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区别: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对象不同,工作性质不同。社区矫正是强制性的。
联系:基本上没什么联系。这两块工作都由一个办公室实施。
社区矫正: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
其对象包括: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作为重点对象。
安置帮教:指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非强制性的帮助、教育、监督和管理,使刑释解教人员巩固改造成果,继续加强思想意识改造和行为矫正,努力适应新的社会环境,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安居乐业,不再违法犯罪和危害社会。三无人员是重点(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
安置帮教工作对象是指刑满释放5年以内和解除劳教3年以内的人员。
二: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发挥主体优势,调动社会力量
1、发挥司法所的主体作用。
2、发挥公、检、法等部门的职能优势。
3、发挥村(居)、社区领导小组作用。
4、充分调动社会力量。
(二)建立工作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1、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
2、建立两项工作联动制度。
3、建立工作责任制。
(三)切实解决难题,加大工作力度
1、创建规范化安置基地。
2、提供经费保障。
三: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发挥主体优势,调动社会力量
1、发挥司法所的主体作用。
2、发挥公、检、法等部门的职能优势。
3、发挥村(居)、社区领导小组作用。
4、充分调动社会力量。
(二)建立工作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1、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
2、建立两项工作联动制度。
3、建立工作责任制。
(三)切实解决难题,加大工作力度
1、创建规范化安置基地。
2、提供经费保障。
四:帮教措施 5分
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近年来,XXX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采取围绕一条主线,把好两道关口,强化三项管理,落实四条措施,抓好五个环节,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取得显著成效。自XXXX年以来,全街道共有刑释解教人员XX名(其中刑释XX名,解教XX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围绕一条主线
近几年来,我们围绕“保稳定,抓经济,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抓好“三个落实”:一是落实机构。街道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由街道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各社区、企业集团也相应地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及办事机构,在居委会中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全街道各级现已成立安置帮教机构XX个,建立帮教小组XX个,确定帮教人员XX名;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责任书(状)的重要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街道、社区、单位帮教小组工作责任网络,并实行“三包”,即包帮助安置、包考察教育、包思想转化。三是落实经费。
二、把好“两道关口”
(一)把好接茬关。做到“五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收到监所寄发的通知书后,县“两劳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办随即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接茬准备工作。在接茬时,对其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家庭状况作了详细的记录,为今后开展安置帮教 工作准备了资料;二是及时家访,释解人员回家后,村(居)帮教领导小组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帮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四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五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二)把好安置关。主要采取五种安置形式:一是回街道安置;二是基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专长,街道“两劳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办主动与劳动服务部门联系,帮助推荐他们到厂矿就业,通过这一途径对部分刑期较短,罪行较轻,改造较好的释解人员,服刑前有单位的,释放后一律由原单位接收安置;五是鼓励自谋职业,对一部分一时找不到工作的人员,尽量为他们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
三、强化“三项管理”
(一) 专项管理。街道综治办每年均组织人员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排查清理。一是认真清查。将清查出来的人员与监所提供的人员名单进行核对,不一致的,进行再次清查,经过反复排查核实,
(二)规范管理。及时制定下发了《XXX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则》,对有关工作机构的职责、制度和要求予以明确,并统一实行了“四表二书一卡”管理制度。“四表”即《乡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人员登记表》、《村(居)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登记表》、《刑释解教人员情况统计分类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情况登记表》:“两书”为《接茬通知书》、《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议书》:“一卡”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记录回访卡》。
(三)重点管理。把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清理工作与清理整顿出租房屋和“严打”斗争有机结合起来。对参与经营和长期在特种行业、娱乐场所活动的刑释解教人员,责任区民警结合日常治安管理,逐一将这一部分释解人员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对那些可能危害社会治安实施犯罪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四......余下全文>>
五: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安置帮教工作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也是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是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需要,也是当前社会稳定工作的需要,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因此,在现阶段,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秩序,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积极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全面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系统化管理十分重要。
一、当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档案制度不健全使实施系统化,规范化管理难以从最根本的工作抓起。部分地区没有按照中央四部系《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成员单位之间平时沟通不畅,没有及时准确对刑事解教人员进行登记,脱漏登记现象严重,导致刑释解教人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二)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流动情况掌握不够,有时出现长期见不到人的现象,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根本不到基本相关部门报到,同时监狱及劳教场所也未将刑满释放人员的信息情况及时反馈给基层司法和公安部门,导致档案外的脱漏现象。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无法律依据但又能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对帮教对象不具有强制性和可行性,帮教对长期在外见不以人无法帮教拒绝帮教怎么办?这些问题目前尚无强制性措施,使帮教工作无法有效的开展。
(四)安置难度大造成帮教工作落实不到位。
(五)经费缺乏保障制约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
(六)专业警力不足影响到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目前,各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上为1-2人,很多所是一人一所,加之工作任务较多,仅靠一、两个人兼职干警去抓,确实力不从心。
(七)作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在承担管理安置帮教工作过程中,除了人员势单力薄外,通讯及装备严重落后,甚至绝大部分基层司法所无交通和通讯工具,这对实施安置帮教工作来讲,客观上也带来一定难度。
(八)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乃至地方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重视程度和力度不够,同时也缺少对这项工作的指导,使这项工作在实际开展过程中缺少指导性、规范性、成文性的意见和纲要。
(九)监狱、劳教场所、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与司法行政机关对安置帮教工作缺少沟通和交流,也缺乏相互配合与协作,不仅是刑满释放人员信息传递脱节,而且在开展这项工作中,配合力度还是协调力度不够。
二、关于对安置帮教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首先是党政要重视,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受,以积极进取的态度和开拓创新的精神抓好这项工作。要把这项目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并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来抓。
(二)建立保障机制,建立以市、县、乡(镇)、村(居)委会四级化的帮教组织,层层抓落实,片片有人帮,不让一个帮教对象失控,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
(三)建立管理机制,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
(四)完善运行机制,工作上实行程序化,各级帮教组织坚持定期与帮教对象见面谈心,进行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以务料的态度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安置帮教工作的力度和社会效果。
(五)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工作,构造系统化管理模式。首先,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等对刑满解教前及时准确地填写、寄发通知书及相关资料给各地安置帮教部门备案,再由安置帮教部门将刑满释放人员的信息分派到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监狱及劳教部门对可能不报到的对象要及时反馈信息......余下全文>>
六:中国安直帮教是干啥的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简称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
安置帮教对象
安置帮教工作对象是指刑满释放5年以内和解除社区矫正3年以内的人员。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人员接受制度
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登记,7天内通知家人及亲属到监狱或劳教所接回。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7天内上门家访,了解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减少脱管、失控现象发生。 (二)请示报告制度
帮教安置组织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上级部门对请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尽快予以批复。
(三)建档统计制度
司法部门对帮教安置对象要逐人建档。帮教安置对象的犯罪情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接受教育、考核鉴定等情况要记入档案。帮教安置组织要建立起帮教安置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培训工作制度
帮教安置组织要建立帮教安置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帮教安置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帮教安置工作的质量。
(五)信息报送制度
帮教安置组织要加强信息与报送工作,坚持客观性和实效性的原则,收集、整理本地区帮教安置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帮教安置工作信息,及时逐级上报。
(六)监督检查制度
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帮教安置执行工作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应予配合。各级帮教安置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要积极接受纪律检查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上级帮教安置组织的监督检查。
(七)情况通报制度
帮教安置工作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制度,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遇有重大政策出台或突发事件发生要随时通报。
(八)例会制度
帮教安置组织应当建立定期例会制度,传达上级帮教安置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帮教安置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九)强化“三项管理”,杜绝刑释解教人员的再犯罪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归正人员的心态很不平稳,存在过一天算一天的得过且过思想,为真正杜绝他们思想行为上的重复犯罪现象,我们在加强思想教育、化解消极心态和安置落实工作的基础上,重视对这一部分人员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
七:司法所鉴定社区矫正意见及安置帮教建议怎么写,给过示范
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吗?
我一般就写:
在社区矫正期间,能够认罪服法,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能按时电话报到、当面报到、参加社区服务、社区教育。
测评类别为C类。(有测评分类的话)
于2012年10月30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建议安置帮教按一类人员管理。(安置帮教有个分类标准,每个地区的略微有些差别)
八:基层司法所日常工作是哪些?怎么做?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是基层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落实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等重要职能。
司法所主要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1、衔接管理制度:(1)每收到监所有关接人通知,应及时动员其亲属如期接入。(2)接监所移交释解人员档案后,三日内向所在村发放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通知。(3)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三日内由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根据现实情况落实两名安置帮教责任人。
2、定期走访制度:安置帮教责任人对一般帮教对象实行每月走访一次,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每半月走访一次,主要任务是了解帮教对象现状,帮助解决其思想、生活疑难。
3、信息反馈制度;村级安置帮教组织每月向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汇报一次工作,发现重要问题随时汇报;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每季度向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遇有难以处理问题随时汇报。
4、安置帮教记录卡制度:乡镇安置帮教组织对帮教对象实施安置帮教活动要有记录,记录内容要真实,安置帮教记录卡实行一人一卡。
5、例会制度。工作站每月要召开一次由各成员单位、村(居)委会治安民调主任、帮教组长出席的会议。每月召开会议的时间要相对固定,也可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或民调工作每月例会合并召开。内容:汇报刑释解教人员思想动态及其安置情况、帮教小组活动情况、交流安置帮教信息、布置近期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6、接待制度。对刑释解教人员或家属来访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陈述,依据法律和政策给予解答,对确属工作范围内的合理要求,应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并给予答复。切忌方式简单粗暴,置之不理,或者超越权限、政策范围答复。接待时要记录有关情况。
7、考核制度。安置帮教工作站每半年对本乡镇所辖村(居)、企事业单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帮教率和重新犯罪率进行统计和考核,并向县综治委和司法局汇报考核情况,作为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
8、“五谈心、五必访”制度。“五谈心”即犯了错误谈心、遇到挫折谈心、思想有疙瘩谈心、情绪反复时谈心、重点帮教对象谈心。“五必访”即婚丧嫁娶必访、家庭闹矛盾必访、帮教对象生病必访、家有困难必访、家有特殊情况必访。
9、村(居)安置帮教工作小组职责:(1)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口粮田、责任田;(2)督促、检查帮教责任人履行定期走访制度、信息反馈制度;(3)力所能及地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就业困难。
社区矫正工作原则
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原则
二、依法适用、适时办理的原则
三、分工负责、相互配配合的原则
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工作例会制度。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贯彻上级机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指示、决议,部署本地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协调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根据领导小组会议决互攻皋......余下全文>>
九:安徽省关于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刑满
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和帮教工作的意见
(1986年11月11日皖政〔1986〕91号) 近几年,我省各地、各部门按照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教育部、商业部〔83〕公发〔劳〕47号文件的规定,多渠道、多形式地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使他们转化为对社会有益的新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做好这些人的安置和帮教工作,对预防和减少犯罪,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刑满、解教人员原保留公职的,由原单位安置;原单位合并的,由合并单位安置;原单位已撤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安置。安置后,工龄按现行规定办理;职务和工资待遇,根据本人的实际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重新评定。按规定不宜回原单位工作的刑满、解教人员,由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调做其他工作。
二、刑满、解教人员原有工作,但在劳改、劳教期间被除名或被解除劳动合同,改造期间表现较好的,除按规定不宜回原单位安置者外,其余均由原单位安置,按重新就业对待。如录用为干部,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录用为工人的,一律实行合同制。工龄和工资待遇按现行规定办理。
三、劳改、劳教期间被原单位除名或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不宜回原单位安置,和原无工作的城镇刑满、解教人员,其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把他们与其他待业人员同等看待,积极帮助解决就业和生活出路问题,各有关部门对此应大力支持。
四、刑满、解教人员原是农业户口的,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按规定划给责任田和自留地,或安排参加专业队、组劳动。
五、刑满、解教人员中的青少年,要求就学、复学的,经考试合格,符合学龄规定,应允许就学、复学;报考各类中专和高等院校,符合录取标准的,应予录取,不得歧视。
六、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又无生活来源的刑满、解教人员,由民政部门给予救济。
七、各劳改、劳教单位在服刑、劳教人员刑满、解教前,要认真进行出监、出队教育,并将他们的鉴定材料提前抄送当地公安机关,供在继续帮教中参考。
八、刑满、解教人员居住地的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和所在单位要互相配合,落实帮教组织和帮教措施,做到组织不脱管,教育不断线,劳动、生活有着落。
九、各劳教、劳改机关要加强同刑满、解教人员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的联系,追踪调查刑满、解教人员的表现,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帮教工作,总结帮教绎验,提高帮教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
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