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一: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549

下面的是具体的标准,内容比较多自己仔细看咯: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活饮用水 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 type of water supply

3.2.1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3.2.4 分散式供水 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3 常规指标 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3.4 非常规指标 non-regular indices

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4.1.1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4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1.5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4.1.6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

4.1.7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4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1、表2和表3执行。

4.1.8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4.1.9 当......余下全文>>

二:饮用水的水质标准有哪些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卫生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不少地区水源短缺,有的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已不能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为此,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修订,联合发布新的强制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下称“新标准”)。2007年7月1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这是国家21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标准》进行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是保证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协调下,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卫生、供水、环保、水利、水资源等各方面专家共同参与完成了该项标准的修订工作。 对水质的要求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标准与国际接轨新标准水质项目和指标值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参考了欧盟、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标准。1985年出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里,饮用水浑浊度的指标是“3-5”,新《标准》则将之提高到“1-3”,也就是说,抛开一大堆老百姓看不懂的理化指标不说,最直观能感受到的,是水色将更为清亮。事实上,浊度不仅是感官指标,低浊度能使细菌病毒裸露于水中,消毒剂才能有效杀灭,让饮水更健康是新《标准》的核心所在。老的《标准》只有35项检测项目,其中关于无机污染物的检测项目居多,涉及的有机污染物、农药较少,而且其中根本没有检测如藻毒素等微生物的指标,这与我国水污染致使水中有机物大大增加的形势严重不适应。在新《标准》增加的71项水质指标里,微生物学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对蓝氏贾第虫、隐孢子虫等易引起腹痛等肠道疾病、一般消毒方法很难全部杀死的微生物的检测。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毒理学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2项,增加了对净化水质时产生二氯乙酸等卤代有机物质、存于水中藻类植物微囊藻毒素等的检测。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加至21项。并且,还对原标准35项指标中的8项进行了修订。同时,鉴于加氯消毒方式对水质安全的负面影响,新《标准》还在水处理工艺上重新考虑安全加氯对供水安全的影响,增加了与此相关的检测项目。新《标准》适用于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838地表......余下全文>>

四:5749饮用水标准是什么

前 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

——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 增加了附录A。

——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城镇供

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

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鄂学礼、陈昌杰、陈西平、张岚、陈亚妍、蔡祖根、甘日华、

申屠杭、郭常义、魏建荣、宁瑞珠、刘文朝、胡林林。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蔡诗文、林少彬、刘凡、姚孝元、陆坤明、陈国光、周怀东、李延平。本标准于1985年8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 饮......余下全文>>

五:自动售水机的出水水质标准

1、GB/T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2、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3、GB/T 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4、GB/T 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5、GB/T 17218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6、GB/T 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7、CJ/T 20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8、SL 308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9、《城市供水水质标准》10、《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六: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是否能直接饮用

下面的是具体的标准,内容比较多自己仔细看咯: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活饮用水 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 type of water supply

3.2.1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3.2.4 分散式供水 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3 常规指标 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3.4 非常规指标 non-regular indices

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4.1.1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4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1.5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4.1.6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

4.1.7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4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1、表2和表3执行。

4.1.8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4.1.9 当饮......余下全文>>

七:合格的饮用水需要达到怎样的标准

没有味道的,有味道的肯定不是饮用水

采纳哦

八: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特点

新标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新标准水质项目和指标值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参考了欧盟、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标准。 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3.2 供水方式 type of water supply3.2.1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 supply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3.2.2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3.2.4 分散式供水 non-central water supply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3.3 常规指标 regular indices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3.4 非常规指标 non-regular indices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4.1.1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4.1.2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4.1.3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4.1.4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4.1.5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4.1.6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4.1.7 农村小型集中式......余下全文>>

九:急求一篇文章《谈谈对供水工作的认识》! 10分

关于村镇供水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坚持科学发展观,遵照和谐社会的构想把村镇供水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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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1

一、村镇供水任重道远

水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条件,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事关群众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

胡锦涛总书记对饮水安全工作非常重视,曾明确指出:“要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科学规划,落实措施,统筹考虑城市饮水,统筹考虑水量水质,重点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等饮用水水质不达标的问题以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严重不足的问题。”

温家宝总理曾指出:“我们的奋斗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006年8月3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委会议,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摆到优先位置,加快实施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十一五”期间,解决全国农村1.6亿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力争用两个五年计划的时间,解决全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村镇供水任务光荣重要,是农村重要的基本设施,关系到农村居民的生存、生活和生产等切身利益。但也很艰巨,有近3亿人的饮水不安全,要求的时间紧迫,因此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照和谐社会的构想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二、村镇供水的成绩、作用与存在问题

1、取得的成绩、作用

(1) 推动了农村城市化进程和乡镇企业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城镇化速度加快,有些镇的人口规模已经非常大,例如全国有3个镇的总人口已在50万以上,人口大于10万的镇有403个。同时,乡镇工业的总产值和从业人员规模也不断扩大,不少小城镇不再是简单的农副产品集散地,已经成为区域性经济中心,在农村城镇化和乡镇企业发展得过程中,村镇供水作为小城镇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对小城镇的健康有序发展和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在全国村镇供水单位的供水量中,乡镇企业用水占50%以上,村镇供水的发展保障和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发展。

(2)改善了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提高了健康水平

世界各国一般以人均用水量、用水结构和供水水质标准及安全饮水普及率等指标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文明程度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发展村镇供水后,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有了保障,大大减少了水介传染病、水致地方病以及中毒性疾病的发病率,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3)推动了水资源统一管理的体制改革

由于对村镇防洪、排涝、蓄水、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及地下水回灌等实行一体化管理,为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提供了体制保障。

2、存在的问题

(1)供水水质不安全隐患突出

目前我国农村尚有5370万人饮水氟砷含量超标,3850万人饮用苦咸水。另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水质问题,如有些地方饮用水中铁、锰超标,河北、山东等省还存在高碘水问题。除水文地质因素形成的饮用水质问题外,饮用水源受到污染而形成的水质超标问题也很突出。据调查,饮用水源受到污染的农村人口已超过9080万人。

(2)一些水厂(站)不按工艺要求制水,供水质量得不到保证,缺乏有效的水质检测保证体系

由于大部分村镇兴建的都是简易水厂和供水站,日供水能力小于1000t的水厂占了90%以上,大部分村和乡镇小水厂制水工艺比较简单,特别是村屯水厂,缺少沉淀、过......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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