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鉴使用管理制度

一:单位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各类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确保我局日常工作和行政执法的有效开展,树立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种类

(一)单位印章:

1、本局使用的印章。

2、内设机构的印章。

3、派出单位的印章。

4、事业单位的印章。

5、社会团体的印章。

6、议事协调机构的印章。

(二)局领导个人印章:刻有局领导姓名的印章。

二、印章的刻制

(一)印章的刻制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办理,并设有专本备案登记,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刻制和更换印章。

(二)经上级批准成立的机构印章的刻制,由用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印章有关规定,确定印章的内容、规格、样式,经局领导批准后刻制。

(三)印章的更换,由各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经局领导审批后刻制。

(四)遗失印章的补办,由办公室出具补刻印章证明,附上声明印章作废报纸,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补刻印章手续。

(五)办公室凭印章刻制批准文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印章。

(六)印章刻制后,由办公室发文启用。更换印章的,原印章必须交回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七)各单位领取印章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办理交接签收手续。

三、印章的保管

(一)本局印章由办公室主任或其指定专人管理使用,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

(二)各单位印章(含议事协调机构的印章和各类专用章)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三)各社会团体的印章按照章程由各团体指定专人管理。财务用章由局财务审计科指定专人管理。

(四)印章应妥善保管。保管的印章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印章遗失,要立即到属地派出所报案,并登报声明作废。

四、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中共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印章的使用。

1、以党组名义制发的公文。

2、以党组名义审核的各类审核表。

3、以党组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

4、其他需盖党组章的用印。

(二)“中共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员会”印章的使用。

1、以局党委名义制发的公文。

2、以局党委名义审核的各类审核表。

3、以局党委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

4、其他需盖局党委章的用印。

(三)“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的使用。

1、以本局名义签发的公文、联合发文。

2、案件处理决定书、行政复议书和各类办案文书。

3、以本局名义报送的各类报表。

4、营业执照、封条。

5、以本局名义颁发的各类证书、奖状等。

6、以本局名义同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委托书、外出调查介绍信等。

7、出国审批表、政府采购审核表、资金审批等常规性行政工作用印。

8、其他需盖本局章的用印。

(四)局领导个人印章的使用。

1、适用于企业的设立登记审核。

2、适用一般程序案件的处罚的审核(经法规科审核)。

3、对党支部发展新党员的审批。

4、局支票专用章(限于局长个人印章)。

5、其他需要盖局领导印鉴。

(五)“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办公室”印章的使用。

以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及有关文件。

(六)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印章的使用。

以部门或单位名义向分管领导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工作计划、总结、报表等。

(七)财务专用章的使用

以单位名义收入、支出的有关票据、支票、账册。

五、印章的使用

(一)严格用印章审批制度。除带有存根的介绍信及对外发文已有局领导签发的用印不用登记外,其它事项的用印,经办人应经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名后,连同需盖印章的文件送局领导或相关部门审批签发后,方可到办公室加盖公章。

1、使用本局印章,需经......余下全文>>

二:预留印鉴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管理,规范存款人预留银行印鉴的管理和使用,切实防范风险,保障银行和客户的资金安全,根据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总行制定的《中国**银行会计基本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留印鉴,是指存款人在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留存的、凭以办理款项支付结算的权利证明,也是开户银行办理收付结算的审核依据。第三条 系统内往来资金划拨、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调拨等业务预留印鉴的管理以及外币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 使用电脑验印系统的分支行,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报备省行(财务会计处)。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内各级营业机构及各级管理行。第二章 预留印鉴的基本规定第六条 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银行印鉴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存款人为个人的,其预留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盖章。第七条 存款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与其申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账户名称、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存款人名称应保持一致,但以下情形除外:(一)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政府有关部门批文中注明的名称,其预留银行印鉴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是存款人与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人名称。(二)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的,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并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上明确简称的约定。(三)没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预留印鉴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是“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的签字或盖章。第八条 个人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的,与其个人结算账户名称和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名称应保持一致。第九条 系统内往来资金调拨,预留印鉴为该机构的行政公章或业务公章加其负责人或业务主管签章。系统内有价单证和重要凭证调拨,预留印鉴为该机构的行政公章或业务公章加其负责人或业务主管签章以及管库员签章。第十条 预留印鉴卡片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户留存,一份与开户资料一并专夹保管,一份交印鉴卡管理员保管。实行综合柜员制管理或票据交换集中处理的,必须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后才可增加预留印鉴卡片数量。第十一条 预留印鉴须清晰、易辨别审核。预留印鉴上的签章可以是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预留印章时必须使用朱红印油,不得使用原子印章。第十二条 印鉴的保管和使用由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印鉴的预留、变更和收回需经坐班主任审核,并在相关业务凭证上审批同意。第三章 预留印鉴的受理和使用第十三条 受理申请。按照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对申请开设支票账户和凭印鉴支取的存折账户发给“开户申请书”和印鉴卡片。第十四条 审查手续。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开户申请书”和印鉴卡片,坐班主任应认真审查印鉴卡片填写的地址、电话、印鉴启用日期等内容是否完整、真实,加盖的预留印鉴是否符合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单位账户预留印鉴卡的背面是否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个人账户预留印鉴卡的背面有无个人亲笔签名。审查开户资料无误,在印鉴卡片上签章后交柜员办理开户。第十五条 柜员开立账户后,在印鉴卡上填写账号,由业务印章管理员在开户行留存的两份卡片上加盖骑缝章后, 一份印鉴卡与开户资料一起保管,一份印鉴卡交印鉴卡保管员保管,一份退回客户。第十六条 印鉴卡保管员负责日常支付业务的验印工作。一般情况下必须折“对角”验印,对于单位账户单笔10万元(......余下全文>>

三:部队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中国人民 解放军和中国人民 武装警察都称为部队。创建部队的主要意图是维护世界和平,保卫国家。

中文名

部队

解 释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

创建意图

维护世界和平,保卫国家

国 籍

中国

四:财务印鉴的保管和使用制度

为保证指挥部财务会计核算的正常进行,加强内部控制机制,维护 指挥部资金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挥部财务印章分三种:财务专用印章、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和 会计人员人名章;

二、指挥部财务专用印章,用于代表指挥部办理银行款项支付、出 具有关票据等业务;指挥部法人代表人名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 时预留银行印鉴;会计人员人名印章,用于办理财务部门有关会计凭证 等会计业务,对外提供会计报表。

三、财务印章是指挥部在银行设立账户、支取现金、办理款项结算 的重要依据和证明,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确保指挥部货币 资金的安全;

四、财务印章应指派专人分开管理。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 印章,指挥部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保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出纳会计保 管本人印章;

五、财务印章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外借;保管人不得擅自将自 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 保管, 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 特殊情况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

六、财务印章必须安全存放,作到“人走章走,随用随锁”;财务专 用印章或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

七、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 用、错用。印章保管人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 容,防止漏洞。

八、财务印章具体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办理各项收入业务

(1)检查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单价和收费标准 是否准确;

(2)检查有没有齐全的计量发货手续,数量、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3)与有关文件、拨款单、合同等相核对,看是否一致、有无差错;

(4)待以上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收款业务,并在相关收款 凭证上加盖财务印章。

2、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支出业务时

(1)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2)与计划、合同、计量支付证书等相核对是否一致;

(3)有无经办人、计量人、验收人、经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 人签字,有无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的审批人)审批签字;

(4)检查付款凭证和银行票据金额是否相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有 无差错;

(5)与往来账核对时,核实有无应扣款项。 待上述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在银行付款票据上加盖财务印 章。

九、财务印章因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应立即向银行挂失并向财务部 门负责人报告,然后及时更换印章;

十、原财务印章作废或因故变更时,原印章应报请指挥部负责人、 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销毁处理,销毁时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在场监销。

五: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人字〔2011〕0044号

签发人:

一、公司印章指公司行政章、合同章及财务章,公章由公司财务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或公章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带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九、公章使用流程:

1. 使用流程:

1) 合同章使用流程:办公室登记编号后,由部门相关人员自行保管,并对合同章的使用负责。使用时部门经理批准,并在使用登记台帐上作好使攻记录;

2) 公司公章使用流程:

A 申请人所在部门经理或主管上级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B 印章保管人员审阅、了解用印内容;

C 印章保管人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准并在《百信公章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由印章保管人盖戳;

3) 财务章使用流程:同公章使用流程。

附:《********公章使用登记表》

六:公司部门用章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运营,维护公司信誉,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印章使用范围

第一条: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

第二条: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俯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第三条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经济合同等。

第四条 :公司法人私章或总经理私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第五条:财务专用章,法人财务印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三、印章管理

第七条 :公司印章按部门职责分工,由专人保管。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定移交登记表。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第八条 :印章损坏,由公司下文件申明停止使用,办公室将印章统一登记,收缴销毁。

第九条 :公司行政公章等重要公章被盗或丢失,需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登报申明作废。

第十条 :印章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使用公司行政公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盖戳。对外重大投资、合资、合作协议在盖合同专用章前,需经总经理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总经理私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

第十一条 :印章使用须严格用章登记程序。印章使用,首先由用章人经有权审批人或被授权人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根据审批规定的使用范围在“用章登记簿”上做好登记,印章使用人签字,然后盖章。如遇紧急情况,审批人外出,审批人可电话批示印章保管人用章,但事后必须办审批和登记手续。“用章登记簿”由印章保管人保管。

第十二条 :未经批准不得在空白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第十三条 :非特殊情况不准携带印章外出或外借。

第十四条 :印章保管人必须书面承诺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私自使用印章,不因任何人指使、要求而违规用章。印章管理审批人必须书面承诺将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违规审批或运用权力压服印章保管人违规用章。印章管理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保留,一份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四、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对违规刻章使用、管理的行为和行为人追究行政、经济到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凡擅自私刻公司印章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七条 : 印章使用人不经批准,私盖印章的给予纪律处分;偷盖印章的给予除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按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印章保管人履行职责不力,印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给予除名,因管理不善,被他人偷盖印章的,给予行政处分,不经批准使用印章的,给予除名:因违规使用印章或因保管不善丢失印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按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五、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余下全文>>

七:会计、出纳财务印鉴管理分工有哪些规定?

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一般公司里面财务印鉴是出纳和会计个管一个~

八:怎样编写公章管理制度

转载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公司印章指公司行政章、合同章及财务章,公章由公司财务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或公章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带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九、公章使用流程:

1. 使用流程:

1) 合同章使用流程:办公室登记编号后,由部门相关人员自行保管,并对合同章的使用负责。使用时部门经理批准,并在使用登记台帐上作好使用记录;

2) 公司公章使用流程:

A 申请人所在部门经理或主管上级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B 印章保管人员审阅、了解用印内容;

C 印章保管人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准并在《百信公章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由印章保管人盖戳;

3) 财务章使用流程:同公章使用流程。

九:印章管理制度及表格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 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备案。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 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 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 银行印鉴章管理

一、印鉴章保管要求

1、 二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 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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