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一:如何申请创业就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可比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3年内免收和暂停各类收费,并按照企业实缴地方税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为2万元。

需要提交的内容:注册营业执照,项目报告,毕业证明,公司股东状况,创业培训证明,创业担保证明,法人资料等。一般情况下是到劳动保障厅先进行创业培训,然后他们会指导你去办理。

二:领取创业补贴必需满足的条件

初创企业补贴从现行的按每户企业为计算单位,变为按创业人员为计算单位给予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经申请并验证身份证明及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给予企业5000元初创补贴;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审核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每名合伙人计发5000元、合计不超过5万元给予企业初创补贴。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只能申请一次初创企业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从现行的按每吸纳1名户籍失业人员补贴1000元提高为按吸纳户籍人员就业人数分档发放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申请并验证身份证明、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怎么填

很简单 你可以根据学校的通知和申请表的内容填写

参考以下模板

关于2012届未就业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通知

各院(系)、毕业生班级:

为帮助我校2012届未就业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学校将对这部分毕业生发放一定的求职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求职补贴发放范围

截至2012年6月1日仍未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2012届毕业生(必须为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求职补贴的用途和发放原则

求职补助主要用于未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求职补贴的申请和发放必须严格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求职补贴的申报和发放安排

(一)申请时间安排

1、申请、填表阶段:6月1日--5日。请符合申报条件毕业生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job.gdupt.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申请表《2012届未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上交院(系)审核。

2、资料审核阶段:6月6日--9日

6月6日-7日:各院(系)对毕业生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的材料交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杨意老师处(请注意:请将毕业生学费存折账号一并汇总上报)。

6月8日-9日: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合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审。

3、审核结果公示阶段:6月10日--12日,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通过学校主页和毕业生就业服务网同时对审核通过符合发放条件的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

4、公示后的后续工作处理阶段:6月13-14日

(二)求职补贴发放安排

求职补贴将于6月18日前后通过学生存折账号发给到通过审批和公示的毕业生。

给未就业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是学校实施就业“双困生”帮扶计划的重要举措。各院(系)必须高度重视,严格审查和把关,要将求职补贴发放到真正有需要的毕业生手中,防止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领取补助等现象出现。

附件: 2012届未就业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

四:创业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满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的实施意见》(满政[2008]26号),结合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我局内部职能分工,现就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制定如下工作程序:

1、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河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调查认定表》,也可从河北劳动保障网免费下载。

2、生源地(我省范围内)县级民政部门负责认定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协助做好相关工作。《河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调查认定表》有严格规范的格式,县、乡、村三级都需认定。

3、应届高校毕业生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再就业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4、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工作。

5、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时间为毕业后第二年1—6月,每月10日(遇公休日顺延)前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初次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应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4)困难家庭证明文件;

(5)档案。

6、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提出申请当月起计发失业补助金。

7、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职业指导、职业培训,以及家庭经济变化等情况,每月 10—15日必须持身份证和《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经办机构签字认证,否则,失业补助金不予发放。

8、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单证,高校毕业生凭单证到指定银行(中国银行满城支行)领取。

9、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我县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345元/人.月的90%,即311元/人.月(不低于同级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五:以创业带动就业?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把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摆到就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是在总结我国近年来就业工作的实践,深入认识扩大就业的规律,科学分析我国就业形势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第一,这是针对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呈下降趋势的特点提出来的。近年来,由于经济结构的升级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我国经济增长吸纳劳动力的作用有所减弱。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九五”时期,国内生产总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能带动90多万人就业,到“十五”时期,下降到仅能带动80多万人就业。因此,在当前的经济结构下,即使保持同样的发展速度,经济对就业的吸纳能力越来越有限,仅仅依靠经济增长来扩大就业,显然是不够的。尤其是在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情况下,更要强调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形成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第二,这是依据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提出来的。劳动者在创业的时候,不但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还可以通过合伙创业、组建公司等方式带动更多的人就业,培养和造就更多的创业主体。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分流时,许多下岗职工不是等着国家或企业给自己重新分配岗位,而是勇敢地走出去,艰苦创业,不但自己当上了创业者,还带动或帮助同自己一起下岗的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劳动保障部门近年来组织创业培训的实践证明,在目前我国的经济结构下,一个职工创业一般可以带动五个职工实现就业。

第三,这是着眼鼓励劳动者积极创业提出来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普查,我国每千人拥有的企业数量只有2.5个,比一般发展中国家还少22~27个左右。企业数量少,就业的容量当然也就小。目前,不论是学有所长的大学毕业生,还是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年轻打工者,就业时多数都是托亲靠友,希望能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很少有人主动地去创业、去办企业。教育部统计表明,2005年自主创业的本科毕业生只占毕业生总数的0.4%。北京作为全国的“人才大本营”,在2006年17.5万名高校毕业生中,选择自主创业的也仅有146人,不到毕业生总数的0.1%。这表明我国新成长劳动力的创业精神还很不适应扩大就业的要求,必须鼓励全社会劳动者,特别是精力旺盛的青年人大胆创业。

为了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党的十七大报告从两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方面,要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政府要从鼓励劳动者创业出发,在税费征收、小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经营场地、工商管理等方面给创业者提供更多的方便,降低创业门槛,减少创业成本和风险,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要加快制定面向全体城乡创业者的优惠政策,扩大扶持创业的范围。另一方面,要加强就业观念教育。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越来越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劳动者要主动适应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趋势,通过劳务派遣、家政服务、承揽大公司的外包业务等多种形式,或实现就业,或组建公司去创业。除了这两个方面之外,党的十七大报告还强调要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创业培训是职业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要加强创业培训,创新培训方式,努力提高创业培训的成功率。

我国人口多,就业任务重,解决好就业是我们必须长期面对的重大民生问题。扩大就业,不仅要保持一定的经济发展速度,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劳动者尽可能多地提供就业岗位,更要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形成浓厚的创业氛围,鼓励开展各种类型的创业活动,使更......余下全文>>

六: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内容

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一)统一思想认识。创业是劳动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市场就业的重要形式。劳动者通过创业,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吸纳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促进了社会就业的增加。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利于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二)明确指导思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着手,逐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激情,增强创业意识,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三)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地方的优势产业、特色经济,确定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制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积极扩大创业领域。二、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四)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的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制定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五)改善行政管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对创业者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政府部门要及时受理,公平对待,限时答复。(六)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劳动者创业。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细化操作办法。多渠道筹集安排资金,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展开。要针对经营成本上升以及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的情况,兼顾行业稳定发展和结构调整升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扶持、保护创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鼓励创业企业扩大就业规模。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劳务输出地区要积极探索完善相关扶持政策。(七)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支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贷款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并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余下全文>>

七:怎样办创业补助金

您好!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您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两年内财政全额贴息)。对经营规模较好、带动就业人数达5人以上的城乡妇女,通过区妇联推荐后,贷款额度可适当放宽至8万元。若您是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人员(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还可以享受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优惠等。对于就业困难人员(指经劳动就业部门认定的),创业成功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可以获得一次性创业补贴。 您可以城镇失业人员或农村劳动者的身份申请贷款。如果您是城镇户口,需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湖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如果您是农业户口,您需先参加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在城区和各乡镇轮流举办的免费SIYB创业培训。 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具体程序如下: 1、由本人持营业执照、身份证件、《湖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创业培训结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社区)人社服务中心申报,递交书面申请和贷款审批表等资料,由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调查、初审; 2、将相关申报资料报送到区就业局,对借贷人和反担保人的资格、资料进行核实; 3、区财政局签署贴息和担保人资格认定意见,担保公司审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书; 4、由经办金融机构调查复审,签署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最后,真诚欢迎您加入到家乡的创业大军中来,祝您创业成功! 咨询电话:7816091(小额担保贷款) 劳动局 区人社局 7816035(创业培训)

八:大学生申领大学生创业补贴一万元

为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促进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力度,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29号),根据文件精神,现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项目、对象、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项目

(一)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1.补贴对象: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在穗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5000元。

3.申领所需提交的材料:

(1)《 年第 季度申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审批表》(附表1);

(2)自主创业人员的身份证、高校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申领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 年第 季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区)》(附表2)。

(二)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在穗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申领所需提交的材料:

(1)《 年第 季度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审批表》(附表3);

(2)自主创业人员的身份证、高校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申领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4)《 年第 季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区)》(附表4)。

(三)创业企业招用工补贴

1.补贴对象: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穗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且吸纳在穗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创业企业;毕业2年内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且吸纳毕业2年内本市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创业企业。

2.补贴标准: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依实际招用人数和所签劳动合同期限,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申领所需提交的材料:

(1) 《 年第 季度申领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审批表》(附表5);

(2) 《 年第 季度申领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花名册》(附表6);

(3) 身份证、高校毕业证复印件(新增人员);

(4) 申领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5)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之一的复印件。

(6) 《 年第 季度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区)》(附表7)送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组。

(四)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

1.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在穗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且吸纳毕业2年内在穗高校毕业生或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创业企业。

2.补贴标准:给予1000-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

(1)吸纳3-5人,补贴标准为1000元/户;

(2)吸纳6-10......余下全文>>

九: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这个政策是针对深圳人的,必须是深户才行,下面的解释里有:

1.初创企业:指在深圳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2.享受各类创业补贴政策的自主创业人员:指具有深圳市户籍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5年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以及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在毕业年度的。

十:论述以创业带动就业1500字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而高校毕业生更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双创”对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实现个人价值,推动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为此,国家从多方面为高校毕业生以及在校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扶持,如降低创业门槛、鼓励打造创业孵化器、建设众创空间、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等。同时,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数字技术对传统制造的渗透改造,以及一些新兴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持续兴起,也为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提供了极好机遇。

高校要以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对在校学生全覆盖,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注重打造知识完整链条。整合教务、就业、产业等资源,充分依托社会培训力量,建立层次分明、平台多样的菜单式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尤其关注创新意识以及创业实务、试验、能力等重要环节,为在校学生打造从产生创新创业想法到掌握相关实践知识的“闭环”。

——注重提供实践引导支持。通过设立引导性学分、选修课程、专业学位等方式,实现一、二课堂有效联动。充分利用校内的教学实验设备和场地,服务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发展,推动课堂创新向创业实践延伸。

——注重探索相关扶持政策。在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生休学创业基础上,通过不同课程的设置、考核方式的调整,实现在校学生“在读创业”。如,同济大学尝试改革本科工商管理专业的授课方式和考核方法,面向校内招收正在创业的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让学生实现创业、学业“兼得”,降低大学生创业的机会成本;推进“学时、学分、学位、学历”和“教师指导创新创业活动工作量”的“四学一量”改革,实现创新创业和人才培养融合;通过投资建设同济创业谷、弥补高校创新创业链条缺失的环节、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等举措,构建一整套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体系,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促进以创新为基础的创业、以创业为导向的创新。

各级政府应承担更多责任,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型创业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不断完善所需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不断清除制约“双创”的障碍,做好创业创新者的“后台服务器”。

——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高校毕业生创新型创业企业给予更多关注,开发针对该类企业的金融服务产品,帮助解决初创期“资金难”问题。

——鼓励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在采购商品和服务时,适当向高校毕业生创新型创业企业倾斜,帮助解决初创期“销售难”问题。

——完善新兴行业法律法规,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创新型创业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注重对该类企业的政策和法律实务培训,使其学会用法律保护智力成果。

提高政策的协调性和针对性,在高校毕业生创新型创业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实行相应的扶持政策。

在企业创立前,简政放权,降低行业准入门槛,简化资格审查和办理流程。试行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前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降低企业创立的时间成本。在企业孵化期,发挥种子基金的引导作用和政策性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推动创新型创业项目发展壮大,扶持创业者顺利度过孵化期。在企业成长期,政府可采取就业人员落户加分、员工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企业吸引优秀人才。并且与高校、科技园区联合搭建平台,推进扶持政策真正落地,为青年人创新创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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