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法治精神

一:关于忠诚于党,践行法治精神的格言警句.

我们爱我们的民族,这是我们自信心的泉源。 —— 周恩来

• 人民不仅有权爱国,而且爱国是个义务,是一种光荣。 —— 徐特立

• 常思奋不顾身,而殉国家之急。 —— 司马迁

•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 —— 陆游

• 死去原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 陆游

• 瞒人之事弗为,害人之心弗存,有益国家之事虽死弗避。 —— 吕坤

惟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他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 —— 鲁迅

• 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 —— 吉鸿昌

• 我死国生,我死犹荣,身虽死精神长生,成功成仁,实现大同。 —— 赵博生

大江歌罢掉头东,邃密群科济世穷。面壁十年图破壁,难酬蹈海亦英雄。 —— 周恩来

• 祖国如有难,汝应作前锋。 —— 陈毅

• 我爱我的祖国,爱我的人民,离开了它,离开了他们,我就无法生存,更无法写作。 —— 巴金

• 我荣幸地从中华民族一员的资格,而成为世界公民。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 —— 邓小平

• 我所谓共和国里的美德,是指爱祖国、也就是爱平等而言。这并不是一种道德上的美德,也不是一种基督教的美德,而是政治上的美德。 —— 孟德斯鸠

二:如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一项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工作。今年是开展“六五”普法的第一年,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深入推进“法治湖州”建设,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以抓好第十一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突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这一主题,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和手段与全社会学法用法需求相适应,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期望相适应,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作用。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是法治建设的核心。普法既要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更要注重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干部群众的头脑之中,体现于干部群众的日常行为之中。当前,在少数地方和领域中,法律实施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真正树立法治精神,导致有的人对法律缺乏敬畏、有法不依,甚至知法犯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把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向社会传播信仰和崇尚法律的理念,使全社会都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主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要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从而主动服务、自觉融入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特别是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医疗纠纷、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社会热点问题,法制宣传教育要及早介入、有效预防,着力提高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维护权益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切实强化重点对象学法守法。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在对象和内容上既要重视普及,更要突出重点。要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课堂、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有针对性地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律、讲权利、尽义务、明责任。要突出加强对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及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全社会各类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实际成果来检验我们的法制宣传教育成效。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培育建设。培育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推动法治成为全社会普遍遵循的规则和普遍实现的一种生活方式。要强化与我市地方特色文化相结合,积极挖掘、整理和利用好以沈家本为代表的法治文化资源。要强化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要强化与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以身边人身边事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创作活动,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法制宣传教育要取得新实效,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采取新举措、创造新方法。要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通过“以案说法”、“娘舅来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要多用生动具体的案例来“以案说法”,多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来普及法律,多用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使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余下全文>>

三: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大学生如何成为法治精神的践行者(思修考试题)

(一)进行普法教育:学校应注重《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学校的《法律基础》课应实行以法律意识教育为中心的教学改革,从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的说服力和吸引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老师也应该改善教育手法,多举一些案例,通过实际案例来教育学生。并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达到掌握法律知识,使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的目的。

(二)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学校可以组织“模拟法庭”一类的活动来,让学生在假设的环境中了解并利用法律知识。能够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或者开展一些竞赛活动,在竞赛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学习热情。并且还应该在假期多组织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

(三)社会和学校应加强法制氛围的制造:社会应该通过多种媒体,宣传法制观念,进行普法教育。占领网络思想教育阵地,让互联网同样也成为法律宣传的一个新平台。摒弃网络弊端,发扬网络平台的广泛性。

加强社会注意荣辱观的教育,创造良好的道德环境氛围,进而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大学是一个学术重镇,要有活跃而浓厚的学术氛围,有宽松而自由的创新环境,从而,有利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探索精神和创新思维。最后要有良好的文化环境。让大学生在良好的文化氛围中接受教育。从而让大学生成为法治精神的践行者。

四:如何在实践中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几乎都有法可依。而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的发展中,确实还有一些社会矛盾亟待化解,而最优的解决之道,就是执政者要懂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所以要从以下几点来提高运用法治思想和法制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加强执政者法治思维建设

经过“六五普法”等一系列的举措,我国领导干部目前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这个知识是不断发展不断变化的,所以要建立一个长期的、常态化的、落地的包括新入职的、调任的公务人员在内的具有整体性的法治培训,不可以是碎片化的、支离破碎的。在公务员的任职期间,每年都应该有相应的法治课程。

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法治思维”首先是一种法治理念,从思想上认识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对于中国的重要性。法治思维是建立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的,一个平时没有法治理念的公职人员、领导干部,遇到问题不可能突然形成法治思维。

其次是领导干部或者是公务人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有一种法律规则的意识,坚持法律至上,坚持法律规则的运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等法治精神和原则。

此外,“法治思维”还表现为一种行为选择,面临多种问题的解决方式、手段时,领导干部能够首先研判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治精神等。

三、把用法治思想和法制方式解决问题切实落实在工作中

这就要求:第一,发生社会矛盾,政府首先积极主动介入,不逃避,不推诿,勇于承担责任,与公众沟通;第二,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依据相关的法律分析公众的诉求是否合法、合理;第三,对于合法的诉求就应该依法展开调查,在调查中公众的参与很重要,确保调查的客观、中立;第四,调查情况清楚后,行政决策或者决定采取和公众民主协商的方式进行,吸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能采纳的应说明理由,避免行政专断;第五,信息及时有效的公开,事件调查情况等相关信息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公之于众,确保信息的权威和准确,避免虚假信息扩散,掌握信息主动权;第六,对于违法行为,不姑息,不放纵,应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进行,行政权力不干预司法行为;第七,依法维护村民自治的权利。

另外还可以从监督层面来谈,大概就是这样了。

五:如何更好的践行宪法精神 推进法治 建设

居民住宅架空层内,不得停放汽车,不得堆放大量的纸皮、

六:作为一名大学生,该怎样践行法治信仰

当“中国梦”成为一个民族的理想被屡屡提及时,许多人会思考梦想与现实的距离。其实,中国梦不只是民族复兴的梦想,也是每一个人对未来、对生活的期待和愿望。青年的中国梦就是在一个法治社会里,能够预期自己的未来,能够平等地参与竞争,通过自身的勤勉奋斗,实现人生目标。

法治不仅是国家的治理方式,也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公民要追求自由与平等,离不开法制的保障;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要有效协调社会矛盾,必须依法履行职能;法治还是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这一切都与青年息息相关。一方面,青年要实现自己的人生追求,离不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它是维护个人权益与实现理想的“护身符”;另一方面,青年是否懂法、守法,能否以法治思维推动社会进步,影响着法治社会的前景。

很多人认为这一代青年是有知识的一代,他们从小接受了较为健全的学校教育,高等教育也逐步走向大众。但是,通过课堂学习获得一张文凭,并不意味着理解法律的约束力。即使是为公众所熟知的青年精英,也难免因“不懂法”而逾越边界,受到法律制裁。所以,法治的前提是知法懂法。

熟悉了法律条文,还要对法律形成真正的敬畏之心。否则,也可能出现对法律知识了如指掌,而对法律执行心存侥幸的现象。前不久,某名校法学院硕士生因疯狂盗窃被判刑两年半的新闻成为热点。或许这只是偶然事件,但通过观察此类现象,不可否认的一点是:要让文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规则,不光与储备的知识有关,更与人的思维密切相联。

法治精神其实就是一种规则意识,它拒绝“双重标准”。很多时候,我们希望别人守规则,自己却可以例外。比如,我们时常抱怨就业中的不公平,但在自己找工作时,不免托关系走后门;我们嘲笑“中国式过马路”,却时常随着人流一起闯红灯;当提出合理利益诉求时,我们显得理直气壮;自己的不当行为触犯了他人的利益,我们又习惯沉默无声。法律厘清了青年的行为边界,“法无禁止即可为”确立了“为”与“不为”的规则。

公平正义是全体公民对法治社会的呼唤。权力的扩张,金钱的收买,都可能在走向社会公平的道路上制造陷阱。为公平正义扫清障碍的,正是不计较出身、不因权贵而扭曲的法治。

对青年来说,法律这一强有力的武器构建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每一个年轻人都渴望享有自己的“黄金时代”,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得财富实现梦想,而这一切如果没有法律来兜底,是难以真正实现的。

前些年,一篇题为《我奋斗了18年才和你坐在一起喝咖啡》的网文广泛流传,说的是一个农家子弟经过18年的奋斗,才取得和大都会里的同龄人平起平坐的权利。虽然故事细节令人唏嘘,却让人看到向前进的希望。而这些年,有关 “土豪二代”等强调出身的段子越来越多,以至于有人感慨,奋斗了18年,能坐在一起喝咖啡又能怎么样?这种社会结构“板结化”的苗头,只能靠法治来协调解决。只有法律能打破权力与金钱制造的无形藩篱,让奋斗的社会环境更加公平与包容。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氛围的确立基于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青年参与到法治社会的建设中,既是法治的践行者,身体力行地扮演遵守法律的角色,也是构建法治体系的积极力量。一个法治的社会,将护佑青年实现自己的梦想,与此同时,法治精神也应该成为青年的信仰、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让我们共同信仰、遵守和捍卫法律的尊严。

七:领导干部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缺失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法治信仰认同普遍缺失。

这是一个最为严重而又被熟视无睹的问题。“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法在现实生活中不过是一个概念现象、一种实用工具,甚至没有被广泛认知,更不要说被普遍信仰。一些领导干部在施政过程中,常常考虑的是GDP、看得见的政绩或民心工程、上级领导的满意度、协调甚至是媚顺舆论媒体,依法治市(县、区)、依法行政自然而然地成了摆设。现如今很少有不强调依法行政的,他们甚至会认真讲,只是不会认真对待。

二、法治权威远未形成。

桃李无言,下自成蹊。人们不信仰法,也在于实践中,法治没有形成应有的权威。法治一直在受到各种挑战,并且似乎还没有胜利过,更不用说显得强势。在影响地方和基层的事务中,法治无论如何排不上前列。本来“法治”或“依法行政”应该是理念、精神,而不是事务,但常常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报告中成为一项具体事务。从量化工作而言也不能说不科学、不应该,但就其排位来讲,肯定在较后的文字里出现。而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作为一种行政状态,法治给人的力量还是输给“人治”。

三、法治氛围整体淡薄。

任何社会活动都与其环境密切关联。如前所述,不少地方党政领导的关注点其实不在法治,在我们这个强调“让领导满意、放心,让群众满意、舒心”而重在“领导满意”(因为即便群众满意了,领导不满意也白搭)的施政思维中,难免分出轻重缓急,无形中“法治”的思维就淡了,氛围当然也就淡了。而事实上,依法行政所处的环境也比较尴尬,一方面被较高期待,另一方面则被不信任、不支持、不宽容。特别是一些关系到公民个体切身利益的执法过程,往往进行得不顺利,大大增加行政成本,甚至付出形象代价。与此同时,人们骨子里固有的传统的“官本位”或是“权本位”思想至今还大行其是,没有真正形成崇尚法治的氛围。

再看看我们享受的法治之文化。满眼、满街的是商业广告,法治广告和栏目相形见少,有的地方几乎是全面让位。我们参与的活动如果不是统一的要求,几乎不会与法治相关。文艺是人性的、煽情的、冷峻的、嬉皮的、批判的、娱乐的,如果要找和法治关联的,就要很费心思地专门找,而且找得到的作品几乎很少关心法治精神。电视剧上常有警匪片之类,主题很正义、正气的也有,但多数更关注剧情的娱乐性。这也难怪,法治如果不找到看点或卖点,几乎很难产生经济价值。因此,整个社会实际消费和享受的文化作品和产品中,法治类作品或产品只占极小的份额。这对于广大的公民来说,受教育的频率和强度显然偏低了。

四、法治文化投入缺乏机制和保障。

文化建设无疑需要投入。但文化已经市场化,我们不能责备非财政资本的投资者和工作者没有把他的作品创作成一部完好的法治作品,毕竟投资的目的首先是利润。问题是,谁来创造影响公众的法治文化产品,谁有这个当仁不让的责任,谁应该投资。

当然是政府。遗憾的是,法治文化建设在地方被“轻”被“缓”了,几乎很少有地方政府会把法治文化建设当重要工程做的。我们常看到公路、广场、体育馆场、剧院被当作民心或民生工程列入日程,甚至是举全市(县、区)之(财)力,加班加点赶进度,但没有听到哪里的党政领导把法治文化建设列进了工程项目表。地方党政领导往往关注了“文化建设”的形,而没有关注建设的实(内容)。因为要繁荣的文化太多,一地的一届政府怎么做得了,于是大家乐得装糊涂,绝不想再为“法治文化建设”专门规划专门投入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财政不列支,政府不主导,长此以往,法治文化建设的处境难免成没有封地的王子,穿着黄马褂,过着游手好闲的生活。

五、依法行政主体缺乏组织约束机制。

除了历史文化的原因,为什么主政者的执法主张、执法行为与执法理念之间会形......余下全文>>

八:中学生如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中学生的法治精神要做到: 一、首先要学法、懂法,这是基础。二、要尊法、守法、用法,这是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三、要宣传法、弘扬法,要影响身边和周围的人来共同弘扬法治。

九:谈谈你如何理解法治精神

如何理解和把握好法治精神,学习和践行法治精神,我认为应主要在五个层面下工夫:

一、法治精神对依法执政理念提出了更高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提高领导干部执政本领,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根本要求,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对法治建设的规律把握得越来越透彻和准确。

依法执政,就是要求执政党维护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党的执政行为也要符合法治精神、法治原则和法律规范,懂得运用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和社会。依法执政,就是要求执政党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在程序和手续上都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允许有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更不允许以会代法、以权压法。只有执政党自觉弘扬法治精神,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才能在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真正凸显出来,才能实现和确保依法决策,依法执政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二、法治精神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巨大动力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方略,至今已有十年时间。确立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改变人治,走向法治,从法律制度的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的内涵,从法制体系的构建升华到法治文化的培育,从经济建设的环境提升到整个法治环境。法治精神是依法治国的支撑点,是一股巨大动力。弘扬法治精神既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价值追求,又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面貌。显而易见,“弘扬法治精神”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一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需要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二是倡导弘扬法治精神,可以用先进、科学、文明的法治精神引导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

三、法治精神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核心

和谐社会靠什么去支撑?如何丰富和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法治精神”这个新理念就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和完善,明确了法治精神的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在法治建设领域的具体表现,法治所追求的正义、公平、民主、自由、人权、秩序、和谐、安全等价值也就是法治建设所遵循的基本价值观。学习和践行法治精神,就是要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突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社会和谐。法治精神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时代不同、社会不同、法治精神的核心亦不同。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精神凸现为法治精神之核心。将和谐精神作为法治精神的核心,关键是用和谐精神统领法律价值体系,将和谐精神融入法律规范体系,用和谐精神指导法律运行实践。从这个意义上说,弘扬法治精神的提出和践行,从法的价值观角度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的共同价值观,进一步丰富完善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提出了更高的价值要求。

四、法治精神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这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指导思想和精神动力,为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软实力”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精神导向。

以法治精神为内核的法治文化也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国封建社会历史较长,“人治”封建思想有一定影响,注重纲常伦理使中国社会具有“关系社会”、“人情社会”的色彩,这都成了法治建设的历史和文化障碍。例如,当前,对一些社会矛盾和纠纷,人们往往习惯于借助“上访”的途径,而不选择法律解决方式,这都折射出当前......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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