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防水技术规程

一:求单层防水卷材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T-2013PDF电子版 20分

wenku.baidu.com/...8.html

二:屋面防水等级的最新规范

屋面防水等级分为Ⅰ~ Ⅳ,其中永久性工程分为Ⅰ级~Ⅲ级

Ⅰ级设防的是指特别重要,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如国家级国际政治活动中心,国家级博物馆、档案馆,国际机场,重要纪念性建筑,像人大会堂、国宾馆、国家图书馆、故宫博物馆等,影响国际声誉的建筑,一旦渗漏会造成珍藏物不可挽回的损失的使用场所和工业建筑仓库、实验室建筑,一旦渗漏就会造成严重灾害的建筑等,均属Ⅰ级设防,要求合理使用年限25年。

Ⅱ级设防是大部分,为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如城市中较大型的公共建筑、重要的博物馆、图书馆、医院、星级宾馆、影剧院、会堂、车站、大型厂房、恒温恒湿车间、实验室、别墅等,包括超过12层的高层建筑,合理使用年限为15年。

Ⅲ级指一般建筑,包括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普通住宅、一般办公楼、学校、旅馆等,合理使用年限10年。

Ⅳ级为临时永久建筑,如简易宿舍、车间础计划改建的临时防水的建筑,合理使用年限定为五年。

三:屋面防水等级的最新规范

屋面防水:I~IV级。(一级防水要求最高。)

I级,特殊工程。如国家档案馆,图书馆,安阳的中国文字博物馆,重要的实验室等。*合理使用年限:25年。

II 重要建筑和高层(包括小高层)如:人民医院,五星级饭店,年限:15年。

III一般工民建筑,如学校,办公楼等,年限:10年。

IV临时建筑,5年,楼上的回答还是值得相信的,当然,你也可以上网查。<回答仅供参考>。

四:屋面防水施工规范

屋面、厕浴间蓄、淋水试验抽检记录表 工 程 名 称××县中心大楼防水项目卫生间851涂料防水抽检次数1次施工自报蓄、淋水试验完成情况已经24小时的蓄水试验蓄、淋 水 试 验 记录有做1份蓄水试验记录蓄、淋水试验完成日期2003年11月05日监 督 站 抽 检 记 录防水项目楼层单 元 号部 位蓄、淋水时间检查结果屋 面 楼 地 面2层204卫生间11月4日8时至5日8时合 格3层301卫生间11月4日8时至5日8时合 格4层403卫生间11月4日8时至5日8时合 格5层501卫生间11月4日8时至5日8时合 格6层608卫生间11月4日8时至5日8时合 格7层705卫生间11月4日8时至5日8时合 格/ / 参加单位意见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 符合要求 签名: 2003年11月05日建设(监理)单位负责人: 符合要求 签名: 2003年11月05日监督站抽检人员: 符合要求 签名: 2003年11月05日蓄、淋水试验抽检结果监督站部门负责人: 2003年11月05日注:1、本表一式3份,施工、建设(监理)、监督站各1份。2、屋面全数检查,厕浴间按总间数15%抽查。

五:屋面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卷材防水反边高度不得小于多少

屋面防水层在高低跨和女儿墙根部向上翻起防止雨水进入的构造叫“泛水”,泛水高度从屋面完成面计算,不小于250mm。卷材收头俯可以翻至女儿墙顶平面或女儿墙挑口滴水下面。

六: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这个标准确实已经被替代下,下面的就是最新的标准,有地址,你可以去下载具体的内容,由于时间关系,我就不发到你的邮箱去了哦!

标准编号:GB 50207-2002

标准名称: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鸡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roof

替代情况:GB 50207-1994

实施日期:2002-6-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内容简介: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

参考资料:hi.baidu.com/...b.html

七:DBJ_01-93-2004_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现在还在实行么?

DBJ_01-93-2004是现行标准,还在执行。

八:屋面防水的规范做法有哪几种?

屋面防水的规范做法:

①出屋面管道补孔工作应在做屋面防水层前完成,包括穿层管补孔。并由专人负责,不得由管道工补孔,以确保修补质量。凿除预留四壁松动浮石,清除垃圾,底模必须支撑牢固,以保证补漏浆,不下坠。

②提前洒水湿润后,浇20㎜1:2水泥浆接浆,上浇C20加微膨胀剂细石砼,并要求浇筑密实。

③隔天在其表面上用防水油膏嵌缝,然后用1:2水泥砂浆与屋面找平,并在管道周边做“馒头”,在“馒头”与管道之间宜填嵌密封材料再做防水处理。

九:屋面防水的施工规范标准有那些!!!!急·谢谢

屋面防水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关于印关<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度、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山西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程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国家标准,编号为GB0207-2002,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3.0.6、4.1.8、4.2.9、4.3.16、5.3.10、6.1.8、6.2.7、7.1.5、7.3.6、8.1.4、9.0.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0207-94于2002年10月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这个是山西的!要根据你所在地是有小不同的!但是大体内容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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