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一:特许经营许可有哪些方式,这些许可方式各有什么含义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

许可一般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经行政审批才能进行的经营活动

行政许可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所规定的,设立企业必须申报批准的,或者企业经营范围属于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在规定在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项目,前置行政许可以国家工商局编制并以公布的企业登记前前置行政许可目录为准。

①建设项目名称、坐落、结构、批准立项单位和文号。

②建设项目的使用性质和规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③拟外销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幢、号。

④工程进度和交付使用时间等情况。

举例说明如下

生产食品的企业需要〈卫生许可证〉

生产烟花爆烛的需要〈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物流公司需要〈公路营运证〉

这些证等,就是前置性许可经营项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号·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2016年1月31日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号是《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特许经营活动

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九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

第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余下全文>>

三:什么是国家限制经营?什么是特许经营?什么是禁止经营的? 30分

国家限制经营是指在国家规定的范围经营销售,不许超过限度也就是范围。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供商业经营模式。而被特许人获准使用由特许权人所有的或者控制的共同的商标、商号、企业形象、工作程序等。但由被特许人自己拥有或自行投资相当部分的企业。

禁止经营就是是不可以销售。

四:国家商务部颁发的特许经营许可权有哪些公司

你说的商务部备案应该是企业的特许经营备案吧!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

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只要通过以上方式进行招商合作的都需要备案。

第一。看有没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

第二。有无商务部的备案。

第三。查公司所在地的工商信息。

这些东东在国家商标局、商务部特许经营信息、工商局的官方网站上都能免费查询的。

五:请比较许可证经营和特许经营的相似和差异

许经营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契约,特许人向受许人提供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特许权,即特许人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受许人使用,并给予人员训练、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采购等方面的指导与帮助。受许人按合同规定,在特许人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特许经营有它独有的优点,实践表明,通过特许建立自己的公司比独立经营成功的机会更大:70%的非特许经营的新公司都以失败而告终,90%的特 许公司却都获得了成功

六:哪些行业需要特许经营许可证? 5分

再生资源、烟、酒、危险品、成品油、煤、典当行、贵金属(黄金)、矿产等

七:问:哪些行业需要办理特许经营许可证,特许经营许可证办理之后才能办理营业执照吗

可以先办营业执照,再办许可证,办许可证的有餐饮部门,烟酒,劳务派遣,金融,汽车等等这些特殊行业都需要办的

八:特许经营权和许可证(license)什么关系

特许经营在我国分为政府特许经营和商业特许经营。一般的特许经营指的是商业特许经营,是一种商业模式。特许经营权是指受许人有偿获得的,经过特许人以合同的形式许可的包括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使用权、收益权和部分处置权。而许可证一般指的是行政部门颁发的某一方面的许可证书。第一种是商业活动中的权利,第二种是一种行政许可证明。

九:快递特许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到工商局就行了。储一,就走走关系,直接让工商局办就是了,第二,如果你有其他快递同行关系较好的,你拿他们的工商执照复印件去找工商局,他就会给你办了,你可以问他们别人能办为什么不能给我办,以前我们有个地区的就是这样办的

邮政局是告诉你你的申请业务,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但是你还没有具备这些条件。比如,首先就是认真清楚的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以及对于快递业务的经营许可条件,的新的方案是什么。

邮局跟你说的,基本就是这些方案的一些内容呵呵

邮政法:严格快递业务市场准入条件

加强对快递业务管理 :修订草案根据《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对快递等邮政业务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规定,并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明确规定:国家对经营快递业务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同时,修订草案增加了“经营快递业务的规定”一章,从法人资格、服务能力、内部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范、安全保障能力以及管理人员的守法记录等方面,明确规定了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并规定了申请和审批的程序以及经营快递业务的行为规范。

考虑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一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后已经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实际情况,为了既保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制度的统一适用,又避免给这些企业增加新的负担,修订草案作了相应的衔接性规定:法律施行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后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凭批准或者备案的有效文件以及营业执照,到国家邮政管理部门领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家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将企业领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其原办理登记手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修订后的邮政法施行后申请从事国际快递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则需要依法经国家邮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十:简述一般技术许可与特许经营的关系

国际技术贸易是世界不同的国家或地区间,一方将某种内容的技术通过签订商业协议或合同的形式,转让给另一方面,并收取一定的技术使用费,这种交易即称为国际技术贸易。国际技术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有偿的国际技术转让就是国际技术贸易。

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内容有:各种工业产权,如专利、商标;各种专有技术或技术决窍;提供工程设计,工厂的设备安装、操作和使用;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机器、设备和原料的交易的等。总之,技术贸易即包括技术知识的买卖、也包括与技术转让密切相关的机器设务备等货物的买卖。技术贸易与商品贸易的主要区别是:

技术贸易交易的对象是无形技术知识,而商品贸易交易的对象是有形实物商品。

技术贸易转让的是技术使用权,技术接受方不能取得技术标准的所有权,而商品贸易则是商品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同时转让。

许可证贸易是国际技术贸易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也称为“许可贸易”是指技术出售者将其技术标的物的使用权通过许可证协议或合同的形式销售给技术接受方的一种贸易方式。它又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独占许可。是指在一定期限和一下的区域内,接受方对许可证协议下的技术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方不在该时间、该地区使用此技术,也不向第三方转让。

排他许可。是指在一定期限和一定的区域内,许可方除可以自已继续使用外,也可以将许可证协议下的技术使用权,但许可方不得将这项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普通许可。是指在一定期和一定区域内,许可方除可以自已继续使用外,也可以将许可证协议下的技术转让给第二方使用,还可将这项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交换许可。是指技术交易的双方通过许可证协议相互交换各自的技术使用权,一般不收取费用。

可转让许可。也称分许可,是技术贸易中的一种特殊类型,指技术接受还可将他被许可使用的技术,再转让给第三者使用。特许经营的定义、核心是什么?

特许经营的定义是:

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特许人提供拥有产权的商业技术和经营诀窍并

对受许人进行培训,受许人交纳一定费用取得使用权。其核心就是特许权的转让,特许

人(总部)是转让方, 受许人(加盟商)是接受方,总部与加盟商是合同关系。

特许经营是连锁经营的一种。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营业点,在统一的整体规划和布局下集中管理分工合作,通过扩大规模获得更高的效益。连锁经营包括直营连锁、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根据这一条的规定,特许经营作为特殊经营模式的特征是特许人通过合同转让使用自己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在内的特许经营权,取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双方的合作基础分别是特许人的知识产权和经营模式,以及被特许人的投入资本。特许人一般会通过合同掌握特许加盟店的最终管理权,而被特许人对自己的投资拥有所有权。双方通过合作各自取得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并非母子公司,也不是合伙人,亦不属于代理。确切的说是特许人把自己的商标标志和管理技术等知识产权授权被特许人有偿使用,由此以整体统一的商业形象和管理模式对外营业。而对于所有的被特许人来说,彼此之间工没有直接关系的。...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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