无损于影片的示范价值,而且主旋律的私货也夹的毫不拙劣,颇有点正能量效应。

大概看到一半的时候,我有个很强烈的感觉,这片在普及合理怀疑的法理之外,还有一层使命,就是促进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解。每位陪审员都代表了一个特定的人群,而人人心里都藏着疙瘩,一开始礼让三分,一团和气,故事节奏也较缓,等到讨论关键证据,顿时观念碰撞激烈,处处针尖对麦芒。这群人包含了巨富、中产、公务员和底层混混等,社会阶层跨度大,价值观分歧明显,社交交集小,平日里做酒肉朋友互相倾诉的机会几乎为零,难得的机会齐聚一堂,开诚布公,交流三观,抹平偏见,消除心魔。影片采用了一种客观的立场,个人记忆可能对履行公民责任感有所助益,如曾被打成右派的老人,也可能构成阻挠,例如那父子不合的出租司机。他们因为这样那样的个人原因,做出有罪与否的判断,但最终都回归了理性。植入大量社会时代话题也是出于同样的目的,对“干爹”、富二代的仇视,对外地打工者的歧视,最终都被理性压倒,委婉地对大众的有色眼镜做出批判。按照普法路线,故事应该定格在司机举起的手就结束,而影片又加了一段人人互助互爱的五讲四美宣传片,也是对和解主题的体现。

抛开那些强调法理、揭示社会面貌的部分,这也是一部相当好看引人的商业片,很多特效大片到了文戏就让人昏昏欲睡,而《十二公民》能从头至尾使人保持兴奋。从这个角度来看,比花大钱看3D大片更值。只要你不是太懒得动脑,这里头获得的智力愉悦,一点也不比那些悬疑经典差。只是现如今,大部分观众已经习惯了只为巨星和巨额投资买票,该片的商业前景注定无法乐观。但我还是希望大家能去看一看,在这个时代,一部翻拍经典又受制诸多的中国电影,能拍成这样已是殊为不易了。...余下全文>>

九:十二公民电影影评视听语言分析

当12名陪审团成员刚刚走进会场的时候,估计除了带有特殊使命的8号陪审员(就是何冰饰演的角色),其余各位都并没有将这场讨论当回事。他们或主动或被迫来到这里,只希望迅速达成一致,赶紧散伙各回各家。

正如人际心理学所讲:我们永远无法直接观察另一个人的内部状态,也永远不知道真实的对方是什么,我们对他人的理解,反应了我们对自己内部体验的理解。有限的证词和背景资料,无法还原真实的弑父嫌疑人的全部,所以,其激发出的陪审员们对富二代的分析,多多少少承载了他们自己的人生经验。

或许正因为如此,当讨论持续深入,参与者越来越多卷入个人经验的时候,对案情的讨论,仿佛成为对各自陪审员人生经验的讨论,因此出现更多的推己及人,甚至情绪冲突。

比如,当11:1的局势僵持不下,第一个站出来对何冰表示支持的急诊科医生。他不赞同无罪的观点,但是却赞同何冰的态度,因为,面对工作当中遇到脑死亡的病人,生命虽然已经不可逆,但要同意家属放弃治疗的建议,仍然觉得非常艰难,所以觉得应该尊重生命。

比如,第一个改变投票倾向的空巢老人,他改变想法是因为对案例有更深刻的理解了么?并不是,而是早年自己和父母被打成右派天天遭批斗搞得不想活下去的经历被唤醒,想起曾经站出来鼓励他的人,由此推及:如果富二代真的没罪,只要有人站出来说一句话,他就有可能活。

比如,那个长着黑社会的脸说话很少却很冲的陪审员,一度情绪激动,因为他曾经因为冤判在监狱中度过一年半的时光。一个人被判了八年,到一年六个月的时候和你说你是被冤枉的,一年半什么概念?进去容易,出来就难了,谁管你冤不冤,你毕竟是蹲过大牢的人,有嘴都说不清楚。所以他坚信,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对于当事人就是一万的影响。

比如,当陪审团陷入对证人证词的质疑,也有人跳出来表达对老头的理解。老头并不是想要说谎,只是为了得到重视,因为它第一次被人拜访,第一次上电视,他知道有人在拍他,他说话紧张,这个瘸腿老头,之前从来没人注意,没人关心。所以当面对镜头的时候,他不能不说话,他得说,他得站起来,并且得让自己相信自己说的话。

如果说这几个陪审员的自我暴露或多或少和案情本身还有点关系,你会发现那个大学保安和小卖部老板的交锋,仿佛和剩下的人完全没有关系,处理的都是从外面带进的“个人恩怨”。作为小卖部的老板,不仅需要无条件支持学校的各种有道理没道理的要求,还要在学校内部和保安斗智斗勇,一切为了生计,憋屈了一辈子。他说:动不动就让我配合,谁配合过我呀?我说的话你们听得见吗,全都听不见!

而从始至终,以毒舌和难搞的形象贯穿始终的3号陪审员(韩童生),与其说他是在表达对富二代的控诉,不如说是在表达对自己的父子关系的哀叹,“我不管他爹是一什么样的人,他是遗弃了自己的孩子,不遇到天大的难处谁会舍得把自己的亲儿子给扔了?你们有人问过这当爹的一句吗?就算一个人曾经犯过罪,就不能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吗?我儿子十六岁那年和我吵过一架,我动手了,打那时候起,六年没回来,一个电话没有”,所以,起早贪黑的辛苦不知道是为了啥。

最后,他们达成了一致,而投票的场景,已经泣不成声,走出模拟法庭,我们看到了他们和自己的和解,比如,父亲和孩子相拥,保安为小卖部老板扶起倒地的车子……

可以说,审判的游戏已经结束,但当陪审团们从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每个人的内心世界已经不一样,因为曾经内心的伤痛得以释放,而曾经的创伤,也因为经历了审判过程中的抽丝剥茧,完成了压抑情绪的释放和对过去的替代性弥补,从而,他们自己的生命会得到升华。

或许,这并不是一场补考,而是一场生命的馈赠…......余下全文>>

十:结合十二公民谈谈对法律的认识

在公民公共生活中,由于个人的行为会影响他人的生活,因此约束个人行为的公共生活规则很多。其中,法律是最权威的规则,它既有国家强制性,又有普遍约束力;它不仅确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共生活准则,引导人们自觉守法,自觉维护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而且通过制裁破坏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强制人们遵守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只有政府、社会和公民都具有明确的公共生活规范意识,并自觉地遵守公共生活准则,才能建立起和谐的现代生活方式。

根据法律的规范作用的指向和侧重,可以将公共生活中法律规范的作用分为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

(一)指引作用

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为人们提供一种既定的行为模式,从而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作用。指引作用是法律最首要的作用。法律的首要目的并不在于制裁违法行为,而是在于引导人们正确的行为,合法地参与社会生活。法律的指引作用主要是通过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三种规范形式实现的。与之相应的指引形式分别为授权性指引、禁止性指引和义务性指引。

授权性指引是指运用授权性法律规范,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或者有权做什么;禁止性指引是指运用禁止性法律规范,告诉人们不得做什么;义务性指引是指运用义务性法律规范,告诉人们应当或者必须做什么。

(二)预测作用

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与后果。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特定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预测,从而自觉、自主地调整自己的行为,使之更加符合法律的规定。这样就可以减少和化解一些矛盾和纠纷,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法律的预测作用有助于全社会确立正常的法律意识,自觉服从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同时,法律的预测作用对于法的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评价作用

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的作用.法律的评价客体是人们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人们,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法律评价的标准是合法与不合法.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由于强调其“依法行政”、“依法司法”等,所以其公职行为必须要有法律上的根据.对其行为的评价标准就是合法与不合法.他们的公职行为只有合法,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否则就是非法,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社会民众来说,法律对其要求是不能违反法律,只要违反了法律规定,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行为评价标准有法律、道德、纪律等,它们是可以同时适用的.但应该注意的是,既不能用法律评价取代道德评价、纪律评价,也不能用道德评价、纪律评价代替法律评价.

(四)强制作用

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能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违法和犯罪,保障自己得以实施的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障,没有强制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就会降低,预测作用就会被怀疑,评价作用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意义,教育作用的效力也会受到严重影响。法律强制的主体是国家、社会成员与社会组织.国家是强制的主动主体,作为被强制对象的社会成员或社会组织则是被动主体。法律的强制手段是国家强制力,包括警察、法庭,监狱等。法律强制的目的在于实现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即实施法律,确保法律的应有权威,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正义。从强制作用的角度看,法律对于义务者来说是一种强制约束,对于权利者来说则是一种强制保障。

(五)教育作用

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通过其规定和实施而影响人们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引导......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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